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时效六个月, 行为作出开始算; 行为作出五年内, 不动产案二十载;
不服复议十五日, 收到决定日起算; 若诉复议不作为, 复议期满十五日;
不知诉权六月内, 起点就在晓诉权; 最长期限限两年, 知晓之日作起点;
不知内容更复杂, 自知内容三月究; 若诉行政不作为, 履行期满抡诉槌;
履行期无日六十, 紧急情况不能迟。
通常时效六个月,行为作出开始算;行为作出五年内,不动产案二十载;
【要点解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服复议十五日,收到决定日起算;若诉复议不作为,复议期满十五日;
【要点解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知诉权六月内,起点就在晓诉权;最长期限限两年,知晓之日作起点;
【要点解说】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值得注意的是,这里2年最长期限的起算点,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而是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本条重在讲解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及其最长保护期的起算点,至于诉讼时效期间,仍为6个月)。
不知内容更复杂,自知内容三月究;
【要点解说】
《行诉法执行解释》规定,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若诉行政不作为,履行期满抡诉槌;履行期无日六十,紧急情况不能迟。
【要点解说】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起诉期限的计算,《行诉法执行解释》分不同情形作了规定:
第一,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60日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在紧急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时,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限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当事人可以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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