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供职过多家国有大中型公司,经常参加或接受效能监察,很有感受。从效能监察的情况看,仍有相当多的公司或子公司滞留在管理落后、效率低下的水平。例如,从某一阶段合同清理的统计情况看,某一局级单位的合同覆盖率仅占物资采购资金的**%,最低的子公司只有**%。公司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为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给公司的廉政建设增加了难度,而且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和信用经济”。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是公司进行经济往来的重要合法形式,然而有些公司的有关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往往不注意采用合法有效形式,或有意不采用合法有效形式,逃避合同管理。一是授权委托手续不全,无权代理时有发生;二是擅自扩大零星采购范围,逃避合同管理;三是以工期紧、工程或项目急用为由而超合同或无合同履行;四是合同变更的随意性,有的几十万元的合同经变更能达数百万元;五是规避招投标法行为严重,很多公司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时有发生。
通过效能监察,我们发现一些单位的商务人员虽然也以合同形式对外进行经济往来,但往往掩盖着一定的不法目的,不惜以损害国家、公司、集体利益为代价,而为自己谋取私利。有的是以考察对方厂家或单位为由,专门选择那些质次价高、资信较差、履约能力低的单位与之订立合同,从中收受贿赂或回扣;有的以谈判为名,与对方合谋签订合同,故意抬高标的额,共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从中渔利;有的外出签订合同时,往往舍近求远,专门选择自己的“关系户”与之签约,收受回扣,中饱私囊;有的因收受对方财物,而超计划签订合同,影响了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有的单位还为逃避上级管理,通过合同变更超计划、超标准履行合同。
在效能监察过程中,相当多的公司根本没有设置验收机构。合同订立以后,就认为事情已经结束,至于合同如何履行,履行的质量及标准如何,对方是否违法及如何处理等均无人过问,出了问题也无人负责。加上合同管理体制的不健全,致使某些业务人员钻合同管理的漏洞,在合同的履行及标的验收中大做文章,损公肥私。同时,合同履行信息反馈制度的不健全,违约事件的拖延处理以及重复付款,致使公司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在效能监察中发现一些公司的施工代表以加快工程进度为由,规避管理流程,恣意扩大签证范围和合同变更标的,与不法分子进行勾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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