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分销渠道的选择
中间商是分销渠道里的中间环节,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经纪人。他们各自发挥着特定的功能。
分销渠道的选择与确定是企业营销活动中十分重要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营销目标的实现。合理、适当的分销渠道,能把产品有效地送到消费者手中,加快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能节约销售费用,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而企业一旦选错了渠道,不仅要遭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要纠正这一过失也是非常费时费力的。所以,现代企业都十分重视分销渠道的研究与选择。
一、影响分销渠道选择的因素
影响分销渠道选择的因素很多。企业在选择分销渠道时,必须对下列几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地分析和判断,才能做出合理的选择。
(一)产品因素
1.产品价格
一般来说,产品单价越高,越应注意减少渠道环节,否则会造成销售价格进一步提高,从而影响销路,因此,宜选用直接和短分销渠道。而单价较低、市场较广的产品,则通常采用多环节的间接分销渠道,以方便消费者购买。
2.产品的重量和体积
产品的轻重和体积,直接影响运输和储存费用,过重的或体积大的产品,应组织直达运输,尽可能选择最短的分销渠道。小而轻且数量大的产品,则可考虑采取间接分销渠道。
3.产品的易毁性或易腐性
保质期短、储存条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运的产品,应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方式,尽快送到消费者手中,如鲜活商品、危险品。因此,应选择直接和短分销渠道。
4.产品的技术性
有些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性,或需要经常的技术服务与维修,应以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用户为好,这样,可以保证向用户提供及时良好的销售技术服务。
5.产品的通用性和专用性
标准产品具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规格和式样,分销渠道可长可短。有的用户分散,宜由中间商间接销售;有的则可按样本或产品目录直接销售。定制产品和专用产品一般由产需双方直接商讨规格、质量、式样等技术条件,不宜经由中间商销售。
6.新产品
为尽快地把新产品投入市场,扩大销路,生产企业一般重视组织自己的推销队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推介新产品和收集用户意见。如能取得中间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虑采用间接销售形式。
(二)市场因素
1.目标市场的大小
如果目标市场范围大,宜采用较长、较宽的渠道;相反,则采用较短、较窄的渠道。
2.目标顾客的集中程度
如果顾客分散,宜采用长而宽的渠道;反之,宜用短而窄的渠道。工业品销售中,本地用户联系方便,因而适合直接销售;外地用户较为分散,通过间接销售较为合适。
3.消费者购买批量的大小
如果消费者购买批量大,多采用直接销售;购买批量小,除通过自设门市部出售外,多采用间接销售。
4.潜在顾客的数量
若潜在的顾客多,市场范围则大,就需要中间商提供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宜选择间接分销渠道;若潜在顾客少,市场范围小,生产企业可直接销售。
5.竞争者状况
当市场竞争不激烈时,可采用同竞争者类似的分销渠道;反之,则采用与竞争者不同的分销渠道。
(三)企业本身的因素
1.资金能力
企业本身资金雄厚,则可自由选择分销渠道,既可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点,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也可以选择间接分销渠道。企业资金薄弱,则一般要依赖中间商进行销售和提供服务,往往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2.销售能力
生产企业在销售力量、储存能力和销售经验等方面具备较好的条件,就可选择直接分销渠道。反之,则必须借助中间商,选择间接分销渠道。另外,企业如能和中间商进行良好的合作,或对中间商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则可选择间接分销渠道。
3.提供服务能力
中间商通常希望生产企业能更多地提供广告、展览、修理、培训等服务项目,为销售产品创造条件。若企业无意或无力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就难以达成协议,迫使企业自行销售。若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多,中间商就乐于销售该产品,企业应采用间接分销渠道。
(四)国家政策法律规定
企业选择分销渠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的规定,如烟草、盐业专卖制度、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反垄断法、进出口贸易法、商品检验法等,都会影响分销渠道的选择。
二、选择分销渠道的策略
企业在选择分销渠道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相应决策,这一决策过程包括:分销渠道模式的选择、中间商数目的选择、具体中间商的选择等内容。
(一)分销渠道模式的选择
分销渠道可以选择一种模式,也可以选择多种模式,它决定着渠道的长度。一般来说,企业都会选择多种分销渠道。如奶制品生产企业,往往在本地采用短渠道模式;在外地则选择长渠道模式。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新型的销售方式。如电视广告销售、网络营销、自动售货。
(二)中间商数目的选择
中间商数目的多少,决定着渠道的宽度。在选择中间商数目时,要根据产品、市场、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有三种可供选择的形式:
1.广泛性分销
广泛性分销是指通过尽可能多的中间商来经销其产品,利用的中间商越多越好。消费品中的便利品和工业品中的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高的产品,通常采用这种形式。这种策略有利于企业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便于消费者随时随地买到所需商品。但是,由于生产者与中间商的关系比较松散,为了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生产者要承担较多的促销费用。
2.选择性分销
选择性分销是指在某一地区只选用几个中间商来经销其产品。这种形式适用于所有的产品,尤其是适合消费品中的选购品、特殊品及工业品中的某些零配件的经销。这种策略有利于维护企业产品的良好信誉,便于生产者与中间商结成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易于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节省销售费用。
Nike在六种不同类型的商店中销售其生产的运动鞋和运动衣:
(1)体育用品专卖店。如高尔夫职业选手用品商店。
(2)大众体育用品商店。供应许多不同样式的耐克。
(3)百货商店。集中销售最新样式的耐克产品。
(4)大型综合商场。仅销售折扣款式。
(5)耐克产品零售商店。设在大城市中的耐克城,供应耐克的全部产品,重点是销售最新款式。
(6)工厂的门市零售店。销售的大部分是二手货和存货。
3.独家分销
独家分销是指在某一地区只选择一个中间商来推销其产品。通常产销双方要协商签订独家经销合同,规定中间商不得再经营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生产者在该地区也不得再通过其他中间商来推销其产品。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某些技术性强、售后服务要求高的产品或具有品牌优势的产品。独家分销有利于生产者对中间商的控制,提高中间商的销售效率,树立产品形象。但是,如果中间商经营不力或发生意外,生产者就要蒙受损失。此外,独家经营不利于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购买。
(三)具体中间商的选择
选择确定中间商的数目后,还要为渠道招募具体的中间商。那些知名度高、享有盛誉、产品利润空间大的生产者,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合适的中间商;而那些知名度较低或产品利润不大的企业,则必须费尽心思才能找到所期望的中间商。但无论是难还是易,生产者都有必要对中间商进行评估,然后再加以选择。生产者对中间商的评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中间商的销售能力;
2.中间商的偿付能力;
3.中间商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中间商的信誉;
5.中间商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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