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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再生能源发展成就与规划

时间:2023-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韩国政府通过促进和支援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政策,建立新再生能源设备质量与专门企业制度,实施新再生能源利用义务化与普及支援制度等,扩大新再生能源的普及和利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能源进口,补充能源不足,同时达到减排温室气体等污染环境的物质的效果,向能源亲环境发展迈进。结果,同期新再生能源生产量在一次能源供给总量中所占比重从0.70%提高到2.24%。

  韩国政府通过促进和支援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政策,建立新再生能源设备质量与专门企业制度,实施新再生能源利用义务化与普及支援制度等,扩大新再生能源的普及和利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能源进口,补充能源不足,同时达到减排温室气体等污染环境的物质的效果,向能源亲环境发展迈进。

  经过不断开拓,虽然韩国新再生能源的生产量规模有限,但是从1996年的1 160千吨油当量增加到5 226千吨油当量,年均增长率达7.8%,超过一次能源供给总量的年均增长率1.7%。结果,同期新再生能源生产量在一次能源供给总量中所占比重从0.70%提高到2.24%(表6-16)。通过新再生能源的发展,在原油替代效果和减排二氧化碳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如2002年就形成6 650亿韩元的原油替代效果和910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效果。131

表6-16   新再生能源生产量及在一次能源总供给中所占比重单位:千吨油当量,%

年份

1996

2000

2005

2006

一次能源供给

165 209

192 888

228 622

233 372

新再生能源

1 160

2 127

4 879

5 225

比重

0.70

1.10

2.13

2.24

  资料来源:[韩]能源管理公团新再生能源中心,《2006年新再生能源统计》,2007-08,第8-9页。

  从发电层次来看,尽管利用新再生能源的发电量总规模也有限,但是从1996年的0.84亿度增长到38.99亿度,年均增长率达21.2%,132大大超过总发电量年均增长率3.1%。结果同期新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重从0.04%提高到1.02%(表6-17)。

表6-17新再生能源发电量及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重单位:百万度,%

年份

1996

2000

2005

2006

总发电量

205 494

266 400

364 639

381 181

新再生能源发电量

84

104

3 950

3 899

比重

0.04

0.04

1.08

1.02

  资料来源:[韩]能源管理公团新再生能源中心,《2006年新再生能源统计》,2007-08,第10~11页。

  按正在实施中的《第二次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普及基本计划(2003~2012年)》(以下简称《第二次基本计划》),133在前阶段促进新再生能源的基础上,计划继续改善支援新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以氢和燃料电池、太阳光、风力领域作为发展新再生能源的三大重点领域,在促进普及型技术开发(2003~2006年)的基础上,向大量普及型技术开发(2006~2009年)、低价商品化技术开发(2009~2012年)阶段过度,进一步支援和促进新再生能源发展。

  按《第二次基本计划》,在太阳光领域,普及促进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住宅普及型3千瓦级系统,开发建筑、商业用10千瓦级系统开发,太阳电池低价化,开发高信赖性产品并确立规模生产体系基础;在大量普及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结晶质超薄型太阳电池技术,开发下一代薄膜太阳电池技术,开发普及型成套化太阳光发电系统;在低价商品化技术开发阶段开发结晶质超薄型太阳电池商用化技术,开发下一代薄膜太阳电池商用化技术,开发普及型成套商品化太阳光发电系统。从确保信赖性的示范普及事业为中心,转向普及扩大到公共机关、学校、福利设施、岛屿、边远地区,以提高太阳电池的效率,减低系统单价等确保经济性的技术开发作为核心课题。利用处于世界最高水平的半导体技术,促进下一代出口产业化,2010年占世界市场7%(30亿美元);提高太阳电池效率,从2006年的15%提高到2010年的18%;减低系统单价从2006年的800万韩元/千瓦,到2010年的600万韩元/千瓦。扩大普及太阳光发电系统,住宅用的,从1万户(2006年)扩大到10万户(2012年);建筑用的,从200个(2006年)扩大到700个(2012年);产业用的,从1 000个(2006年)扩大到1 400个(2012年)等,到2012年普及住宅用、建筑用、产业用发电设备共1 300兆瓦。

  在风力领域,普及促进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和商用化中型的750千瓦级系统、小型分散型的30千瓦级系统,构筑风力资源数据库、开发预测技术的基础上;在大量普及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1兆瓦~1.5兆瓦级大型风力发电机技术,促进1兆瓦级风力发电机实证事业,开发海洋风力发电机技术;在低价商品化技术开发阶段开发及商用化3兆瓦级超大型风力发电机技术,达成电源联系及应用技术商用化,构筑海洋风力资源数据库。促进为确保信赖性的示范普及,从地区能源事业为中心转向通过诱导民间事业者设置风力园区的普及扩大。把风力发电机的大型化、系统单价减低等为确保经济性的技术开发作为核心课题。通过构筑风力发电技术的产业化基础及培育大规模风力发电园区,使风力发电机大型化,从1.5兆瓦(2008年)扩大到3兆瓦(2012年);降低系统单价,从2003年的1 200美元/度降低到600美元/度(2012年)。通过风力发电系统的国产化及大型化,陆上用风力发电系统从207兆瓦(2006年)扩大到1 570兆瓦(2012年),海上用风力发电系统从5兆瓦(2006年)扩大到680兆瓦(2012年),到2012年发电设施共达2 250兆瓦。

  在燃料电池领域,普及促进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家庭用3千瓦级燃料电池系统、建筑用10千瓦级燃料电池系统,为确保经济性、高信赖性而促进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在大量普及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电力事业用250千瓦级MCFC模块、家庭用或辅助电源用小型SOFC,促进分散电源用发电技术的实证研究;在低价商品化技术开发阶段开发电力事业用MCFC的商用化技术、建筑用50千瓦级高分子燃料电池系统技术,促进分散电源用发电技术的实证事业。为确保技术信赖性和经济性实施原形的实证研究为核心课题,为商用化及开拓初期市场实施政府主导的技术开发和普及。到2010年占世界市场的20%(80亿美元),使MCFC发电效率达45%、寿命为4万小时以上,使RFG系统单价5百万元/千瓦等进入世界第三位燃料电池技术保有国,促进世界一流商品化。通过集中开发普及型燃料电池,到2012年普及家庭用燃料电池系统(RFG,Residential Power Generate)1万个、建筑用燃料电池系统(PEMFC)2 000个、电力事业用燃料电池系统(MCFC)300个。

  在氢领域,普及促进型技术开发阶段开发通过天然气、水电解的氢制造技术,高压气体储藏技术的实用化,开发利用氢的基础技术;在大量普及型技术开发阶段促进氢站的设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普及,开发低温液体储藏技术、利用氢实用化技术;在低价商品化技术开发阶段促进氢储藏、纳米材料储藏技术的实用化,开发、商用化热化学、光催化、生物学的氢制造技术,商用化、普及利用氢技术。以构筑天然气和水中制造氢能技术、氢储藏技术的实用化、燃料电池用氢供给系统作为核心课题。缩短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的差距,其差距从50%(2006年)缩短到20%(2012年),确保为进入氢技术发达国家的基础。氢能的普及与燃料电池联系起来促进,应对氢汽车的普及,促进氢充电站的示范、普及,到2012年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3 200台。通过开发氢能发电系统及氢—天然气中大型动力系统,提高设备部件的国产化率,联系实证研究,构筑普及基础。

  按《第二次基本计划》,在新再生能源一般(其他)领域,韩国政府计划围绕各领域的核心课题促进各项事业,谋求达到各领域的发展目标(表6-18)。

表6-18新再生后能源一般领域2012年发展目标

领域

主要目标

太阳热

以普及型太阳房和降低系统设置费等为确保经济性的技术开发作为核心课题。差异化家庭用、建筑用及中高温产业用太阳热利用系统等普及对象,开拓市场需求,建立扩大普及基础;到2012年使太阳热利用达到385千吨油当量/年。

生物

以低廉的生物燃料生产价格,开发填埋地气(LFG,Land Fill Gas)的提纯和发展技术,进而构筑生物能源的大量普及基础作为核心课题。普及运输用生物菜油、生物酒精,普及发电用填埋地气、甲烷利用设备,开拓二元市场需求;到2012年使生物利用达到1 082千吨油当量/年。

废弃物

以确保固体燃料(RDF,Refused Derived Fuel)经济性、开发高分子热分解燃料油规模生产技术等作为核心课题。通过商用化普及潜力大、波及效果大的固体燃料及高分子废弃物燃料油化,构筑大量普及体系;到2012年,固体燃料为3 520千吨油当量、燃料油为2 300千吨油当量,焚烧热为3 110千吨油当量等,使废弃物利用达到8 930千吨油当量/年。

煤炭液化和

气化及重质

残渣油气化

能源

以确保海外常用规模30MW级大型成套设备的设置和运转技术以及为经济性为目的的提高设备国产化率作为核心课题。为确保商用化成套设备的设计、运转技术,促进实证研究及性能评价事业,确保技术信赖性和工程技术;到2012年,重质残渣油气化复合发电(IGCC,Integrated Gasfication Combined Cycle)500MW、煤炭气化复合发电250MW、合成气小型成套设备50MW等,使发电设施总规模达到800MW。

小水力

以小水力范围的1万kW规模资源的精密调查、水车的国产化、水车分类型标准化等作为核心课题。精密调查国内小水力资源的规模(容量、落差等),诱导民间和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扩大小水力发电的普及;到2012年,使小水力发电规模达到543MW。

地热

以地热利用系统的设计及施工技术、适宜于国内的地热交换机技术等作为核心课题。开发地热冷暖房系统,确保国际竞争力,达成一流商品化;到2012年,以920千冷冻吨(RT,Ton of Refrigeration)设施规模,使地热利用达到225.5千吨油当量。

海洋

以建设1MW级试验潮流发电站用能源集聚、提取、变换等核心基础技术开发作为核心课题。调查国内周边海域海洋能源,通过发电系统的国产化,构筑潮力、潮流发电普及基础;到2012年,使海洋能发电设施规模达到811MW。

  资料来源:[韩]产业资源部,《第二次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普及基本计划(2003-2012)》,2003-12。

  通过上述新再生能源各领域的规划发展,韩国政府计划2011年太阳光、燃料电池、风力这三大重点领域供给电力83.12亿度/年,新再生能源供给电力共253.54亿度/年,占总电力供给量的7.0%。通过电能和热能的供给,太阳光、氢和燃料电池、风力这三大重点领域供给规模为1 801千吨油当量/年,新再生能源供给规模达到13 335千吨油当量/年,占总能源供给量的5.0%,进而获得替代生产相当规模能量的进口原油的效果,尤其是获得减少与此相关的排放温室气体等污染物质的排放效果。

  参考文献

  [韩]产业资源部,《2005年产业资源白皮书》,2006-06。

  [韩]产业资源部,《第二次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普及基本计划(2003~2012年)》,2003-12。

  [韩]产业资源部、能源管理公团,《2001年度替代能源技术开发资料集》,2001-11。

  [韩]产业资源部、新再生能源中心、国会新再生能源政策研究会,《2005年新再生能源白皮书》,2006-08。

  [韩]产业资源部告示第2008-3号,《新再生能源设备的支援、设置、管理标准》,2008-01-21。

  [韩]法律第3990号,《替代能源开发促进法》,1987-12-04。

  [韩]法律第5446号,《替代能源开发及利用、普及促进法》,1997-12-13。

  [韩]法律第7284号,《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普及促进法》,2004-12-31。

  [韩]能源管理公团附设替代能源开发普及中心,《替代能源政策及支援制度》,2003-12-08。

  [韩]能源管理公团新再生能源中心,《2006年新再生能源统计》,2007-08。

  [韩]能源管理公团新再生能源中心,《2008年新再生能源导论》,2008-07-01。

  [韩]韩国统计信息系统,http://www.kosis.kr/index.html,2008-08-10。

  [韩]知识经济部、能源管理公团、新再生能源中心,《2007年度新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事业资料集》,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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