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自然人之间借贷及裁判案例解析

自然人之间借贷及裁判案例解析

时间:2023-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法总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正常的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和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间借贷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国家机关和金融机构,具体分为六类:一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借贷;二是自然人与法人企业之间借贷;三是法人企业与法人企业之间借贷;四是自然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五是非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六是法人企业与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进行民间借贷活动,但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资格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也指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者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正常的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和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与他人进行民间借贷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两种情况:一是八周岁(《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监护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也有两种情况:一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或者因精神健康问题,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后果,不具有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作为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借款人以及担保人。

自然人实施民间借贷行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民间借贷活动中,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作为借贷主体是没有问题的,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借贷主体也是没有问题的,实践中的问题在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借贷怎么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