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辛集市某劳务派遣公司多年从事劳务派遣业务,2011年3月,张女士与之签订了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合同约定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续签1年,张女士想到邻居刘太太提醒过自己,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签两年的,便提出欲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的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表示一年到期就可立即续签下一期合同,与两年为固定期限的合同并无实质不同,只是为了方便公司管理才这样做。张女士听信派遣公司的解答,未再主张新合同的签订。那么,劳动派遣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律师答疑
劳动派遣合同最低期限为两年。从性质上看,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但由于其与接受派遣的单位之间关系复杂,其劳动合同存在不同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方面,合同期限的规定就是其具体体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据此,可以看出,法律强制要求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署最短二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中辛集市某劳务派遣公司只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之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理荟萃
由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给付的不对称性,看待该劳动合同时应该考虑到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劳动合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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