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瀛:予民福仁 英名永留_南宁清官廉吏
《天朝田亩制度》书影
雷震瀛(生卒年不详),字金门,南宁津头村人。
晚清年间,在津头的榕树下,人们常常见到一位英俊而勤奋聪慧的少年,在上私塾学校之余,还阅读不少古籍名著,成为津头一带有名的“啃书虫”。(www.guayunfan.com)
在那个农业落后、生活贫困的年代,雷震瀛一步一个脚印地攀上书山,涉过学海,达到了苦苦追求的目标。清同治壬戌年(1862年),雷震瀛通过科考中举了,成为邕州(今南宁)凤毛麟角的举人。
中举,是当官上任的阶梯。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掌管本地田赋的官吏,但在当时的邕宁县却是赫赫有名的“大人”,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当时,邕宁县征收田赋(包括田粮和田丁),名目繁多,复杂琐碎,雷震瀛忙得不可开交。劳累不打紧,让雷震瀛不满的是,“广西邕宁县清代道光年间,钱粮由‘卯铺’包收,此辈辄上下其手,有纳银一两,规取制钱十余千者。以复巧立种种名目,苛收横索,数十倍于正供。”(1853年《天朝田亩制度》)。商铺从中作梗、损人利己的恶行随处可见。农民苦不堪言,但不敢违抗。
“卯铺”主的所作所为,愈演愈烈。有“卯铺”主名叫莫尔炽,因为奸贪,发了横财,却将农户告到衙府。他熟谙“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信条,给有关的人员施以小钱,以为必胜无疑。谁知衙府自有清廉法官者,加上雷震瀛大义凛然,出庭作证,形成合力,莫尔炽哪有胜诉之理?莫尔炽如丧家之犬,溜之大喜。后来,作为掌管田赋的官员,雷震瀛乘胜追击,寻找机会怒斥莫尔炽:“你屡教不改,欺负小民,恣其鱼肉,天理难容。劝告你痛改前非,不要重蹈覆辙!”
从此,莫尔炽老实了。雷震瀛从莫尔炽的个案中悟出:要立法行规。于是,他点燃松明,在昏暗的光亮中,奋笔疾书。次日一早,雷震瀛不顾少眠之累,从津头坐着渡船,到达亭子邕宁县府,将诉求信亲手呈交县令黄玉桂。
雷震瀛在诉求信中进谏:“凡地丁(农户)缴田赋,加一耗羡(赋税的加耗部分,抵补实耗后所余的叫耗羡,作为地方经费,其余贿赂上司,或被地方官吏吞没,美其名曰‘养廉’),二五耗羡等名目,融合为一,总其名民米,每石以制钱四——二百文输纳,不得再加苛勒。”雷震瀛提出的“新规”经广西省藩司(掌管省内财赋、民政)的核准,得以正式执行。新的法规还明文规定,田赋由县户科设法征收,“卯铺”不得插手,以免搞乱征纳。
“历年积弊,至是豁除,震瀛力也。”没有雷震瀛的诉求进谏,就没有农丁的拍手称快。这一改制的成功,影响极大,因此进入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的条目。
也许是敢说敢管得罪了别人,雷震瀛未能如愿以偿地加官晋爵。光绪初年,他还是不得不走科考之路,通过科考,“大挑一等知县”。这是由乾隆年间制定的一种科考制度,为的是让已有举人身份但又没有适当官职的人有晋升的机会。大挑成功,震瀛分发广东,在新会“过渡”、等待“补缺”十九年。
这一次,又是因为他不善逢迎上官,不会吹牛拍马,未获补缺。晋级无门,雷震瀛只能到罗定县当个“厘金差”。厘金“水太深”,薪俸不高,但福利好,灰色收入数倍于俸禄,清代一个厘差每年可获三五千金至万金不等,当时正品知县年俸银只有36两,因此有“署一年州县缺,不及当一年厘局差”之说。
雷震瀛罗定任职一年后便回到阔别已久的津头故里。津头的大榕树没有忘记他,邕宁县官府没有忘记他,田赋官吏非震瀛莫属,遂任命雷震瀛为管理田赋的局长。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记载:“1872年,因原粮赋征收的花户印册已遭焚毁,粮赋征收之凭,奉省令设局清丈田亩,此需要震瀛为局长,重编实证册籍,核实粮额,至光绪元年(1875年)完成。”这个历史记载,又把雷震瀛的名字以及他的业绩隆重推出,名闻遐迩,声震全国。
回到津头之后,多才多艺的雷震瀛又主持正谊书院的讲坛,为众多的邕州青年传道解惑,培育人才。
点睛之笔
雷震瀛拥有改革弊政的智慧和决心,也拥有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品格,虽然他仕途坎坷,一直身在官场底层,但他将得失置之度外,为大局着想,为人民谋福,因此,他得到了人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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