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旅游概念的界定
中国人历来注重关系之和谐,中国人的价值追求皆以各种关系之和谐为目标。早在春秋时代就已出现了“和”、“同”之辨,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和如羹焉”(《左传·昭公二十年》)等著名观点。儒家讲得最多的是情、理相合的“中庸之美”;道家主张的人的返本回原及与自然之道的同一性,意在强调追求“圆融”与“和谐”,通过“和合互补”达成“天人合一”的状态。旅游恰恰是通过人与自然的互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去追求和谐的一种途径和方式,表现了人类重建生存家园和精神家园的一种努力和向往。
(一)和谐旅游概念的提出
从旅游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与旅游业的价值取向有着内在的同一性,不同的社会条件和时代背景决定了旅游业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从旅游业发展之初对经济价值的强调到现代社会崇尚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的回归,价值取向的衍变过程说明了人们对旅游业发展目标认识的深化与完善。通过考察旅游发展阶段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和谐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只有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旅游业的发展才能真正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道路。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创汇旅游阶段。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旅游业的低成本创汇功能被广泛认同,大力发展入境旅游、为国家赚取更多的外汇成为旅游业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目标。1986年国务院将旅游业确定为正式的产业部门,以入境旅游为核心的旅游业被摆在了超前发展的战略位置。旅游业的这种超常规发展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此阶段的旅游业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在强调旅游业的经济价值的同时,忽视了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对旅游环境的保护。
(2)拉动旅游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内旅游的迅猛发展,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巨大的关联带动作用日趋显现,人们广泛认识到了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中的优势。随着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各地纷纷将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来大力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此阶段的旅游依然未跳出以经济价值为取向的范畴。
(3)就业旅游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就业压力的增大,改革所带来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旅游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功能得到了广泛重视,各级政府在强调旅游业的关联带动效应的同时,更看重旅游业的高就业功能。旅游业的价值取向表现出了从经济价值向社会价值转化的趋势,为旅游价值的回归奠定了基础。
随着党的“十六大”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人们开始注意到旅游业发展中的非经济因素,对旅游与环境等方面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和谐社会理论的全面确立,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任务。旅游价值取向在单一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开始向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重价值取向转变,旅游业的社会价值、环境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以人为本、注重人的旅游需求的全面满足和旅游与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共生、和谐发展,成为旅游发展的新内涵。(2)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开始进入和谐旅游发展的新阶段。
(二)内涵
所谓和谐,主要是指事物之间的一种有序、协调的状态。因此,和谐旅游首先强调的是一种秩序性,即产业发展各要素间的一种共存状态,是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谐是基于差异性、多样性并尊重个性构建的秩序。构成成分之间交互作用、相互影响也是系统或共同体和谐的一个重要前提。和谐不是由僵死的景物构成的静态平面图画,而是由不同的自主个体彼此不断融通、协调构成的动态立体场景。因此,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动态相关性、交互性、渗透性就成为和谐旅游的重要特征。
其次,和谐旅游强调的是有序性,即产业发展的有序状态应该是各安其位、各守本分、各司其职的良序,而不是错位、僭越、混乱的无序或恶序。(3)作为一种社会状态,社会发展总是会经历一个由无序到良序的过程,因为只有良好的秩序才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良好的发展秩序就成为和谐旅游的基本前提。
再次,和谐旅游强调的是一种协调状态,即产业发展各要素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良性互动。一般来说,促成和谐的主体或因素不仅是多元的,而且彼此之间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利益表达上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产生矛盾或冲突。这些利益差异和矛盾实质上是“冲突—整合”的必备条件,它反映了制度、机制协调发展的强烈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益关系越复杂,冲突与整合的问题就越重要,建立协调的制度、机制的需求就越迫切。因此,调整利益结构、建立具有均衡性的利益制度与协调发展机制就成为构建和谐旅游的本质性要求。(4)
因此,和谐旅游不是一个简单的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它有着丰富的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问题必须与经济、社会问题统一考虑,并且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予以解决。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求得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二是在发展中与环境建立友好的关系,强调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旅游活动应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统一,而不能简单凭借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污染和破坏生态的方式来追求发展权利的实现。三是旅游运行的各个环节强调和谐并进,食、住、行、游、购、娱形成的产业链能够协调顺畅运行,发挥良好的经济拉动效应。四是旅游产业内多元利益主体在资源、利益分配与责任分担机制上的动态平衡。五是和谐旅游发展理论强调公平。发展是人类共有的普遍的权利,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尤其对于后者,发展更为重要。(5)所以,发达地区在发展旅游业的方式、手段和途径上都要以维护欠发达地区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在和谐观念的指导下,求得各区域旅游业的公平发展。
作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一种实现形式,和谐旅游是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其实质是人类在对工业化运动带来的人口、资源、环境、文化与经济社会之间的不协调现象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旅游发展道路、模式的理性选择。选择的核心是人、自然及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实现权利及利益分配的动态平衡。不同于单纯的经济持续发展或社会持续发展,也不同于单纯的自然生态持续发展,和谐旅游是以人为中心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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