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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真的那么重要

时间:2023-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资薪金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很多人觉得受益匪浅,全民欢呼。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后,全国的个税纳税人就只有区区2400万人,不足全国人口的2%。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个税纳税人一下减了七成多,但是抱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高的依然大有人在。目前,在北京工作的江某就是不满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大军中的一人。

工资薪金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很多人觉得受益匪浅,全民欢呼。其实他们不知道,在获得三五十元减税的同时,他们也正在丧失一些东西。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后,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先生表示,全国将有6000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全年减收近1600亿元。

早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还是2000元的时候,全国的个税纳税人就只有8400万人,仅占全国人口的6.46%。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后,全国的个税纳税人就只有区区2400万人,不足全国人口的2%。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工资薪金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以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为基准来计算的,如月收入5000元,若按北京地区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需要扣除1110元(公积金12%,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2%,个人无须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际税前月收入3890元,缴纳个税十余元。

当部分民众为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而欢呼鼓舞的时候,他们可能已经将更为本质的东西遗忘——事不关己时,谁还会关心别人缴的税去了哪里?

相对于更为庞大的非个税纳税人群体,2400万个税纳税人的呼声是轻微的。更何况,在这2400万人里,又能有多少比例的人关心那些缴上去的税花在了哪里呢?

亚当・斯密论述税的四原则时,曾经提出最好全民纳税。为什么?一是为公平,二是为公民,三是为可行。亚当・斯密在那个时代强调全民纳税,其重点是为了防止贵族阶级享受不纳税的特权,同时认为纳税人数越多,税收的可行性更大。

相对于其他直接税税种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无疑是最广的,而直接税最能让人感觉到自己是个纳税人,因而强烈渴望知道自己所缴的税用在何处,如何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纳税人数锐减,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变窄了。这当然意味着,个税的可行性正在降低,因为为数不多的纳税人承受着不公正待遇,他们也就拥有了逃税的动力。但更重要的是,那些非个税纳税人的公民意识也许就很难培养起来。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来说,公民意识都不可或缺。

公民意识意味着对自己国家,对自己所处社会的认同和归属。这就好像一个家庭成员,只有产生对家庭的归属和认同,才会积极参与家庭事务,为家庭未来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努力。对国家而言,纳税人的认同感、归属感、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也同样重要。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之后,他们每月少缴了百余元的税费。但是,自己作为纳税人的时代仿佛也已经过去,于是他们开始对国家财政支出不再关心,当然也更不关心别人缴出的税流去了哪里。久而久之,他们变得不再关心这个国家的事务。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个税纳税人一下减了七成多,但是抱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高的依然大有人在。目前,在北京工作的江某就是不满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大军中的一人。个税修改草案征集网民意见的时候,她表示自己每月的基本支出就达到5000元,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应该提至5000元。当时,甚至还有人提出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应提至8000元。

总之,他们不想纳税,是因为他们感觉不到纳税对于自己的意义。

其实,无论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多少,总会有人感觉太低,还要往上提。即使那些只需缴几元税费的纳税人,也觉得这税缴得不值。其实,错不在缴税,更不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而在于谁也不愿意在感受不到“用之于民”时白白缴出哪怕一毛钱。尤其是看到无意流出的出国考察单,官员们居然住着一夜700美元的豪华酒店,谁会愿意为他们的奢侈贡献一分一毫呢?

从税收制度的起源来说,税收本是民众用于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缴出这笔税费,也就意味着他们拥有了参与某些社会事务的权利。但是,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没有人征求纳税人的意见;随处可见的公款吃喝,没有人征求纳税人的意见。

说到底,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太高,只是纳税人厌倦了这种游戏,厌倦了只管缴税,不允许参与、监督税收使用的游戏。这意味着民众对参与社会事务的冷淡,其危害甚深远。

也许有人会说,此次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中产阶级的确获得了实惠。随着物价连年上涨,税负100元对于月薪4000元的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有点高了。

事实上,减税负和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关系并不大。即使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保持不变,调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率不是一样可以达到减少税负的作用?而如此为之,缴数额不多的税,却给公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纳税人课程,很是值得。

从世界各国的税改方向来看,“宽税基”是永恒的主题,它拥有比减税负更重要、更深远的意义。而“宽税基、低税率”相结合,一样可以达到减税负的作用,何必非得选择放弃培养纳税人意识的方式呢?

总的说来,减税负并不一定要调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但是要培养纳税人的责任意识,普及公民教育,比较低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必要的。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升与降,直接受影响的是纳税人的数量,并不必然导致某个个体纳税数字的增减。较低的费用扣除标准也许更好,因为有更多人需要缴纳个税,也就意味着可能会有更多人关心这笔钱的最终流向。民众纠结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并不是纳税数额太高,而是他们没有获得本应拥有的纳税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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