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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时间:2023-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学习要点 1.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2.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目标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1999年,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重大转变。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学习要点 1.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2.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目标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应具备哪些条件?结合我国实际,我们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完善?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共同去学习了解吧!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治理国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人管人”,而“法治”则是用制度管人。人治集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完全凭个人判断来处理国家事务,即“一人天下”。法治是以民选的形式,推选国家领导人,分别行使国家权力并依靠集体的智慧来管理国家事务。人治的缺陷在于主观、独断、专横。法治的优点则在于客观、开明、民主。人治和法治又是一种政治主张,主张人治的人认为,国家治理的好坏关键在于圣明贤达的国家领导人,因此把治国的希望寄托在圣贤身上,并希望赋予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利。主张法治的人则强调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规定国家领导人权利并以法律加以制约。显然法治比人治要民主进步。

比一比

人治和法治的区别。

依法治国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也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其中有重大影响的过程有:

1949年,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统一战线、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以及进行经济、文化建设的方针,该宣言在建国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说明我国开始朝着民主法治方面前进,为后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中的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为实现社会主义宪治和法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际上已揭开了依法治国的序幕。从此,我国依法治国开始进入实践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

1999年,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重大转变。

自1997我国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后,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的步伐明显加快,各项工作都已步入法治轨道。

想一想

我国依法治国进入实践阶段是哪一年?

人们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变革时,一致认为,1978年以来我国正进行着两大根本性的转变,一是经济改革,在体制上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二是政治改革,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两次改革都具有划时代意义。由此可见,治国方式的转变不仅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潮流,也符合我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目标

1.我国依法治国的内容

我国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指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变换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主观愿望而改变。

2006年10月18日党中央做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实行依法治国目标不仅重要,而且迫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2.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

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能不能实行依法治国,主要看他是否具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是:(1)完备的法律体系;(2)健全的民主和监督制度;(3)严格和公正的司法和行政制度; (4)高素质的执法队伍;(5)高度法律意识的全体公民。从以上这些基本条件看,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必须加大努力;从制度方面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但相对滞后,有的还不完善;从执法人员的素质方面看,我国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有所提高,但离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从民主和监督机制方面看,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有很大进步,但民主还有待深入、扩大,监督还不够有力和常态化;从公民的法律意识方面看,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守法意识还比较薄弱。针对以上现状,我们必须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立法机关要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以宪法为核心,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使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其次,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要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加强社会责任感,保持自身队伍的纯洁性,不断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再次,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监督监察的力度,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职权。

另外,国家要切实保障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检察工作不受其他国家机关和个人的干涉。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能得以顺利进行。

目前,我国有优越的社会制度,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相信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实现。

考考你

材料一:2006年教育乱收费达27637件,占全部价格违法的32.61%。为此,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3月19日通知规定:农村一律按“一费制”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严格取消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费等代收费,严禁收取车费、热饭费、饭水费等服务性收费。

材料二:2007年3月19日,深圳市推行出公务员失职道歉制。该制度规定,国家公务员一旦出现不作为行为或失职和渎职行为,将实行登报道歉。

材料三:2007年江西省出台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检举者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90日内可以领取。

材料四:江苏省和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其中江苏省将城乡居民收入放在全部考核指标的第一位,其次是万元GDP节能,降耗指标和主要污染排放削减完成率等。

材料五:九江市根据本省部署,从2007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对全市涉及企业的行政收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重点单位是环保、工商、技术监督、安监、交通等部门。

分析上述材料,请问说明了什么问题?

答案:上述五个材料说明依法治国方略已引起各级国家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加快了具体实施步伐。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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