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特征与原因
胡 方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现代国际贸易摩擦是在GATT/WTO和IMF制度的框架下发生和发展,并与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各国的国际贸易不平衡有着密切关系。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是各国经济实力的变化以及各国经济制度的差异。
关键词:现代国际贸易摩擦 基本特征 主要原因
现代国际经济是各种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与国际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关系进一步加深。不过,在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进一步加深的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也在逐渐增加,并对各国的经济关系产生不良的影响。因而,正确地把握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特点,明确其发生与发展的基本原因,并由此解决国际贸易摩擦问题,推动国际经济的顺利发展,显然是理论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本文是这种理论研究的一个概括且简要的说明,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阐述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基本特征,其次分析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
一、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基本特征
一般说来,国际贸易摩擦是一种涉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相互发生经济联系的经济主体,以及代表这些经济主体利益的国家或者地区性的集团之间针对某种经济问题,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和获得某种满意的结果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显然,如此定义的国际贸易摩擦的概念,至少涉及两个相互有着国际经济关系,即国际贸易、资本和金融关系的国家,同时针对某个问题,这两个国家的利益是相互对立的,并因为这种对立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在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中,往往会产生国际贸易摩擦,如果不妥善处理这种国际贸易摩擦,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就会出现问题,两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就不会顺利地进行,若这种国际贸易摩擦十分严重时,它还会引起两国关系的完全崩溃,形成敌对并成为国际政治、外交甚至军事上的重大问题。历史上的许多灾难性事件的起因之一往往就是国际贸易摩擦,如两次世界大战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以贸易战和货币战等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摩擦,就是引起两次世界大战的重要原因之一。显然,历史是重要的,我们不能忘记历史的经验教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经济基本上运行在所设定的国际经济制度的框架之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冷战的结束,以GATT/WTO(关税与贸易总协议=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制度和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成为整个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制度,国与国之间那种由于国际贸易摩擦而出现的贸易战、货币战已经难以看到,但这并不等于说现代世界经济中已经不存在国际贸易摩擦问题。实际上,在现代的GATT/ WTO和IMF制度下,国际贸易摩擦并没有减少,只是国际贸易摩擦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现代国际贸易摩擦是在GATT/WTO和IMF制度的框架下发生和发展的。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GATT/WTO和IMF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几个基本要素:其一,这一国际经济制度包括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协议和相关的国际组织机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GATT/ WTO和IMF,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还有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首脑会议以及部长会议等。其二,这种国际经济制度的具体原则主要是:多边主义、无差别和自由贸易。其中多边主义主要是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一些国家实行的集团主义而采取的相应的对策,无差别是指给予成员国最惠国待遇(MFN),以及给予进口品(缴纳关税后的进口品)国民待遇。而自由贸易原则则意味着撤销各种贸易限制,促使贸易自由地进行。其三,在这种国际经济制度中,一个基本目的是促进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和自由化,即在其世界经济范围内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与了这种国际经济制度,即使没有加入的国家,现在也在努力地参与进来。可以说,在现代世界经济中,这种国际经济制度已经成为各国从事经济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由于所有国家都依据这种国际经济制度进行国际交流,在理论上应该不存在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但实际上,各国虽然依据这种国际经济制度进行经济联系,由于各国国内的经济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差异,因而也就难免出现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不过,由于有一个国际经济制度,特别是在WTO中有一个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对国际贸易摩擦给予限制,因而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往往不像两次世界大战前那样,给世界经济造成灾难性后果。这可能是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特点。
其次,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几乎涉及所有进行国际贸易的重要商品,并涉及所有进行国际贸易的重要国家或地区。理解这一特点并不难,因为在GATT/WTO和IMF制度下,进入国际经济联系的商品与国家或地区越来越多,因而国际贸易摩擦也就难免涉及这些商品与国家或地区。这里可以中国和日本为例进行说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式参与GATT/WTO和IMF制度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虽然当时中国还不是GATT/WTO和IMF制度的成员国,但由于进行国际经济交流的国家是GATT/WTO和IMF制度的成员国,因而基本上也是以GATT/WTO和IMF制度为背景进行国际交易。从中国参与这种制度下的国际经济交易以来,中国几乎在所有商品上都与主要的贸易伙伴国家产生过经济摩擦。如在大蒜上,2000年与韩国产生国际贸易摩擦,在毛巾贸易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曾与日本产生经济摩擦,在大葱、鲜香菇、蔺草席等产品上,2001年曾与日本产生过国际贸易摩擦,在禽肉和部分水产品上,1996年以及2000年则与欧洲一些国家产生过国际贸易摩擦,在小麦和大麦、浓缩果汁以及家具、彩电等产品上,与美国产生国际贸易摩擦,在纺织品上,几乎与美国、欧盟和日本,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都产生过国际贸易摩擦,而且是经常性地形成摩擦,直到最近,在中欧、中美之间因纺织品问题还在形成国际经济纠纷问题,与美国的纠纷还正在进行之中。在钢铁、自行车、打火机、汽车玻璃、环形焊缝管等产品上都与美国产生过严重的国际贸易摩擦。在知识产权方面则与美国产生过三次重要的纠纷,第一次是在1991年4月,第二次是在1994年6月,第三次是在1996年4月。此外在DVD产权方面也与美国产生过国际贸易摩擦问题。和中国一样,日本也是一个在许多产品上与许多国家产生国际贸易摩擦的国家。但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是一个经济实力处于世界第二位的发达国家,并且很早就参加了GATT/WTO和IMF制度,是其制度的成员国。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就在纺织品、家用电器、钢铁、汽车、半导体以及农林水产品等产品上与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产生严重的国际贸易摩擦。
再次,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往往与国际贸易的各种政策措施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特别是与一些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方面的政策紧密相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国际贸易摩擦往往采取相互提高关税的贸易战以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各自组建以自己货币为中心的货币集团所进行的货币战等方面。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GATT/WTO和IMF制度以GATT为中心,在全世界范围内努力降低关税水平,因而以关税增加或关税战为特征的国际贸易摩擦很少看到。同时也由于GATT不仅致力于降低关税水平,而且还规定禁止一般意义上的进口数量限制,同时还致力于减少其他一些常见的非关税壁垒,因而一些与进口数量限制和一些常见的非关税壁垒相关的贸易摩擦也较少见。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往往与一些新型的非关税壁垒相互联系在一起,如技术贸易壁垒、环保和卫生限制、征收反倾销税、运用所谓“负责条款”、利用反垄断法进行保护等。以中国为例来说明,在关税措施以及一些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方面,中国几乎没有与其他国家发生经济摩擦,但在一些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方面,则与许多国家发生经济摩擦。如在技术贸易壁垒方面,在中国加入WTO以前的2000年,中国企业中有66%的企业受到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出口受到的阻碍比率为25%,损失金额为110亿美元。在中国加入WTO后的2002年,中国企业中则有71%的企业受到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出口受到的阻碍比率上升为39%,损失金额为170亿美元。在各产业的出口企业中,食品土畜、医保、轻工、纺织、机电、五矿化工等企业受到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都在60%以上,其中以食品土畜为最,达到89.7%。在反倾销税方面,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从1979年到2000年共有79起,年平均为3.7起,仅2001年到2003年就发生18起,年平均为9起。欧美日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从1979年到2000年合计为170起,年平均为8起,仅2001年到2004年中,就已达到近30起。印度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在1994年到2001年间共有30起,年平均为4起,而仅2001年到2002年就有20多起。在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方面,近年来,中国也与美国、日本、欧盟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发生过许多经济摩擦。
其四,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往往与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这点,有两个经验研究可资说明。一则经验研究表明,对外贸易总量不平衡较大的国家,其对外经济摩擦也较多。如美国是目前世界经济中对外贸易赤字最大的国家之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它的对外贸易赤字基本上在每年1 000亿美元左右,近年来进一步上升。由于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日本在美国的对外贸易赤字中占有将近一半的比重,因而它与日本的经济摩擦最为严重,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美国与日本就整个经济结构以及政策框架进行谈判,要求日本对整个经济体制进行修改。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对中国的贸易赤字在其贸易总赤字中所占比重增加,从而与中国的经济摩擦进一步加剧,如上面提到的三个知识产权争端,以及各种商品的贸易摩擦即是例证。另一则经验研究表明,某种产品对外出口增加较快,且在进口国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后,也会引发经济摩擦。据日本学者的相关研究,当日本商品对美国的出口在美国进口中达到20%以上比重的时候,美国国内就会出现经济问题,日美之间在该产品的贸易上便会形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摩擦。例如,在1955年日本对美国的棉纺织品出口达到美国同类商品进口的54.7%,结果引起日美棉纺织品贸易摩擦;在1968年,日本对美国的合成纤维出口达到美国同类产品进口的33.6%,结果引起日美纺织品贸易摩擦;1976年,日本对美国的钢铁产品出口占美国同类产品进口的55.9%,结果引起日美钢铁产品贸易摩擦。
二、现代国际贸易摩擦的形成原因
现代国际贸易摩擦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基本现象,国际学术界也对国际贸易摩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形成大量的研究文献。通过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实际经验的观察与理论文献的研究,我们认为,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一方面,需要把国际贸易摩擦放在更广泛的历史背景中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国际贸易摩擦的历史背景是相互联系的国家的经济实力的消长和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如果不从这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把握,那么对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的研究将不全面,将脱离具体的历史背景与经济条件而形成空泛议论,其观点难以获得经验支持。另一方面,还有必要从相关国家各种经济主体的不同结构和行为上的制度安排来分析国际贸易摩擦原因,即论述国际贸易摩擦的制度基础,说明国际贸易摩擦与经济制度的关系,以期明确国际贸易摩擦的基本原因。以下,我们将从经济实力的变化与经济制度的差异等两个方面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进行分析。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分析的对象主要是两个相互间具有国际经济联系的国家,这两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速度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也不相同。
首先,研究国际贸易摩擦与经济实力的变化的关系。经济实力主要是指一国经济中所蕴含的基本力量,其中几个主要指标是国民生产能力的强弱、一国工业或者制造业的发达程度、科技水平的高低以及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小。其中国民生产能力常常可由国民生产总值等指标的大小来表示。当一国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趋于上升时,也就意味着该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反之亦然一国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提高与该国经济增长的速度有密切关系,当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高时,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就相应地得到提高;反之,当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低时,国民生产总值所占的比重也就相应地趋于低下。一国工业或制造业的发达程度可用该国的重化学工业化比率简要地表示。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可以用该国专利申请数量,技术商业化程度与速度,以及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等方面来衡量。国际竞争力则主要表现在该国的出口能力与获得外汇储备的能力上。当这几个指标均趋于上升时,就意味着该国经济实力的上升,反之亦然。经济实力的变化如何与国际贸易摩擦相互联系呢?由于国际贸易摩擦主要是因为两个国家中的某个国家的经济利益在其国际经济交流中受到损害而形成,而导致经济利益重新配置的一个关键因素显然是一国的经济实力,因而,当经济实力的变化在两国经济交流中对经济利益的配置产生影响时,就会导致国际贸易摩擦。这就是经济实力的变化与国际贸易摩擦的基本关系。
对于国际贸易摩擦与经济实力变动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中美贸易摩擦和日美贸易摩擦为例进行说明。就中美贸易摩擦来说,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快速上升。就经济增长率来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处于世界前列,在1981~1991年中,中国经济增长率为10.1%,1991~1995年平均增长率为11.6%,1996~2000年平均增长率为8.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经济增长率为7.3%,2002年,则为7.7%,2003年进一步上升为9.1%。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趋于上升。并且,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产业结构也逐步优化,中国已经成为一个重化学工业结构十分完整的国家,具有完备的生产和制造能力,能够不依赖其他国家独立制造许多重化学工业产品。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在快速上升,在有些领域,如航天、电子计算技术等,也逐步跨入世界先进行列。与此同时,在对外经济联系方面也相应地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处于赤字状态,但其后也逐步地转向黑字。美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由于害怕中国经济实力提高后对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经济体系形成冲击,就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制造一些麻烦,特别是极力限制美国对中国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结果造成中国在中美贸易获得较多的盈余,并由此导致中美之间形成经济摩擦问题。
就日美贸易摩擦来说,从世界经济的发展状态来看,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均快于美国。结果导致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趋于上升,并且由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慢于整个工业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结果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趋于下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初期,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远远大于日本,就1955年来看,日本仅相当于美国的6%,而在90年代中期,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已经相当于美国的70%左右。与此同时,日本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在80年代超过美国。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的重化学工业化比率也已经超过50%以上,并与美国不相上下。再从科学技术水平来看,日美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美国在基础研究上仍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在应用研究的一些方面则已经落后于日本。例如,在自然科学的诺贝尔奖的获得者中,美国所占的比重是世界上最高的,而日本的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寥寥无几。但是,在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具体的生产过程方面,日本在某些项目上已经处于领先水平。据1989年美国国防部对日美高技术所作的比较研究,在所选的22个技术领域中,日本占优势的有6个,即光纤、镓砷及其他化合物、半导体、生物技术材料等;在1991年美国商务部所选取的新技术目录中,美国商务部认为,在所选取的未来能够创造出l万亿美元市场的12个技术领域中,美国占优势的有6个,日本占优势的有5个,同等水平的有1个。瑞士世界经济论坛近年来所发表的有关各国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也认为,美国目前大大领先于其他发达国家的是信息和通信技术,并在生物、医学、农业等技术上占有相当优势,但在应用技术研究和制造技术上与日本等国基本相同,在某些方面仍然落后于日本等国。最后看对外经济的竞争力问题。由于日本出口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高于美国,从而使日本出口贸易额在世界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趋于上升,同时由于美国的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较低,美国出口贸易额在世界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趋于下降。战后初期,美国出口贸易占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32.5%,日本仅占0.4%,但到90年代中期,美国下降到12.0%,而日本上升为接近10%。正是由于日本经济实力的快速提高,和美国经济实力增长的相对缓慢,日美经贸摩擦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现象。
其次,研究国际贸易摩擦与经济制度的差异性问题。一般而言,经济制度表示的是人们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中,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化的规则与习惯的总和,它包括正式规则(如宪法、产权制度等)、非正式规则(如行为规范、社会惯例等)和这些规则的实施特征。经济制度可以从许多角度进行分类,一个常见的分类是将经济制度分为国内经济制度与对外经济制度。由于各个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地理、历史以及文化传统,因而各国的经济制度并不相同,总是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差异。虽然现代世界经济已经形成GATT/WTO和IMF制度,各国正在向这种制度靠近,但各国的努力程度不同,并且GATT/WTO和IMF制度也会依据世界经济的现实状态进行调整变化,因而,各国虽然依据GATT/WTO和IMF制度进行国际经济活动,但很难说各国最终会走向相同的经济制度。因而至少从目前的世界经济来看,各国的经济制度不同。这里的问题是:这种不同为何会造成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摩擦?实际上,其道理十分简单。如果两国的经济实力相同,但由于经济实力发挥的制度,特别是对外经济制度不同,其中一个国家的对外经济制度较有利于这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发挥,而另一个国家并非如此,那么这种经济制度的不同,最终就会造成国际经济交流中所获利益的差异以及各自利益的冲突,从而也就必然引发两国间的国际贸易摩擦。
关于这点我们也可以中美贸易摩擦与日美贸易摩擦为例进行说明。就中美贸易摩擦来说,中国是一个正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家,美国是十分先进的发达国家,它们的经济制度当然会有许多差异。就以与对外经济关系比较密切的企业制度来说,在中国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中,国家所有制仍然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劳动者常常获得很大一部分企业收益,如以奖金的形式获得一部分利润,其地位高于美国企业中劳动者的地位。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一些大企业的劳动者由于长时期在这个企业中劳动,已经积累有关该企业的相当熟练的技术和技能,企业的管理者也往往来自于他们,通过行使所有权的国家机关的任命,成为这种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他们与这种企业中具有十分熟练技术和技能的劳动者相互间形成十分密切的关系,往往在客观上成为一个利益关系比较紧密的集团,即所谓内部人,对企业进行控制,这些内部人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期望企业快速成长,以此来增强他们在企业中的地位。这些方面与美国企业都是不同的。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美国自然害怕一个与其企业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兴起,害怕以这种制度为特征的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从而削减美国的优势地位。因而总会找些借口要求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完全按照其意愿行事,以此削减中国经济的实力,结果便会在中美之间引起经贸摩擦问题。
从日美贸易摩擦来看,日本与美国是目前世界经济中处于第一、二位的两个十分先进的发达国家,依照常理来看它们的经济制度应该基本相同,不过,它们的经济制度却有着极大的差异。这里仍然以企业制度为例进行说明。日美两国学者长期以来一直针对日美企业经济进行调查和比较研究,提出过许多重要的见解。依据这种研究成果,日本与美国在企业制度上的不同可简单地归纳为下列几点:其一,在企业所有制度上,美国的大型企业基本上是一种投资机构所有制度,所有者对企业进行严格的控制,而日本的大型企业则是企业法人所有制,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并不严格,在平时的经营过程中一般都由经营者进行控制。其二,在经营目的上,美国企业一般偏向于获取最大的股票价格和股票收益,由此促进企业利润的上升。而日本企业则偏向于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其三,在企业的融资方式上,美国企业倾向于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而日本企业则倾向于间接融资。其四,在企业雇用方面,美国企业偏向于短期雇用,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调整劳动者的数量,以获取较大的企业利润,维护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而日本企业则实行所谓终身雇用制度或长期雇用制度,并不随意地解雇劳动者,即使进行解雇,也是以一种与美国不同的方式进行。其五,在企业间关系方面,美国企业间关系倾向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而日本企业则倾向于建立长期的联系,形成企业集团与企业网络,市场只是其中考察的因素之一,有时还不是主要的因素。可见美国与日本的企业制度确实不同。当日本把这种企业制度的长处展示于对美经济关系之中时,日本从对美国的贸易中获取了巨额的贸易顺差,结果日美之间形成了严重的国际贸易摩擦,这种摩擦最终导致美国通过与日本进行国际协议的方式,要求日本进行改变,这便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几个重要的协议,如日美经济结构协议、日美框架协议、日美规制缓和协议。即使如此,日本的企业制度仍然与美国不同,日美之间还是常常出现国际贸易摩擦。
参考文献
[1]胡方.日美经济摩擦的理论与实态——我国对日美贸易的对策与建议.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大桥英夫.中美经济摩擦——中国经济的国际展开.日本东京:劲草书房,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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