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是2009年5月一个长期搞建设施工的朋友介绍过来的,这个朋友经常与我们讨论建筑方面法律实务,在建筑工作方面非常敬业。他给我打电话说他认识的一个朋友所在的单位败诉了,即中国第某冶金建设公司、北京某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某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违约责任问题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败诉,导致今后索要工程款非常被动,中国第某冶金建设公司、北京某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决定解聘原来的律师,重新招标律师事务所,并要求出具法律方案。我们得到消息后领取了法律材料,立刻进入工作阶段,连续三天加班加点制作出《法律意见书》(附件1)。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全面分析利弊,非常到位,最后击败另外5家非常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在竞争中取得合同代理权,其后与当事人协商按照通用标准及分阶段收取代理费用的方式签订了代理合同。
关于代理费用收取的标准及收费方式是难点与重点,当事人要求必须达到一定效果,而律师怕承担风险往往要求固定收费,这是双方的矛盾,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矛盾,因此,律师必须主动化解这个矛盾,以二者取得最大公约数为目标,否则接案可能会以失败告终。如果律师不管输赢多少直接收取固定数额,那么当事人会认为律师没有工作压力可能不会尽力,同时对案件也没有信心。前面几个知名律师事务所均以固定报价作为代理标准及收费方式,律师根本不敢报出工程款胜诉基数。我根据所有的工程基础资料分析,报出了这个预估工程款的胜诉基数在6500万元,以6500万元为基础收取3.5%的代理费用,超过6500万元的部分收取10%的代理费用,而1200万元工程保证金部分是必须胜诉的,因此,我与当事人协商必须胜诉的保底基数为7700万元,这样取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关于收费方式,第一,先预支首期代理费用开展工作;第二,立案后再支付第二期代理费用;第三,鉴定数额出来后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支付应付律师费的90%;第四,一审及二审判决胜诉后支付完毕。这样,我们取得了这个案件的代理权并经过艰苦的努力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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