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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是否存在有利于合作的基本观念

时间:2023-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古希腊是否存在有利于合作的基本观念?而希腊人的体育赛会也同样是宗教性的。当然,古希腊社会存在着共同的宗教,但这并不应被看作一种有利于合作的共同观念,如前所述,战争这种体现激情的方式,正和体育竞赛一样,与宗教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希腊人来说,通过理性寻求和平与合作的观念从未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规范。

三、古希腊是否存在有利于合作的基本观念?

在现代国际社会中,人们普遍信奉通过理性方式来解决问题,尤其是和平问题,这是在安全和经济等各个方面进行合作的思想基础。对人类理性的信任实质上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近代思想的重要特征,不论是格劳修斯、康德还是霍布斯,都在个体具有私利和欲求的前提下论述人的理性和社会性,并提出构成集体、实现和平的具体主张。在国际关系学界,尽管对合作问题,特别是多边主义合作问题存在着多种解释模式,但个体欲望和理性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学者关注的主题。(34)

但在古希腊社会,这种基本观念显得较为薄弱。这并不意味着希腊人完全是非理性的,对合作与和平毫无兴趣,而是说明,在古希腊的城邦体系中,除了理性和欲望,还存在着另一种重要的力量——希腊文称之为“thumos”,中文译为“激情、血性、勇气”等。这是政治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里除了理性和欲望,还存在着激情,正如城邦中除了统治者和生意人,还应当具有武士,“个人的勇敢和国家的勇敢是同一勇敢”。在柏拉图的观念中,“似乎武士或卫士的技能远优于其他技能”,卫士与爱智慧(哲学)的动物——狗具有相同的天赋才能,而狗的爱智慧则表现在它能区分敌友。(35)虽然柏拉图认为在理想的城邦中,理性应当主导激情和欲望,但他非常强调代表激情的武士所具有的意义。

希腊人十分注重竞赛,这是激情得以释放和表达的途径。他们很早就开始举行各种“agōn”(赛会),在赛会上所竞争的不仅是体育,还有戏剧、演讲、音乐等。人们认为,通过各种竞赛,人的自然禀赋可以得到提高。在竞赛中追求“aristos”(最好、最优),(36)是希腊人极为重视的,竞赛的获胜者,尤其是体育竞赛的冠军,会得到整个城邦甚至希腊世界的尊重。在国际关系中,人们也常常将战争视为体现禀赋、追求优秀的方式,而不是关乎生死存亡的斗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争就是城邦间的体育竞赛。这种激情,在近代国际关系中体现得非常薄弱,(37)而在希腊城邦关系中,激情——争斗的激情——往往超越理性和欲望,得到人们的重视和认可。因此,在古希腊城邦时代,一方面,战争本身往往并不是以消灭对手为目的,另一方面,对于和平的愿望因此也并不强烈。

城邦之间的战争遵循一套固定的模式。首先,城邦要去(通常是全希腊的)宗教中心求得神谕,再决定战争是否可行;然后,要进行献祭并决定出征名单。战争的日期也要和宗教有关。战斗的地点一般是平原,在战斗开始前,双方同样要进行献祭,并由将军向自己的军队发表演说。双方接触后,军队的主力——重装步兵依靠密集的队形互相挤压,直至一方溃散。胜利者的追击一般不会维持太久,他们要火化阵亡者,进行献祭,还要在战场上建立纪念碑。失败者的尸体通常都被送回,俘虏也会被赎回,很少被卖为奴隶。(38)

城邦战争的两个特征值得注意。首先,它有着严格的程序,与宗教仪式有密切的关系。著名历史学家科纳(W.R.Connor)认为,古希腊战争所起到的作用及其形式,与献祭仪式是一致的。(39)而希腊人的体育赛会也同样是宗教性的。其次,战争是体现个人和城邦的勇力和精神的方式。在战斗中有很多“竞赛规则”,如只以重装步兵为主力,而较少依靠更具有灵活性的轻装步兵和骑兵,对战略战术并不重视,袭击、伏击等方式更被认为不够体面。在战争结束后,胜利一方很少将俘虏卖为奴隶,也极少占领对方的城邦,失败一方至多只是失去一些外围土地,主要的农业区域仍然可以保留,“在希腊人之间,通常只有边界冲突,没有以征服对方为宗旨的远征”。(40)

虽然战争的起因与利益、荣誉等因素不无关系,但从作用和形式上来说,它是一种和体育竞赛一样的表现激情的宗教仪式。正因为这样,古希腊人对和平的愿望并不强烈,很多文学、艺术作品都和战争有关。《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最早描写了希腊人的战争,其中体现了对英雄的勇武的崇敬。有学者还指出,“公元前5至4世纪,希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史都与战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41)例如,修昔底德曾说,他的著作是要让研究者“得到关于过去的正确知识,借以预见未来”,但他之所以研究伯罗奔尼撒战争,并不是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要找出引起战争的一般原因,而是因为这场战争和其他战争不同,它“给希腊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从来没有这么多城市被攻陷,被蹂躏……从来没有这么多流亡者,从来没有这么多人被虐杀”。对于其他战争,甚至“历史上最伟大的战争”——希波战争,他并没有记叙,因为在这些战争中,希腊人之间“没有以征服对方为宗旨的远征”。(42)这意味着,修昔底德对战争并不是一概反对,他只是反对超越了战争的传统形式——类似于激情式的体育竞技——而以消灭对方的军队和城邦为目的战争。虽然对于古希腊战争是否频繁、古希腊人是否好战这一点,历史学家还存在争论,(43)但可以确定的是,古希腊城邦时代的人们没有像现代人那样热衷于阻止战争,寻求实现永久和平的方式。

古希腊人的这种观念是特殊的,它既不同于温特(Alexander Wendt)所描述的互相具有敌意的高死亡率的“霍布斯文化”,又不同于以主权为基础的竞争性的“洛克文化”。(44)在希腊城邦体系的很长一段时间(至少到伯罗奔尼撒战争为止,此后,希腊城邦体系在马其顿崛起和罗马侵略的条件下逐渐消亡)中,城邦之间的斗争不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决战,而是释放激情、展示勇力的方式,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当然,古希腊社会存在着共同的(泛希腊的)宗教,但这并不应被看作一种有利于合作的共同观念,如前所述,战争这种体现激情的方式,正和体育竞赛一样,与宗教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希腊人来说,通过理性寻求和平与合作的观念从未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规范。同时,我们也难以找到其他有利于合作的基本观念。在这一条件缺乏的前提下,要产生“普遍化行动原则”从而发展出多边主义的合作方式或其雏形,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在希腊历史上,各个城邦之间订立了很多双边和多边条约,但这些条约的性质大多仅是临时性的停战协议或战争同盟,而无法产生与现代社会近似的多边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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