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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

时间:2023-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现今改头换面通过成立财务公司或投资公司来进行“放数”。企业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民间借贷甚至一些地下高利贷就会有市场。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现今改头换面通过成立财务公司或投资公司来进行“放数”。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无须抵押,甚至无须立下字据。当前,发放高利贷者主要有以下几类人:

1.较为富裕、有一定积蓄的普通人家,这个族群比较分散,财力也不怎么雄厚,放贷指向主要针对经济困难的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放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收益率为年息10%~20%;

2.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有一定灰色收入者,这部分人在个人放贷族群中占有相当比重,放贷指向主要为效益较好的国营及民营企业,放贷期限较长,一般3~5年不等,往往随着工作调动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其所放贷款多以暗中投资的形式进行,收益具有明显的双重或多重性,既有利息收入,又有股红收入、贿赂收入。收益率为年息200%~500%,甚至更高。

3.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的民间机构。放贷指向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经营项目,期限不定。收益率为年息60%~80%。

另外,还有些非法或者黑社会性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取得资金去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企业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民间借贷甚至一些地下高利贷就会有市场。另外,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诚信,一些金融机构担心借给企业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因此,该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的时候,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法律风险一

1.风险名称:签字后放款。

2.表现形式:民间借款要求融资企业签订借款协议,高利贷者甚至声称为了节省时间,要求企业先写收据,次日再将款项转入融资企业账户。

3.法律后果:高利贷最终没有将款项支付给企业,企业无法获得融资,甚至面临被归还“借款”的诈骗风险。

4.防范技巧和方法:融资企业务必要求在收到款项后再出具收据,确需提前签名或者出具“收据”的,应详细列明对方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视为收到借款。

法律风险二

1.风险名称:已付高额利息。

2.表现形式:企业在支付高额利息后无力再偿还款项被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融资企业主张利息过高,要求出借人退回之前已付高额利息。

3.法律后果:企业已付年利率在36%以内的利息将无法退回。

4.防范技巧和方法:在民间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风险三

1.风险名称:还本当息。

2.表现形式:企业在归还借款时,没有注明归还款项的性质。

3.法律后果:出借人主张归还部分属于利息的,则企业可能存在面临本金没有偿还利息继续计算的风险。

4.防范技巧和方法:融资企业在偿还部分款项时,应要求对方在收到款项的数据上写明所还款项属于本金,通过汇款或转账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还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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