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清华法学院设置法科研究所,包括政治学部与经济学部。政治学部的设置,乃清华法政研究生教育之滥觞。在清华的法学史上,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了法律学系长时间缺位,法科研究所中的法律学部也一直没有建立,所以政治学部实际上就是清华法政研究生培养的主体机构。本文试图利用一些珍贵难得的资料,来考察当年政治学部的情况,同时结合其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彼此间更有着师承关系的两位杰出学人——邵循恪和端木正学习历程的素描,勾勒出清华法政研究生教育较为全面的面相。
一
依据1937年《清华大学一览》上的《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和《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学程一览》(民国廿五年至廿六年度)257,政治学部的制度设置可概括为如下6点:
1.政治学部的工作方针为:(一)确定研究范围;(二)侧重本国题材;(三)着重材料之搜集;(四)实施严格训练与培养认真切实之风气。
2.研究生毕业期限,最少三年(按:后于1934年5月遵教育部令改为最少二年,实际上并无人能于两年内完成)。对研究生的修学要求是:(一)第二外国语考试及格;(二)选修学科至少满24学分;(三)毕业初试应考及格(考试委员会应有经教育部核准之校外人员参加);(四)毕业论文经研究导师认可,本部预审合格,再经论文考试委员会(组织同前条)考试及格。
3.研究生于第一学年始业时,应于部中导师及部主任切实商定整个研究计划,包括选修课程、认定学科、预备各项考试,决定论文题目等。导师及其指导范围如下: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王化成(国际公法及国际关系)、沈乃正(中国地方政府)、陈之迈(中央政治制度)、张奚若(西洋政治思想)、浦薛凤(近代政治思潮)。
4.研究生要求就下列三种专门选读与研究选修一门:(一)公法(宪法或国际公法)专门选读与研究;(二)政治制度专门选读与研究;(三)政治思想专门选读与研究。其意在使研究生初步专门化,并期于研究过程中,能获得一适当之论文题目。
5.第二外国语(除导师及部主任特许者外,应于德法语文中,选择其一)考试最迟须于入学后一年内应试及格。及格程度以等于已曾修习该项文字至少二年以上,能译读流利为准,未及格者,不得参与毕业初试。
6.凡应毕业初试者,应于下列五项学科中,择一为主科,择二为副科,共计三项,为其初试范围。(一)政治制度、(二)宪法与行政法、(三)国际公法及国际关系、(四)政治思想、(五)市政。凡应毕业初试得下等者,得于三阅月后,补考一次。凡应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其所著论文,研究部概不接受审查。毕业初试至迟应于毕业前六个月,应试及格。
7.论文考试之范围,得包括主科。
从这些要点中,可得如下三点感受:
第一,政治学部的研究生可分为规范、制度和思想三个方向,每个方向的导师,皆堪称中国该领域最优秀的学者,其大都受过较为系统的中国古典教育,并在西方一流大学中取得学位或有长时间的游学经历,且当时正是年富力强的年龄。
第二,政治学部的培养考核相当严格,除了相关课程的学习,第二外语、毕业初试、论文考试,环环相扣,一项不过关就无法进入第二项。
第三,在专业智识的训练上,非常注意奠定学生扎实之基础,再养成其专精。学生貌似只需就三种研究方向中选择一门进行研究,进而形成论文,但毕业初试中的主、副科内容,实际几乎涵盖了各个方向的内容,且毕业论文考试,实际也不只限于论文本身,而是可包括主科这一更广阔之范围。
据史学家何炳棣先生回忆,当年靳文翰(1935年清华政治学系毕业,同年考上政治学部研究生——笔者注)曾对他大谈基本功的重要性,谓其把奥本海姆(Oppenheim)的《国际公法》包括小注,已经读了八遍。258可证当时的政治学系严谨扎实,注重基础之学风。
二
从现有资料上看,1930—1937年政治学部研究生有:邵循恪、谢志耘(1930)、万异、陈春沂(1932)、王铁崖(1933)、罗孝超、楼邦彦(1934)、靳文翰(1935)、宋士英、池世英(1936)、张天开、刘信芳、陈明翥、鞠秀熙等人。259但有意思的是,从现有的资料上看,1933—1943年清华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中,政治学部只有1933年毕业的邵循恪一人。260其原因主要有:一是考核非常严格,可能有中途辍学者;二是不少学生考取中美、中英庚款考试,未完成学业即出国留学。其中有如王铁崖(第四届中美庚款留学考试,1936,专研国际公法)、楼邦彦(第四届中英庚款留学考试,1936,专研行政法)、张天开(第五届中英庚款留学考试,1937,专研社会立法)、谢志耘(第六届中英庚款留学考试,1938,专研近代史)、陈春沂与靳文翰(第七届中英庚款留学考试,1939,专研行政法)。261这类庚款考试难度颇高,一般每个方向全国仅有一个名额(第七届中英庚款考试可能是例外),高中者无疑是这个领域全国的佼佼者,清华政治学部录取名额之多,可证明其培养学生之优秀。
邵循恪(1911—1975),字恭甫,福建闽侯(福州)人,1930年毕业于清华法学院政治学系,同年考入政治学部研究生。有意思的是,邵循恪的哥哥邵循正也是同年毕业于清华政治学系,他考上的是历史学部的研究生,后来成为著名的历史学家。
作为政治学部当时硕果仅存的毕业生,邵氏的成绩单无疑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其具体如下:
1.历年选修学分:第一年18,第二年8、第三年6。
学分成绩总平均:平均成绩1.097,按25%计:0.273。
2.第二外语考试:及格。
3.毕业考试:
考试日期:二十二年(1933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二至五时。
考试委员:浦逖生、钱端升、王化成、萧公权、张奚若、燕召亭、蒋廷黻、萧叔玉
应考学科:
一、国际公法与国际关系
二、宪法与行政法
三、政府
评定成绩:上,1.1,按25%计:0.275。
4.论文考试:
考试日期:二十二年十月十六日
考试委员:王化成、浦逖生、张奚若、钱端升、萧公权、沈乃正、蒋廷黻、燕召亭
论文题目:The Doctrino of Rdbus Sic Stantibus(《现状如恒条款》)
评定成绩:上,1.1,按50%计:0.550。
5.总成绩:1.098262
因为邵氏成绩特优,由学校遵照章程公决,遣送留美,邵循恪后来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63并于1939年回校任教。
对优秀学生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照,并积极地为其成长创造机会,也是清华重要的传统。从邵循恪的成长经历上看,既保证了清华正在逐渐形成的学术传统之延续,也避免了可能的近亲繁殖之弊端。当然,更必须指出,正如何炳棣所讲,“旧中国”的知识分子是“重趣味重性情而轻利害”,“道德”水准较高,没有鱼目混珠、自欺欺人、互相吹捧,树立利益集团等不良风气。264这是我们在借鉴那个时代经验时,应该首先了解的背景。
三
邵循恪回国时的清华,因为日寇侵华,被迫南迁于昆明,正处于特殊的战时状态——与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共同组成西南联合大学。
1939年6月27日,西南联大常委会第111次会议决议:“本校暂不举办研究院,由三校就现有教师设备并依分工合作原则酌行恢复研究所部。其研究生奖金等费用亦由各校自筹拨发”,265即此,开始恢复长沙临时大学时暂时停止的研究生教育,其培养上采取各校相对独立的方式。
1940年,开始恢复法政研究生的招生。依据《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北大、南开研究院二十九年度招生简章》,清华的法科研究所设有政治学部,组别及考试内容如下:(1)政治制度组;(2)国际法组。a国文、b英文(作文及翻译)、c近代政治制度、d西洋政治思想史、e国际公法。北京大学的法科研究所设有法律学部,组别及考试内容如下:(1)中国法律史学及中国法律思想史组,a国文、b中国经文解释、c英文(作文及翻译)、d罗马法及法理学、e民法、f刑法;(2)国内司法调查组,a国文、b英文(作文及翻译)、c民事诉讼法、d刑事诉讼法、e民刑法。266
1942年,规模扩大,法科研究所的法律学部分为三组,分别是:(1)中国法律史学及中国法律思想史组(北大),(2)国内司法调查组(北大)(3)犯罪学组(北大);政治学部分为四组,分别是:(1)政治制度组(清华),(2)国际法组(清华),(3)行政组(北大),(4)国际关系组(北大)。267
依据《国立清华大学、国立北京大学、私立南开大学研究院暂行办法》,研究院学生学费暂免,可担任本校半时助教(半时助教者不给予津贴,但仍得领受奖学金)。成绩及格者得请求津贴(每年每人600元),成绩优异者给予甲种(总平均分80分以上,300元)、乙种(总平均分75分以上,150元)奖学金,268津贴与奖学金虽然有人数限制(如清华津贴名额以二十人为限,每部以四人为限,奖学金以十人为限),但考虑到研究生人数甚少,只要成绩符合标准,皆有机会获得津贴和奖学金。
从现有资料来看,北京大学的法律学部研究生有4人,1940年入学者为贺祖斌,1941年入学者为闻鸿钧,1942年入学者为张挹材,1943年入学者为崔道录。269其中,张挹材的论文是《司法调查》、崔道录的论文是《隋唐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指导教授皆为燕树棠先生。270
清华政治学部的研究生有7人,1940年入学者为瞿维熊、吴明金、屈哲夫,1941年入学者为胡树藩,1942年入学者为钟一均、罗应荣,1943年入学者为端木正。271从目前的资料可知,罗应荣于1946年毕业,论文是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 of Outer Mongolia in Relation to Russia and China,导师是邵循恪;端木正于1947年毕业,论文是《中国与中立法》,导师是邵循恪;钟一均于1948年毕业,论文是《不列颠自治领的宪法地位》,导师是甘介侯。
学术薪火传承,以邵循恪的学生端木正在西南联大的教育历程为例,可见该时期研究生培养之一斑。
端木氏大学时本欲报考清华,因战时清华考试无法如期举行,转考燕京大学。后借读武汉大学,1942年毕业于该校政治学系。1943年9月,端木氏考入清华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国际法组,1945年6月修满26学分后,进入相关的考试阶段。
首先是外语考试,1946年4月2日在西南联大外国语文学系通过第二外国语考试(法文),主试人吴达元,成绩为及格。
其次是学科考试,1946年5月7日,在清华大学会议厅(昆明)举行学科考试,考试范围为:国家公法与国际关系、各国政府及政治、西洋政治思想,考试委员7人,主试委员是张奚若,委员有钱端升、赵凤喈、刘崇、邵循恪、潘光旦和王赣愚,成绩为81分。11月份起,端木正成为半时助教。
最后是论文考试。在其论文《中国与中立法》获得导师邵循恪认可后,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关:论文考试。
该论文考试于1947年7月16日下午3时至6时,在图书馆楼下文法学院讲讨室举行。考试委员9人,其中本系教授4人:邵循恪(主试委员)、张奚若、赵凤喈、甘介侯,本校外系教授3人:吴泽霖(社会学系教授)、刘崇(历史系教授)、邵循正(历史系教授),校外委员2人:崔书琴(北大政治系教授)、王铁崖(北大政治系教授)。端木正论文考试的成绩为81.5分。端木氏论文的审查意见摘要为:“取材虽未完备,论断则颇为精审。本文能对中立法方面做初一步的历史叙述,实为尚有学术价值之作。”272
其培养考核,无论是程序方面还是具体内容,皆保持着与战前清华相当的连续性。考试委员的阵容强大,是让人印象深刻的一面。其中学科考试7人,论文考试甚至高达9人,各位考试委员的专业背景也各不相同,来自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历史学各个领域。想必他们所提之问题,也会从各自的专业出发,考生如果知识背景不够广博,不具备“舌战群儒”的实力,准备不充分,在数个小时多对一的轮番“轰炸”下,实际上是很难过关,非常容易被“烤糊”的。
作为端木正的导师,邵循恪参与了学科考试和论文考试的全过程,在论文考试中,他甚至担任了主试委员,这里并无今天答辩制度设计上的所谓导师回避问题,联想到邵循恪当年考试,其导师王化成也是全程参加,大家似乎习以为常,此可以从某一角度说明学生和论文的水准才是考试的关键,亦让人再次感叹前引何炳棣关于当时知识分子的评价,实不无道理。
端木氏的两次考试,成绩皆在80分以上,实际上是当时甲种奖学金的标准,可证其在联大相当优异的表现,但对其论文的审查意见仍然相当谨慎(按:笔者怀疑是出自其导师邵循恪之手),对论文未尽完美之处毫不客气地指明,褒奖之处也留有余地。笔者以为,这样的评价无损端木先生的声望,反倒是会让人对那个时代严谨、严肃、严格的学风好生敬仰。西南联大堪称中国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这种奇迹的基础正是建立在这种笃实的学风之上,端木先生在该时期所受教育的过程,正是其有力佐证。
如同其导师邵循恪,端木正也选择了毕业后赴国外深造之路。1947年,其考取留法公费,并在巴黎大学顺利地获得博士学位。不免有憾的是,1952年的院系调整,形势比人强,他无法如邵循恪一样,在其念兹在兹的清华大学,施展其本身所学。
端木正的学籍卡、论文大纲及封面
端木正硕士论文考试及论文审查意见
简短的结语
从邵循恪到端木正,见证了清华法政研究生教育的薪火传承。少而精,是其人员构成的整体特征;高标准、严要求,是其培养考核的重要特点;广博且专深,是其培养人才素质的突出体现。这股学术与教育的薪火,虽非炙热,却足以持久的温暖,虽非熊熊,却能永恒的绚烂——那个时空下的那些人、那些事,将是近代中国法学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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