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项目一 观摩公安消防部队训练
【目的要求】
通过观摩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和消防博物馆,了解火灾扑救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调查公民在火灾报警和扑救配合方面应当把握的要点,为开展消防教育和指导积累相关知识。
【实训方式】
1.选择离学校较近的一个公安消防部队(尽量内设有消防博物馆)联系实训观摩,并就参观、演练的主题进行交流和准备。
2.列队来到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分阶段对公安消防部队的训练内容进行观摩,可根据辖区部队的实际器材及实训时间长短选取观摩内容。
(1)由公安消防部队示范员演示技能科目训练,主要有攀登15米金属拉梯、攀登6米拉梯、两人五盘水带、绳索连接法、现场急救、沿消防梯铺设水带、垂直铺设水带、分水器前水带更换操作、沿楼梯铺设水带、徒手救人、垂直更换水带等,其中绳索连接法以蝴蝶结、“8”字结、双套腰结、卷结、腰结、盘绕腰结、双平结、双重连接等8种为主。
(2)由公安消防部队示范员演示器材操作,主要有:防护装备、灭火器材、供水器材、破拆器材、登高器材、侦检器材、救生器材、照明器材、排烟器材、堵漏器材、输转器材、洗消器材、固定灭火设施操作等。
(3)由公安消防部队示范员演示应用性训练,主要有:二车四(六)枪操、三车六(八)枪操、初战快速出水控火操、攻坚组百米梯次进攻操、攻坚组建筑火灾内攻操、转移水枪阵地进攻操、楼层灭火操(70米)、水罐消防车远距离供水操(280米)、照明车移动灯操等。
(4)由公安消防部队进行灭火演练示范,主要有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火情侦查、战斗展开、灭火进攻、整理器材、清理火场、讲评,可以部队营房为目标。
3.观摩结束后,由学生分组完成观摩报告。4.教师进行点评和工作总结。
【注意事项】
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生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触动相关设备,观摩过程应紧张有序,同时注意学生的人身安全。
【条件】
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博物馆,指导教师和参观方案,必要的交通工具。
【考核评分】
本次实训评分标准按好、中、差三级。主要依据为:遵守纪律状况20%,学习态度20%,演练操作30%,完成观摩报告30%。本实训结果记入平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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