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6年最热门的税收政策是“营改增”全面推开的话,那么,2017年最热门的税收政策当然就是我国版本的“CRS”路线图正式确立了。
那么,CRS究竟是什么?
列支敦士登公国是一个欧洲小国。2011年以前,该国税率极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税款的“避税天堂”。2006年前后,该国最大的银行LGT前雇员Heinrich Kieber将自己掌握的客户资料提供给其他国家的税务机构,这些客户的国籍包括美国、英国、瑞典和德国。众所周知,德国和瑞典都是欧洲著名的福利国家,据有关数据显示,其税收居民的平均税收支出超过其全年总收入的50%。美国和英国的税负率也相对较高。
2008年2月,德国当局花了大约400多万欧元从Heinrich Kieber手中购买了这批银行客户信息,并立刻对其中德国的税收居民采取行动。2008年2月26日,德国检察官宣布已有91人承认逃税事实,并补缴2780万欧元的税款。据有关数据显示,此次银行数据失窃案最终为德国政府追回约2亿欧元的税款。
随后,瑞典和美国均开始对名单中的逃税者采取行动。
LGT前雇员和各国当局进行的交易就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易;CRS的本质也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易,只不过交易的对象是签署了互换信息协议的各国或者地区当局,交易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则。前者以钱换信息,后者以信息换信息。
CRS的通俗解释已经完成,那么参与实施CRS的国家间究竟是如何达成一致,并最终完成数据交换的呢?
列支敦士登公国银行数据遗失案最终引发全球开展偷逃税稽查行动,美国于2011年公布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该法案于2014年7月1日生效。该法案要求全球金融机构与美国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IRS)签订合规协议,定期上报其掌握的美国税收居民的账户信息,否则将强制征收该机构在美收入的30%作为惩罚性的预提税。FATCA实施后,美国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信息交换协议,获得了本国税收居民的海外收入情况,美国因此多征了大量税款。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觉得这个方法很好。一方面积极协助美国与OECD成员国达成涉税信息交换协议,形成统一的交换程式和标准;另一方面于2014年7月颁布实施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该标准包括《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以下简称“税收多边协议”)和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我国已于2014年9月承诺实施AEOI,并于2015年12月正式签署税收多边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我国将于2018年9月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按照CRS,互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基本流程如下:我国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他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我国税务机关报送账户及其收入信息,我国税务机关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机关开展信息交换。2017年5月9日,国税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即规定了我国金融机构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的操作办法,预示着中国版CRS正式落地,该办法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从前段论述可以看出,确认金融账户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持有,将决定着该金融账户信息是否交换至他国。通常,对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有三个标准,即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例如甲国公民A,常住北京,在中国和甲国等均有金融账户,其自主申报为甲国的税收居民(即在甲国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甲国是CRS参与国。但是,A一年离境总天数不超过90天,每次离境天数不超过30天,住所和居所都在北京。在这次金融账户识别过程中,A依然会被认定为我国的税收居民。在2018年9月的首次对外交换信息过程中,如果A亦认定其为我国税收居民,甲国会将A在当地的金融账户及其收入信息交换给我国。按我国税法规定,A某次取得的股息收入应向我国缴税1000万元,但按甲国税法规定,A只需向甲国缴纳个税100万元,且已经在甲国申报纳税。那么,A被认定为我国税收居民后,A需要向我国税务机关补缴税款900万元。在此过程中,如果A应对不当,还可能面临行政和刑事风险。
其实,税本来就是需要缴纳的,只是以前全球的金融机构都打着“保护客户隐私”的幌子,拒绝向其他国家(地区)提供金融账户信息,有些甚至拒绝向本国税务机关提供其掌握的金融账户信息,例如我国金融机构与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尚处于初创阶段,通行做法依然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一系列审批手续后,方能从金融机构调取到相关信息。CRS的建立,准确地说是构建了国家(地区)间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通道,让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各国(地区)的税收居民的海外收入应纳税款“颗粒归仓”。
CRS带来的影响可参照LGT银行数据泄露案,对于打击跨境偷逃税行为具有一剑封喉之效果,而且这种效果与LGT银行数据泄露案的个案不同,其影响将是持续而深远的。当然,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认定、税收征管水平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在信息交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障碍,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还需时日。不过,CRS路线图的确立,对于试图在全球配置资产而达到不缴、少缴、迟缴税款的富人们来说,始终是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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