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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选择

时间:2023-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新主体不是独立的存在体,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要与社会与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创新主体超出了自身的狭隘性,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具有社会属性。在民族的范围内,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具有民族特色。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创新主体的选择又是自由的,创新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不同的创新主体通过选择来响应这个要求,于是不同的个体的选择表现出了共性,创新主体的选择成了社会的选择。

第三节 创新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选择

一、创新主体的选择与社会环境

创新主体往往具有不同的社会角色,从而给选择活动增添了许多的困难,创新主体不仅是选择的承担者,而且是选择过程冲突的参与者,创新主体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创新主体对创新活动的选择只能是冲突中的选择。创新主体的这种双重身份是相互规定的,不可能只做冲突者不做选择者,也不可能只做选择者而不做冲突者。在很多的情况下,创新主体并不是为了单纯的冲突而参与冲突,而是为了选择而卷入选择的冲突之中。冲突和选择是共存的,冲突中有选择,选择的过程中也充满着冲突。冲突是选择的前提,选择是冲突的表现方式,如果没有冲突,也就没有选择的必要。创新主体所遇到的问题是,创新活动的选择都是冲突中的选择,可选择的创新活动可能是相互冲突的,选择了这样的活动就不可能选择那样的活动,这就是选择所遇到的困境。选择活动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非此即彼的两难处境,有时候要兼容地选择全部活动是不可能的,选择一个就是要抛弃另一个。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做折中选择,有些情况下则不可能做折中选择,折中的选择往往不能推进最优活动的进行。在选择过程中,那种中庸折中的选择态度,往往消极地影响创新活动的开展。在冲突中保持中立,在选择中畏首畏尾,就不可能推进创新活动有效开展。创新主体在选择过程中都要经受内心的冲突,不论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还是消极的态度,或是折中的态度,都要对选择冲突做出应答,都要体验选择冲突给自己带来的影响。选择冲突就是选择上的困惑,创新主体面对着用什么样的标准和方式进行选择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出一个最优的抉择。面对多种可能性,各种选择可能都有一定的理由,而各种解释之间又是相互冲突的,从中如何找到主导的方向和选择需要创新主体具有很高的素质和经验,选择上的失误将导致创新活动的失败或挫折。在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新的机会和新可能不断出现,创新主体无论做出任何决策,都要在不同的可能之间进行选择。整个社会活动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大大地增加了选择的困难,使创新的主体处于被动的境地,创新主体成了选择冲突的中介、手段和工具,创新选择过程中的任何活动都是要通过创新主体来实现的。如果把社会活动的选择和创新主体的选择放在一起,并且从中区别出目的和手段的话,那么,从根本上来讲,创新主体不会成为社会生活选择的目的。创新主体很难把握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创新主体只能成为社会生活的手段,通过自身的选择体现社会和时代的选择。创新主体选择上的被动性与创新主体生活的社会性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创新主体的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创新主体的价值观念也不能是完全独立的,创新主体的选择应当服从于社会的选择。创新主体不是独立的存在体,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要与社会与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创新主体超出了自身的狭隘性,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具有社会属性。从横向来看,创新主体的社会性属于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圈。在地区范围内,创新主体选择要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在民族的范围内,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具有民族特色。在国家的范围内,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受到社会主导价值观念和制度的影响。在文化范围内,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具有共同的文化渊源。从纵向来看,创新主体处于一定的时代中,具有时代的特征,任何创新主体的选择都是时代的选择,不能脱离时代,时代就是创新主体选择的界限。创新主体的选择也具有个体性,因为创新主体都是以个体的方式存在,所以创新主体的选择都具有个体的特征。创新主体的具体情况不同,对创新活动的要求也不同,因此不同的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选择标准,从而,体现出创新活动的丰富性和个体性。个体活动和社会活动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但个体的选择与社会的选择并不完全相同,社会选择与个体的选择可能会出现差异。创新的个体性使创新的选择具有了主动性和多样性,在创新的冲突和选择中,创新的主体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创新主体的选择是不自由的,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创新主体的选择又是自由的,创新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创新的主体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每个创新主体的选择都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但是绝不能把这种制约关系看成是纯粹的因果关系。还应当考虑创新选择的个体性和自由性。社会环境是创新活动选择的解释背景,也是创新选择的参照系统,由社会生活给创新选择提供合理性的工具,并对创新选择提出相应的要求。不同的创新主体通过选择来响应这个要求,于是不同的个体的选择表现出了共性,创新主体的选择成了社会的选择。社会环境并没有严格确定创新活动的模式,它只是指出了活动的方向,只要创新活动的选择与社会生活和条件的要求保持一致,就可以说这种选择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创新主体的选择与现实必然性

选择必须是在具有多种可能性的条件下进行,如果只有一种可能,就无所谓选择。创新活动具有多种可能的活动方式,这就是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可确定性往往与偶然性相联系,“偶然性推翻了人们至今所理解的必然性。必然性的原有观念失效了。”[4] 没有偶然性也就没有选择的现实性,当然选择也不是毫无客观根据的选择。可以说,没有客观根据的、绝对自由的选择是根本不存在的,选择要受到现实的制约。这是因为:(1)事物的现实状态是确定的,事物作用的方式是多样的,发展的可能性也是多样的,创新活动的选择要受到现实状态的制约。创新主体的选择首先要受到既定客观条件的制约和限制,可供选择的可能性空间不是无限的,而是一个受客观条件制约的有限空间。创新主体如果不了解客观现实条件及其状态,那么对创新活动的可能发展状态的任何选择都是盲目的。创新主体对既定的客观现实状态无法选择,这种客观现实状态可以是既定的,也可能是创新主体过去活动的结果,但是创新主体必须是以客观现实条件为出发点,而客观现实条件是既定的、限定的。马克思说:“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5]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6](2)不仅创新主体选择的对象受客观现实的制约,而且创新主体选择的过程、创新活动的实现过程都要受到客观现实的制约。从主体意识的发展过程来说,选择要经过三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在一定客观现实条件下产生的不自由的意识;第二个过程是对客观现实有了一定的认识,主观上和客观上都不可能按别的方式行动;第三个过程是在认识了客观现实之后在创新主体的意识中产生的活动目标。创新主体如果没有对客观现实的依赖,没有对客观现实的充分认识,仅仅依靠纯粹意志的选择,是不可能有正确的选择结果的。有人认为选择是完全自由的,这种自由是脱离了对客观现实的依赖和认识的,甚至认为选择是无拘无束的。这种脱离了客观实际的选择只不过是一种任性,对创新活动是不可能有任何帮助的。(3)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也是受制约的。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一方面表现为认知能力,另一方面表现为控制能力或社会实践能力。创新主体的知识和精神力量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创新主体的知识与能力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所获得的,不可能由创新主体任意增大,因此选择能力也是受制约的。创新主体的动机和目的也是受制于客观现实的,目的和动机受利益和需要的驱使,需要和利益是主体选择的价值标准和行为的内在动力。(4)社会关系对创新主体的制约性很强,社会关系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它在社会结构中规定了创新主体选择的可能性空间。社会关系的结构与创新主体的需要层次有某种同构性。经济的选择决定着人们的政治和文化的选择,同样,文化和政治的选择也对经济的选择起着一定的调节和变革作用。

三、创新主体的选择与创新自由

创新主体的选择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但是也不能完全受制于客观条件。创新主体的选择就是在客观条件容许的范围内,也就是在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中获得选择的自由,选择就意味着活动的自由。我们也可以说,自由就是选择符合创新主体目的所需要的真实可能性,使其向现实性的转化。恩格斯指出:“人对一个问题的判断愈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愈大;而犹豫不决是以不知为基础的,它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但恰好由此证明它的不自由,证明它被正好应该由它支配的对象所支配。因此,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世界;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7] 历史唯物主义是包含概率因果和系统因果的能动决定论,是一种辩证的决定论。创新系统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的结果,因此,创新主体的选择既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也要寻求可以选择的可能性空间。创新活动的空间存在多种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也不是预先安排好了的,创新主体可以在现存条件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选择一种对创新主体有利的可能性,排斥其他的可能性的产生和形成。这种排除对创新主体不利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消除产生这种可能性的条件。创新主体不仅在创新活动的可能性面前要做出选择,而且可以进行明确的有目的的创造。创新主体的选择虽然要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但是创新主体也具有个体选择的自由。在具体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创新主体面临的机会是很多的,可能性空间范围比较宽。一般来说,社会大系统的可能发展空间要大得多,创新主体经常面临着选择。社会发展程度越高,生产力水平越高,社会制度越先进,创新主体发展的条件也就越充足,可能性空间也就越大,选择也就越自由。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会随着人们对客观现实条件的认识而提高。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也是创新活动自由度的一个表征,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越强,创新活动的自由度也就越强,对客观现实条件的支配能力也就越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自由度不仅是认识了的可以预见的必然性,而且还包含对必然性的支配和改造。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创新主体的选择能力也就越高。原始人在必然性面前几乎是无能为力的。在人类社会文明的初期,提供人们生活需要的天然资源起着主要的作用,对人们的生活的影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人们的选择能力很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渐深化,人们扩大了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直接利用天然资源变成了利用人化资源,逐渐摆脱了对天然资源的依赖,也就是人们拓宽了选择的范围,提高了选择能力。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也是一个不断扩大自己的选择能力的历史。选择能力的提高,创新活动自由度的提高,一方面摆脱了对客观现实条件的束缚,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又强化了对客观现实条件的依赖。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选择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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