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书证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使用最广泛的证据之一,其证据功能的发挥是依靠文字、图形、符号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宽泛地讲,书证不仅包括打印、书写于纸张上的文字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存储于计算机磁盘等电子介质上的数据电文均可以归属于书证的范畴。修改后的民诉法将录音、录像等作为视听资料,存储于电子介质上的数据电文作为电子证据,且为独立的证据类型。
书证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使用最广泛的证据之一,其证据功能的发挥是依靠文字、图形、符号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书证不一定是书写的文字,可以表现为图形、符号等。如伪造的货币,此时就属于书证。
宽泛地讲,书证不仅包括打印、书写于纸张上的文字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存储于计算机磁盘等电子介质上的数据电文均可以归属于书证的范畴。修改后的民诉法将录音、录像等作为视听资料,存储于电子介质上的数据电文作为电子证据,且为独立的证据类型。因此,书证应从狭义理解,即指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之外的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由于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发挥事实证明作用的证据形式,纸质的文件当然是其最主要的载体。常见的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等各种纸质文件。但其他非纸质的物品,如刻有文字或图案的竹木、金属、石碑等,性质上也为书证,故书证并不限于纸质文件。
千万注意,别将书面形式的材料与书证等同起来。书面形式的材料不一定都是书证。如果一份书面材料记录的是证人陈述,那它就是书面证言;如果记录的是鉴定过程和结果,那它就是鉴定意见;如果记录的是现场勘验经过和结果,那它就是勘验笔录。
关于书证的载体就介绍到此,接下来讲书证复印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