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村民甲进城开出租汽车,在一雨夜,不慎将一路边老人撞死。我国《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运输安全,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过失性犯罪。
例:村民甲进城开出租汽车,在一雨夜,不慎将一路边老人撞死。甲是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答:不一定。我国《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运输安全,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过失性犯罪。判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考虑是否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其一,甲是否有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公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违规行为。其二,甲的违规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具有某些恶劣情节。为了指导实践、便于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将交通肇事罪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2)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达30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4)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5)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酒后驾车、无驾驶资格驾车、超载驾驶、逃离现场等。
本案例中的甲将老人撞死,自然属于严重后果,如果经鉴定,甲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甲具有酒后驾车、逃离现场等恶劣情节的,甲就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反之,如果甲没有责任或仅应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则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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