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情戏_民国女子
1941年夏天《文史杂志》连续三期刊登四幕话剧《野玫瑰》的时候,陈铨恐怕想不到这出戏在第二年会火成那样。写《野玫瑰》的时候,陈铨还在昆明西南联大教书,担任联大学生剧团的名誉团长。团里先后上演了《祖国》和《黄鹤楼》,但他们嫌《黄鹤楼》人物太多,服装布景道具太花钱,就想请陈铨写一个人物比较少、布景比较简单的剧本。当时军事间谍题材的东西大热,陈铨也想弄出一个。他从联大图书室找来几本英文间谍故事,写了头稿,有同事说他写得像李健吾的《这不过是春天》,这多少给他一些打击,从模仿出发的写作,到底缺少了一些鲜活而有力的东西。一则新闻帮了陈铨的大忙。据当时昆明的小道消息说,日本扶植的伪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遭到女儿的背弃,他女儿因看不惯父亲的所作所为,不仅逃去香港,还特地登报脱离父女关系。陈铨觉得这则父女反目的新闻,充满了戏剧张力。他立刻下笔写了个短篇小说,叫《花瓶》,登在《中央日报》的副刊上,他一直恋恋于这个故事,经过短暂的酝酿,陈铨把小说改写成了话剧剧本《野玫瑰》。
1942年3月5日,重庆,冬季的浓雾还在弥漫,氤氲连绵,像扯开了的棉絮,重庆的路上上下下,走起来并不舒服,但一切似乎都不能阻拦观剧者的热情。话剧《野玫瑰》的大幕徐徐拉开,只能容纳七八百人的临时剧场,被挤得水泄不通,许多人探着脖子,情绪随剧中人物的境遇和情绪起伏。这不是《野玫瑰》第一次上演,1941年在昆明,它就已经被搬上昆明大戏院,以“捐款老军”的名义公演,但与重庆的公演比,昆明的那次恐怕仅仅是激起涟漪的试水。在雾都重庆,《野玫瑰》足足演了16场,观剧人次达10200人。据说,有国民党空军因满座无法进入剧场观剧,“竟然在抗战堂剧场门口架起了机关枪,说什么不给他们进来看戏,便对剧场进行扫射”,听起来十足疯狂。
观众对《野玫瑰》接受程度明显超出了陈铨的预期,他和当时专写历史剧的郭沫若们不同,只是一个大学教授,并非专职剧作家,他写《野玫瑰》最初也只是应学生剧团之邀,没想过要使之“流行”,而且,《野玫瑰》重庆公演之时,陈铨本人还在昆明西南联大教书,直到1942年夏天,他才从繁忙的教务中抽身,迤逦北上重庆。早前,《野玫瑰》已经在吴宓和贺麟的推荐下,得了伪中央教育部的学术三等奖,国民党当局把《野玫瑰》树成标牌,而在皖南事件刚刚过去,国共关系紧张的1941年,《野玫瑰》遭到左翼评论界的围攻也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铺天盖地的批评恐怕多少让陈铨无所适从,事实上,陈铨并不想可以站在“哪一边”,在去重庆之前,他只是个安顿于象牙塔内的教授,他不参与政治,不认识国民党的政治人物,只是在脑海中编制他所期望的人物——他希望战火中的中华民族中能站出来一些铁腕式的强者,带领大家走出阴霾,走向胜利。可是,到了重庆以后,因为《野玫瑰》的关系,陈铨自然而然地认识了朱家骅、张道藩、潘公展、陈立夫、张治中、戴笠,被左翼划为“反动”也不意外。可事实上,就话剧本身来说,也只是表达了作为“战国策”派成员的大学教授陈铨的精神理想而已。
剧本《野玫瑰》是王克敏女儿出走事件启发写出来,最初陈铨写的是短篇小说《花瓶》。小说中还没有“野玫瑰”夏艳华这个人物,有的只是从真实新闻中“拷贝”过来的曼丽和云樵。在小说里曼丽和云樵是两条线索,曼丽“负责”与汉奸爸爸决裂,云樵“负责”从事谍报工作。结果东西写出来,看上去并不是十分出色。不加剪裁地运用现实材料,只会把作品写得很僵化。写《野玫瑰》的时候,陈铨刻意加入了夏艳华这个虚构的人物,也是他心目中理想的“民族强者”的代言人,舞台一下子被她照亮了。
夏艳华是全剧核心,朝外辐射,和其他人物都产生联系,她是北平伪政委会主席王立民的现任妻子,是王立民前妻内侄刘云樵的情人,是王立民女儿王曼丽的后妈,是王安的上级、警察厅厅长的“梦中情人”。而从她出发,又包含着两个层面的有趣的人物关系,一个是情感方面的纠葛,为了完成任务,她和王立民结婚,他比她大22岁,而她的情人刘云樵来到王家后,却受到了王立民女儿王曼丽的爱慕,是为四角恋爱。另一个层面,是间谍故事,是夏艳华、刘云樵、王安和王立民以及警察厅厅长之间的周旋、对决。(www.guayunfan.com)
夏艳华喜欢喝铁观音。它没有西湖龙井那样醇,没有北平香片那样腻,没有云南普洱那样粗,没有印度红茶那样腻,但它简单,有力量。夏艳华也想做那么一个简单而有力量的人,用一己之力,为民族解放做贡献。可她的简单绝不是白纸样的简单,白纸样的简单是单纯,甚至幼稚,容易没着没落,夏艳华的简单则是螺旋上升型的,是对过去人生的否定之否定,她的简单是目标明确,集中精力,厚积薄发,一针见血式的。夏艳华的简单里蕴含着超人的克制力。为了达成锄奸目标,夏艳华牺牲了很多:感情的牺牲,肉体的牺牲,心痛的成全。
夏艳华和刘云樵在王家重逢。首次见面,他叫她一声“姑母”,意味着她和他的关系已然告别过去,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已经嫁给了汉奸王立民。一场出嫁埋葬了旧日感情,更糟糕的是,他还误解她贪图“富贵”。艳华当然是伤心的,可她抑制住了,转而变成玩世不恭,云樵在她面前像是个经验不足的新手,像方达生面对陈白露。不同的只是,夏艳华要坚强得多。因为内心有了更高的追求,所以她能抵挡住烦闷的官太太生活,为了消磨掉失却真情带给自己的痛苦,她也未尝没有自我欺骗,半冷漠半自嘲地说:“女人结婚不过是想取得一张长期的饭票,饭票到手了,心也就安了。其余的事情,都是逢场作戏。”她对刘云樵当然还有爱,年轻时的彷徨的恋爱游戏使得她对爱一直存有疑虑,但那只是个人的小爱,为了对国家的大爱。她宁愿舍弃小爱。与此同时,她又利用警察厅厅长,放走了云樵和曼丽,成全了情人的美好未来。而她却留下自我的肉身,亲手解决强悍的王立民。
《野玫瑰》是个火花四溅的梦,夏艳华是生龙活虎的梦中人。那梦活在陈铨的脑海里,有点武侠剧的意思,参演人物都是那么强势,充满了力量,陈铨把他们想成是强心针、还魂丹,在古旧中华遭遇外来者侵袭的时候,给它打上一针,从而返老还童。夏艳华,响当当的“天字十五号”女间谍,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活力,充满着沧桑烽火中凸显出的正义的豪情,她对她汉奸丈夫说:“立民,你最厉害的敌手,就是中国四万万五千万的民族意识。他像一股怒潮排山倒海地冲来,无论任何力量,任何机智,都不能抵抗他。立民,你失败了!”虽然夏艳华只是陈铨的美丽想象,但在故事中,她到底是有着强悍、粗糙的灵魂。她为了民族牺牲一切,心酸苦痛都不掉泪,她生在碎石遍布杂草丛的荒原上,一脸疲惫,迎霜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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