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内容:
公司投资前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投资人投资人民币万元(其中_______万元为增资额,其余_______万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_______%的股权。
案例
呆萌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现在投资人投100万元,双方谈好占10%股权。
理彰:计算下来,公司的投前估值就是人民币900万元。原来的100万元从占股100%变更为占股90%,总的注册资本就变更为100万/90%=111万元,投资人投入的100万元中1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的89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注意事项:
公司估值必须明确是投前估值还是投后估值。这一点非常关键。根据投资金额占投后估值(投前估值+投资金额)的比例确定投资所占比例。
有时公司面临几个投资者同一批投资,在计算每一项投资时很难计算估值和投资比例,这时可以忽略细节,将全部融资考虑进来,只计算投后估值,然后计算投资比例。
案例
呆萌公司本轮有三个投资人分别投资,A投资300万元占10%,B投资200万元占6.7%,C投资100万元占3.3%。这就是将A、B、C三个投资人看作一个整体,投前估值2 400万元,投后估值3 000万元。而不是A投资后估值2 700万元,B投资后2 900万元,C投资后3 000万元。
呆萌公司最开始融资时,遇到的投资人无法对公司估值,要求根据下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本次估值。首先,这反映出投资人不够专业,将评估的责任寄托于下一轮的投资人;其次是对公司来说,公司股权的不确定性过高。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有估值调整协定,就是对赌;一方面有反稀释条款,就是下次降价融资时对本轮投资人做补偿。总之,要尽力避免股权上太大的不确定性。
这是常规条款,陈述保证的内容包括:
·公司合法设立。
·公司拥有签约权限、授权和资格。
·创始人具有签约能力。
·签约不与法律、政策、章程、协议相冲突。
·公司的核心资产或核心竞争力情况。
·无未披露债务。
·创始人承诺不竞争。
·公司与创始人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投资人的陈述与保证内容:
·获得充分授权。
·资金来源合法。
·签约不与法律、政策、章程、协议相冲突。
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除在协议中保证之外,创业企业应当适当调查并对异常情况保持警惕。
案例
呆萌公司找到了一个满意的投资人A公司,A愿意全程无资金额限制地投资呆萌公司,并保持原有股东与投资人之间51∶49的股权比例不变。
签署协议后双方办理了工商登记。A通过全国的员工开始募集资金,募集资料上说明资金用于呆萌公司项目,本金和利息按3个月、6个月、1年期归还。呆萌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并由呆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公司并没有公开募集资金的资质。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A公司只要募集资金达到100万元,或涉及150人,或者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任何一条满足都会入刑。
呆萌公司卷入这样的漩涡而不自知,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创始人终生负债甚至锒铛入狱。创业者须警惕!
条款内容:
创始人股权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分________年成熟,每年成熟_______%。若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因故意、重大过失被解职,创始人应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
说明:这一条款的设置有其逻辑前提。投资人一般是溢价增资到公司,溢价对应的就是创业者的全职付出。如果创业者不能全职付出,投资人的溢价就落空了。所以对创业者有所要求并以股权成熟为条件是合理的。
创业者注意事项:
(1)争取起算日期提前至公司设立之日或创业标志事件之日(孰早)。
(2)争取缩短成熟期限。
(3)争取加速成熟。
(4)争取特定事项完成后提前成熟。
(5)回购后用于原有团队,降低投资人的道德风险。
条款内容: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IPO”)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进行其他处置。因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说明:
这一条款的逻辑前提与股权成熟是一样的,用以保证创始人将精力用于公司。
创业者注意事项:
创始人可能存在小额变现需求,可设定一定比例如2%之内的股权转让不需要经投资人书面同意。
条款内容:
公司在IPO之前因任何原因导致清算、转让核心资产或控制权变更,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应首先从所得款项中拨付购买价的_______倍给予投资人,再将剩余的全部所得款项分配给包括投资人在内的全体股东。
为了满足相关法律的要求并同时实现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优先清算权。
说明:
优先清算权尤其是按投资款倍数优先清算的要求在逐渐减少,变更为确保投资款本金和一定比例的收益。
创业者注意事项:
(1)明确清算事件:一般对于合并、被收购、出售控股股权这样的事项,以及出售主要资产达50%以上的,视为清算事件。
(2)争取降低倍率:1倍、2倍。
(3)是否再参与分配(投资人一般都是要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
案例(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以说明优先清算权的计算过程)
第一年:呆萌公司成立,天使投资250万元,融资后估值1 000万元,占股25%。
第二年:A轮融资,VC投资2 000万元,融资后估值6 000万元,占股33.3%,并拥有1倍的优先清算权,在优先清算与参与分配中选择有利的一种,10%的年股息。同时,要求创始人成立期权池15%,以后每轮融资都保证期权池占总股本的比例15%不变。
第三年:B轮融资,VC投资4 000万元,融资后估值2亿元,占股20%,2倍的优先清算权,参与分配,10%的年股息。
第四年:C轮融资,VC投资1亿元,融资后估值4亿元,占股25%,3倍的优先清算权,参与分配,10%的年股息。
第五年:呆萌公司以7.5亿元的价格卖掉,创业者获利多少?
说明:呆萌公司的股权变化如表7.1所示:
表7.1 呆萌公司的股权变化
首先,优先清算:
后一轮的融资总是优先于前一轮(因为协议签订在后,投资人会要求优先于之前的所有股东优先清算)
C轮优先得:1×3+1×10%×1=3.1(亿元)
B轮优先得:0.4×2+0.4×10%×2=0.88(亿元)
A轮在优先清算和参与分配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显然参与分配更有利。
剩余可分配额:7.5-3.1-0.88=3.52(亿元)
然后开始按股权比例分配:
C轮参与分配:25%×3.52=0.88(亿元)
共:0.88+3.1=3.98(亿元)
获利:3.98-1=2.98(亿元) 收益率:298%
B轮参与分配:20%×75%×3.52=0.528(亿元)
共:0.528+0.88=1.408(亿元)
获利:1.408-0.4=1.008(亿元) 收益率:252%
A轮参与分配(放弃优先清算):1/3×80%×75%×3.52=0.704(亿元)
获利:0.704-0.2=0.504(亿元) 收益率:252%
天使轮参与分配:25%×66.7%×80%×75%×3.52=0.352(亿元)
获利:0.352-0.025=0.327(亿元) 收益率1 308%
创业者:(75%×66.7%×80%×75%-15%)×3.52=0.528(亿元)
员工:15%×3.52=0.528(亿元)
条款内容:
如果公司后续融资投前估值低于本次投资的,则本轮的投后估值将调整为该后续融资的投前估值。即投资人股权比例调整为:投资额/降价融资的投前估值。
说明:
反稀释条款的逻辑是:一方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本次投资的估值不准确,另一方面,创业者是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应当对公司估值下降承担责任。
但从创业者角度来说,公司发展过程中总有可能遇到困难,这时应当是所有股东共同面对,而不是一方置身事外。并且,股权的稀释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创业者注意事项:
(1)如果按投资额/后续融资的投前估值计算,这是完全棘轮法,是投资人对公司降价融资完全不承担责任。
(2)争取调整为:(投资额/降价融资的投前估值)×(1-降价融资股权比例),这是创业者承担主要责任、投资人也承担部分责任的方案,相对比较公平。
(3)期权发放、红利转增注册资本不能算是降价融资。
(4)创业者在前期融资时估值不要过高,否则后续融资困难,如果降价融资,还会导致前期的股权稀释。
条款内容: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的优先投资。
或者:
公司新增资本时,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与其持股比例相当的新增资本,且购买的价格、条件不得实质高于下一轮投资人认购的价格和条件。这一权利将不适用于:①根据已批准的员工认购权计划、股票购买计划,或类似的福利计划或协议而做的证券发行;②作为“公司”购买或合并其他企业的对价而发行证券。
说明:
对于第一种类型的条款,一方面基于有权利一定要保留,另一方面是珍惜有创业精神的人。有创业精神的人是非常稀缺的,创业者总结失败的教训继续创业,成功的可能性会提高。投资于这样的企业,成功率也会提高。投资人要求优先投资权,但并不一定会行使这一权利。
创业者注意事项:
(1)投资人有权优先投资创始人再次创业的项目。
(2)本次的投资不能作为再次创业项目的投资。
(3)优先投资权的前提是与其他投资人相比的同等条件下。
对于第二种类型的条款,则需要限定时间和比例。如果在下一轮融资之前,现在的投资人以比较低的价格再投一次,并且股权比例增加,这是不利于下一轮融资的,创业者对于这样的条款要重视。
条款内容:
创始人决定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时,投资人享有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及价格出售股权的共同出售权。公司上市后本条自动终止。
说明:
这一条款是对投资人这一小股东的合理保护。
创业者注意事项:
(1)创始人小额套现的比例除外。
(2)共同出售的前提是同等条件。
(3)按持股比例计算各自出售比例。
条款内容:
在投资人投资完成________年之后,如果有购买方愿意购买公司的全部或50%以上的股权或全部或实质性全部的资产或业务(此类事件统称为“整体出售”),在公司估值不低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时,投资人同意出售的,创始人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和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使得整体出售交易得以实现。
说明:
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条款,签署不当,可能导致创始人失去自己的公司。
创始人注意事项:
(1)投资人投资极少时,不应要求领售权。
(2)限定年限(建议5年)且公司未上市。
(3)限定表决方式,争取调整为:经投资人和控股股东一致同意。
(4)限定最低估值。
(5)限定收购方,尤其是竞争对手不得成为收购方。
(6)限定交易对价为现金,这样最差的情况,创始人也能得到现金,而不是难以转让的收购方的股权。
条款内容:
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同意或投资人指派的董事同意后方可执行:
·修改公司章程可能对投资人或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
·公司增资、减资或合并、分立的。
·公司核心资产出售的。
·公司解散清算的。
·创始人股东出售超过一定比例股权的。
投资人作为小股东要保护自己的利益无可厚非,他们需要保障投资后不出现用章程改变协议而对自己不利的情况;需要确保自己投入公司的资金被用于协议约定的用途;需要确保自己所投的公司保持良好的态势不断发展,而不是被低价转让或者掏空;不希望自己的股权被无限稀释;等等。
但是投资人自我保护需要适度,不能过多干预公司经营。所以,涉及干预公司经营的条款,可以协商只保留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部分。
创业者注意事项:
(1)融资会是多次的,要保持所有投资人的保护性条款一致。
(2)投资人的保护性条款权利应当在股东会层面行使,而非董事会。
(3)重视董事席位,保持创始人在股东会层面和董事会层面的绝对优势。
(4)尽量保持保护性条款的合理性,减少投资人的干涉。
(5)约定行使保护性条款的股权比例,股权比例过低的投资人,其保护性权利与其他投资人合并,达到一定比例再行使。
条款内容:
创始人应当全职在公司工作至公司上市或整体出售,不得兼职从事任何其他业务,自公司离职后两年内(无论是否保留股权),不得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劝诱、聘用公司员工或劝诱公司客户。
说明:
创始人应当全职投入全部精力为公司工作,这是投资人投资的前提,创始人不应与公司相竞争也是作为经营者的忠实义务。
创始人注意事项:
(1)创始人离职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2)竞业禁止的期限根据情况确定。
(3)创始人被动离职时,公司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4)严谨定义竞争关系。
(5)对投资人也设定竞业禁止,这是重要的谈判内容。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有投资人投相类似的项目,牺牲其中一个成全另外一个,这对被牺牲的项目是不公平的。
条款内容: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以下事项应经投资人委派的董事同意后方可执行(内容略)。
创业者注意事项:
(1)建议投资人的保护性条款集中在股东会层面行使。
(2)保持创业者在董事会层面的话语权。
(3)保持所有投资人董事权利的一致性。
(4)尽量不同意投资人指派财务人员或其他经营人员。
(5)投资人股权比例比较低的,不派董事,可以派董事会观察员,列席董事会。
条款内容:
创始人从其股权份额中自行预留本次融资前________%(即融资后_______%)公司股权用于团队股权激励;团队股权激励的股权应包含于原股东持有的股权之内,不得导致投资人持有的股权被稀释。
说明:
建立团队是创始人应当承担的,股权激励的比例一般是15%~20%之间,投后不少于10%。前期可由核心创始人代持,并行使表决权,后期可设立持股平台,由创始人做GP,以保障控制权。
条款内容:
公司向投资方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的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或公司的管理报表、业务数据、经营分析等相关数据。
投资人有权:
·查阅年度经营记录、会计记录、账簿、财务报告。
·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但由投资方承担成本),公司原股东和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与资料以便投资人完成上述审计调查工作。
创业者注意事项:
(1)权利的行使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限(附随保密义务)。
(2)辅以投资人不竞争条款。
条款内容:
自投资人完成投资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且公司IPO前,投资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公司(通过减资或者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以_______价格标准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的股权(“待回购股权”),若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在公司资产总额范围内,向投资人承担回购义务。
说明:
这是投资人无奈的自保条款,但公司回购就要持有自己的股权,这只能是过渡安排,最终需要转让回购股权或减资。公司经营不好,股权转让可能性就低,而减资又需要非常复杂的程序,尤其是经营多年的公司,可能有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减资是对公司发展不利的事项,有可能公司会就此一蹶不振。
创业者注意事项:
(1)延长年限,比如规定投资人完成投资之日后3年或5年才能行使该权利。
(2)分期回购,即把投资人要求回购的股份分成若干期,逐步回购。对于回购款也可以要求分期支付。
(3)降低价格(投资人收益),创业者应该把回购价格控制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
(4)特定情况下主动回购(投资人投向竞争企业的情况下,创业者有权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权)。
(5)设定前提条件: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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