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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支教有哪些鼓励政策

时间:2023-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8.国家对支教有哪些鼓励政策?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时,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

88.国家对支教有哪些鼓励政策?

国家规定,参加“西部计划”支教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2)视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时,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4)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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