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胀税,可以举一个伊拉克蜜枣的例子。
据《陈云文选》记载:“1962年货币流通量达到130亿元,而社会流通量只要70亿元,另外60亿元怎么办?就是搞了几种高价商品,一下子收回60亿元,市场物价就稳定了。”[6]
而在这些高价商品里,就包括了伊拉克蜜枣。
1962年,宋馨的姥爷于建业时任当地物资局的副局长。由于父母都在外上班,宋馨从小就住在姥爷家。在宋馨儿时的记忆里,姥姥那时总爱向姥爷念叨:“这米又涨了一分,白菜也涨了一分。”
面对姥姥的絮叨,姥爷总是沉默不语。据姥爷后来说,当时他每月工资60元,物价上涨给家庭造成的冲击还是不小,当时姥爷的工资养着四口人。
有一天,姥爷下班后,偷偷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纸包,塞到宋馨的手里。宋馨明白姥爷的意思:不能让姥姥知道。打开小纸包,宋馨看到了看起来黏黏的,但是晶莹剔透的蜜枣,姥爷告诉她,这是伊拉克蜜枣,不需要用票证就可以购买。
后来,姥姥还是知道了,只是默默地念叨着:“五块一斤呐,你就那么疼她,要让她吃这一口?”当时,姥姥和姥爷相对无言的情景,让宋馨突然懂事起来。
其实,这应该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真正征收通胀税。
当时,国家财政连续亏空,政府多印了60亿元票子,以弥补财政赤字。商品供应少,而票子增多,随之而来的当然是货币贬值、物价上涨。
于是,时任中共中央财经组组长的陈云同志提议,向市场供给几种高价食品,5元一斤的伊拉克蜜枣就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包括二十几元一斤的各式奶糖等。而这些食品不受票证的限制,可以使用纸币随便购买。
不久,60亿元多印出来的票子就回收到了政府手中,市场上的物价稳定了。
其实,在这些高价商品里,就包含了传说中的通胀税。
通胀税,又称“货币税”,是指政府在吸纳等值黄金的同时发行货币,从而造成货币贬值,持币的民众财富减少,但发行货币的政府财富增加的经济现象。往简单了说,通胀税就是指政府缺钱的时候,向银行透支,增发纸币,造成民众手中的纸币贬值、物价上涨,这涨出来的费用就是通胀税。
虽然政府不向民众收税,但却因政府超发货币而造成纸币贬值,生活开支增大,可谓是隐形税中的VIP。
1962年,政府通过向市场供给几种高价产品,将超发的货币回收。在此,那些购买高价食品的民众自然就是通胀税的纳税人。这通胀税的征收,可以说合乎情理。毕竟在当时的条件下,能够买起那么昂贵商品的家庭必不是普通家庭,那些商品也不是生活必需品,对一般民众的生活影响并不大。
因此,陈云的伊拉克蜜枣也一直为经济学家所乐道:“通胀税,就应该是这样征收,而不应该让全民买单。”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通胀税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受政府控制。
20世纪8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政府需要更多货币以支持国家建设和发展,引进外资。于是,货币超发,物价上涨,民众疯抢生活物资。这一次,通胀税袭击了普通民众。
20世纪9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第二个春天也带来了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又一次超发货币,物价又一次疯涨,但这次通货膨胀在1996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前得到根本控制。
新世纪的钟声敲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外贸规模迅速扩大,不完善的外汇制度和投资大于消费的经济结构使得货币供应量迅速扩大,带来了物价的又一轮上涨。2008年,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而提出4万亿元刺激计划,带动数十万亿元社会投资,通货膨胀持续恶化至今。
从20世纪60年代超发货币量以亿计,到今天超发货币量以万亿计,见证了通货膨胀越滚越大的雪球。今天的通胀,已经不是政府放开几样商品的价格就可以解决的了,它不可避免地伤及了普通民众,而普通民众也别无选择地成了通胀税的纳税人。
其实,关于通胀税还有另一重解读。物价上涨,以商品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费自然也会上涨,这多缴出的税费不就是通胀税么?随着物价上涨,工资自然也会微调,采取累进税率的个税从低税率档次跳入一个更高的税率档次,所缴纳的税费自然也就增多了。即使不跳入一个更高的税率档次,以工资收入为计税依据,税费也会不可避免地上涨。
这一层次上的通胀税,从我国持续上涨的税收收入可见一斑。在物价上涨、民众生活支出增多之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31亿元,比上年增加16509.52亿元,同比增长22.6%。而在上一年税收收入高涨的基础上,2012年上半年的税收收入同比又增长了9.8%。
物价在涨,税收也在涨,只是老百姓的钱包瘪了下来。
这就是通胀税,你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收你没商量。
通胀税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在政府缺钱、货币超发的大背景下,民众手中的货币购买力下降,物价上涨,生活开支多出来的费用就相当于向政府纳税;而另一方面,物价上涨,物价里所含的税费自然也上涨,若此时伴随着工资上涨,所需要缴纳的个税也要往上涨,这多缴的税自然也属“通胀税”无疑。其实,如果工资能涨,怎么着也算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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