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村民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逮捕甲时,甲的表弟乙纠结一群村民在出村路口设置障碍,不让警车通过,致使甲趁机逃脱。这种情况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案例中的乙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甲的正常工作,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了甲脱逃的严重后果,应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例:村民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逮捕甲时,甲的表弟乙纠结一群村民在出村路口设置障碍,不让警车通过,致使甲趁机逃脱。对乙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所谓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要是侵犯了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妨害公务罪不一定非得使用暴力,针对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国家安全工作,即使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仍然构成妨害公务罪。同时,构成本罪还要求行为人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在正常地执行公务而予以妨碍,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在执行公务,比如看见警察抓捕罪犯,误以为是警察打人,就跑去抓扯警察。这种情况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在妨害公务的同时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本案例中的乙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甲的正常工作,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了甲脱逃的严重后果,应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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