三、哲学的地位与局限性
如果运用比较的观点来谈论哲学就是耐心、长期、尽可能深入地挖掘我们各自深远的文化背景中的共同点和分歧,那么我们应该自问这项有待完成的任务对于我们共同的未来会产生什么作用。在我看来,关键是要弄清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些哲学问题作为形成共同立场的先决条件来考虑,或者是否应该把它们视为思考和研究的对象(而且不必达成共同的立场,也不需要严格意义上的先决条件)。
我要明确指出,我们不需要这样做,而且应该提防着点,才能达成共识。这看来有点离奇和似是而非,甚至有点轻视哲学。因此,我应该做一些解释。当然,我非常尊重不同文化之间的哲学对话和耐心的比较。不过,我完全明白,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进展缓慢的工作,而且对司法和政治现实最终只会产生很小的影响。这项工作与当今世界和技术急需的实用决策关系甚小。
我想说的是:探讨我们的观点分歧具有重要的思辨、学术和理论意义。衡量我们之间的差距,或者寻找在文化背景和思想史方面能够使我们彼此接近的趋同点,有可能是一件有趣的事。但是,在我看来,这并非不可或缺,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起草并签署一份共同文件。即使对于人和尊严的含义,我们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也能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或者必须反对或拒绝一切威胁或危及人的尊严的行为。
换句话说,即使不一定能够就这些术语的意思达成一致意见,也有可能做到相互了解。你们中的某些人也许会觉得我的观点令人失望,或相反,心想如果能就一切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还是能够达成一致为好。不过,没有人敢肯定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结果。
我再补充一点(这一点不同于“面对共同的威胁和全球性的风险,我们亟须达成共识”的论点)。我相信,就我们拒绝的东西达成了一致意见,要比就我们向往的东西达成一致意见来得容易,并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加重要。如果我们设法想弄明白什么是善良,根据我们各自的历史、意识形态选择和文化背景等来阐明我们用这个词的意思,那么几乎肯定有说不完的分歧。相反,如果要弄明白什么是我们一致认为的邪恶和共同决定要拒绝的东西,那么我觉得就有可能达成一致,并且无须以我们就善良的看法达成一致为先决条件。换句话说,我们能够就人类克隆找到共同的立场,而无须以就其他问题达成总的协议为条件。
作为结论,我要说,我们能够并且应该对人类克隆思考的哲学前提有争鸣地进行长期的学术和理论探讨,以便明察其中形形色色的复杂问题。但是,要想找到我们的共同点,有待选定的前提最好是就我们拒绝的东西达成一致,而不是指望就我们谋求的东西取得相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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