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奖惩制度就失去了细致具体的依据,处理稍有不当即可引发劳动争议(1)。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权边界在哪里,这是目前法律界研究少而发生争议多的领域。
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应当合法合规,以确立和维护企业秩序为目标和权限,规则明确,公平合理,程序正当。
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和内容应该合法、合理。程序上应当经过民主协商(职工代表会或者与工会协商),并向劳动者公示;内容上应当合法、合理,符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应注意:
(1)民主协商。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企业没有工会或没有条件召开职工大会的,可以将草案在单位公告并请员工提意见,与全体员工讨论,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讨论记录、员工的书面意见等)。
(2)告知员工。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后,应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请员工阅读后签字确认,对新员工应送达规章制度并请其签收;设有企业邮箱的公司可以群发员工工作邮箱;制作成员工手册的应给每位员工发放一本;整个公示程序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3)合法合理。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对自己管理权的细化,但应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界限,内容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契合,违纪处罚也应合理。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形式多样,包括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等多种形式。
创业企业可以简化,为便于管理,主要强调保密制度、劳动纪律和违纪处罚等制度,或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1)保密制度。适用保密的部门及岗位、保密方式及级别、保密资料的保管及出借程序、泄密责任等;建议与接触核心机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保密条款。
(2)劳动纪律及违纪处罚制度。明确单位的纪律,明确禁止行为,明确严重违纪的行为、处罚程序等。纪律及奖惩制度是应加强细化的部分,因为这是用人单位适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依据。
案例
小呆在呆萌公司做技术工作,同时在呆呆公司兼职。由于工作压力大,时间长,小呆在呆萌公司工作时一直精神萎靡,工作经常不能按时按质完成。
理彰:呆萌公司可以在劳动纪律或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外兼职,违反且不能改正的,公司有权惩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小呆在呆萌公司工作时,因为嫖娼被拘留10日。呆萌公司以小呆有违法行为,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小呆不服,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理彰:公司的劳动纪律以确立和维持公司秩序为目的,轻微违法行为不影响公司秩序的,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但如果呆萌公司规定员工累计旷工5日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以旷工为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劳动纪律的设置及违纪处罚部分应当尽量细化,使单位管理权的界限尽可能明晰,特别是在设置单位处罚权时更应谨慎,避免带来劳动争议。
1)劳动纪律
创业企业在制定劳动纪律时应考虑到纪律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结合。
案例
呆萌公司在制定劳动纪律时规定女员工在入职2年内不得怀孕。
理彰:这明显违反《宪法》及《婚姻法》,属于无效条款。
呆萌公司规定“工作期间不得使用通信设备,否则给予××处罚”。
理彰:这样的规定如适用于核心机密部门的员工,是合情合理且符合岗位特点的,但不适用于一般性岗位的员工。
呆萌公司在劳动纪律中规定,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抽烟。小呆因违反该项规定,被公司解聘。
理彰:劳动纪律的制定,应当紧紧围绕确定和维护公司秩序,具备合理性。若呆萌公司的办公区域为易燃易爆区域,该项规定就具有合理性。否则,该项规定不合理。
2)违纪情况
违纪分为一般违纪与严重违纪。
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相关,在明确严重违纪的界限时应充分考虑合理性以及用人单位自身的行业特点与岗位职责。
一般违纪虽然不至于达到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程度,但多次的一般违纪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视为严重违纪,因此,用人单位应记录每一次违纪行为并留存相关证据。
3)违纪处罚
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违纪的,可予以警告、扣除工资(但应注意扣除工资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处罚,但处罚应与违纪行为相适应。
创业企业正是用人之际,对人才的包容度较大,对于员工偶然的、一般性的违纪行为可以不予追究,违纪处罚主要针对的是严重违纪及屡教不改的员工。
法律只规定了员工严重违纪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何处理多次一般违纪的员工呢?实践中通常采取累进式做法:
对违纪行为进行累计,违纪行为累计到x次时予以警告或扣除工资;累计y次时,视为严重违纪,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随着违纪行为累计的次数增加,处罚的力度也随之加大。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免于处罚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应有相应记录,留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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