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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公司的多维视角

时间:2023-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镜像再现:国际石油公司的多维视角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构成了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之一。新现实主义虽然意识到国际政治中的经济因素,但局限于国家的经济权力,忽视了跨国公司和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与转移,及其对国际体系的影响。现实主义者过分强调国家和政府因素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忽视现实国际体系中的非正式渠道,如跨国公司所构成的联系渠道。

第一节 镜像再现:国际石油公司的多维视角

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构成了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之一。生产要素大量而频繁的跨国流动使跨国公司几乎演化为全球化的代名词,跨国公司无疑已经成为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影响权力利益分配的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对这一特立独行的行为体给予了广泛和密切的重视。联合国1974年专门设立跨国公司中心,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研究与管理。跨国公司现象冲击着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学术壁垒,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价值在一个全新领域绽放光彩。跨国公司对传统的权力与财富关系形成历史性挑战,给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IPE)的传统理论范式提出了新的理论课题。

一、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中的跨国公司研究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传统理论范式——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分别基于各自的理论假设前提和逻辑,对跨国公司现象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但是囿于种种局限,三大传统范式的跨国公司研究都存在一定的缺失和遗憾。

(一)现实主义的研究盲点与理论资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范式来源于政治经济学的古典重商主义,以及国际政治学(International Politics)的传统现实主义。(5)现实主义流派也被称为国家主义,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于财富,强调国家在创造财富中的作用,研究国家行为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国家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假设是,经济活动应该服从于国家建设和国家利益。(6)由于经济政策屈从于国家利益,因而政治决定经济。(7)国际政治经济学中以霸权稳定论为代表的新现实主义流派,研究霸权与国际体系结构的关系,从体系结构的角度,“集中关注民族国家体系的作用,以及国际政治关系在组织和管理世界经济中的作用。”(8)尽管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在分析单位和研究视角上有所不同,但对跨国公司的论断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沿袭国家主义政治决定经济的逻辑,认为国家是跨国公司海外活动所需安全和政治环境的提供者,(9)跨国公司则是母国在海外开展政治、经济、外交活动的工具。(10)在民族国家与跨国公司争夺权力的过程中,优势仍在民族国家这一边。(11)跨国公司的对外扩张为母国重要的国家利益服务,充当母国的政治杠杆或政治武器。母国政府对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技术转移等行为进行操纵或控制,吸引或迫使其他国家政府对它唯命是从。没有国家的制约,跨国公司无法运作。(12)因此,在现实主义范式中,跨国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体,在政治上无足轻重。跨国公司只是重要的经济行为体,它的活动必然服从和服务于母国的政治和安全需要。国家必须加强对跨国公司的控制、干预和管理。

不过,跨国公司的行为并不完全符合现实主义范式的解释。跨国公司的利益与母国的政治外交目标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作为政府的政策工具既不是跨国公司的唯一功能,也不是其核心利益所在。比如,在美国与委内瑞拉政治关系紧张对立的背景下,美国的雪佛龙公司仍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保持投资合作关系。

显然,由于现实主义流派自身在前提假设、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等方面的原因,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存在理论上的忽视与缺失,在分析上难免流于简单化处理。国际政治经济学现实主义范式与国际政治学的现实主义范式在理论前提上如出一辙,都假设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是国际社会单一、自主和理性的重要行为体。在缺乏合法权威、本质上具有冲突性的国际体系中,国家确保生存和安全的手段是不断攫取权力,包括军事和经济权力,尤其是军备建设。(13)经济竞争与安全竞争一样都是零和博弈,冲突总是不可避免,因而国家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潜能,追求绝对的经济权力以确保生存。尽管国家主义和霸权稳定论都不否认政治和经济密切相关,但最终还是主张政治决定经济,经济从属于国家对强权的追求。因此,现实主义解释跨国公司现象的思路是,跨国公司作为重要的经济角色,其经营活动应该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保持一致,在地位上从属于国家,在功能上辅助政府。在国家主义流派中,跨国公司是处于第二等级的次要行为体。新现实主义虽然意识到国际政治中的经济因素,但局限于国家的经济权力,忽视了跨国公司和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与转移,及其对国际体系的影响。霸权稳定论几乎完全忽略了跨国公司以及其他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是一种专注于国家和无政府状态的结构主义,认为其他理论都从这两个基本概念衍生而来。(14)现实主义者过分强调国家和政府因素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忽视现实国际体系中的非正式渠道,如跨国公司所构成的联系渠道。(15)现实主义学者还普遍不太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政治中的意义,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致力于国家间权力关系与国际和平的研究,肯尼斯·华尔兹(Kenneth Waltz)认为国际关系应该主要研究大国关系,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则主张国际关系只是大国关系。因此一些微小国家根本不可能进入现实主义的研究视域,(16)更何况作为非国家行为体的跨国公司。总之,尽管跨国经济合作、贸易和投资已经进入国际关系研究的视域,跨国经济活动催生的全球化给国际政治经济体系造成的影响日渐明显,但现实主义仍然没能正视这些变化和影响,坚持非国家行为体只是国际政治关系中的辅音,对国际体系结构的形成不重要,从而简单地将跨国公司归结为国家获取权力的工具。

然而,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具有很多相似的特征。(17)它们都处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环境中;都拥有可供支配的资源;都要求雇员或公民对其绝对忠诚(对雇员来说,对公司的认同往往比对国家的认同更重要);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跨国公司是在主要公司间划分世界市场,确立自己的影响范围,而国家是按照实力对比确立各自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都有外交和间谍行为(这以往是国家独占的排他性领域);都是独立的有组织功能的行为体。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差别在于,跨国公司是没有领土的国际关系行为体,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目标,追求收益最大化。国家拥有独立主权、领土和人口,追求权力的最大化以确保生存和安全。(18)

因此,作为无政府状态下的一种全面而且实用的解释性理论,现实主义不乏值得跨国公司研究借鉴的概念、理论和分析工具。第一,权力理论。权力理论是现实主义的核心之一,国家的权力是重要的概念和分析视角。作为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具有影响力的行为体,跨国公司自身存在着权力的来源、使用与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则存在权力的分配、冲突、对比和转移等问题。第二,均势理论。均势理论中的三种均衡模式,即权力均势、利益均势和威胁均势,解释了国际关系中实现稳定的条件和途径。而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也是权力和利益分配的问题,跨国公司和国家都需要获得稳定的收益,所不同的只是跨国公司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国家追求权力或安全的最大化。可以从均势的视角理解跨国公司与国家间的冲突与协调。第三,体系理论和方法。新现实主义建立了国际政治的结构理论,从体系结构的角度研究国际体系形成和变革的原因。跨国公司正日益成为世界体系中的独立行为体,与国家共同参与体系结构的塑造,跨国公司在体系中的功能不只是工具性的,而且是构成性的。

(二)自由主义的理论贡献与研究误区

现实主义范式在跨国公司研究中存在的缺失受到其他理论的诟病,尤其是自由主义范式中的经济自由主义、新功能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等流派。

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到跨国公司权力的增加及其对国家权威和国际政治的影响,认为跨国公司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使主权国家陷入困境,诸如国家主权和国家经济实力等术语已失去原有含义,(19)跨国公司还使母国和东道国政府对如何行使职能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例如,美国控制的跨国公司不仅在美国经济中举足轻重,也是东道国重要的经济来源。一方面,美国政府决策者在处理国家收支平衡问题时,需要预先将那些能激励跨国公司的因素考虑在内,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治经济的影响加深,两者关系变得紧张。(20)跨国公司权力的增长与国家权威的衰落形成了许多新生问题领域。跨国公司的技术输出和直接投资在母国造成产业空洞化,被舆论指责为输出就业机会。跨国企业凭借其掌握的技术、资本和市场,进入东道国的社会和经济,分享原本由国家独占的控制社会和经济的权威。(21)因此,很多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跨国公司已经取代国家成为主要行为体。(22)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多年前就曾提出,跨国公司是“国际舞台上的行为体,并成为国家的竞争者”。(23)经济自由主义者进一步提出建立国际机制的政策主张,管理和规范跨国公司行为。一些学者认为,国际社会应该控制和塑造跨国公司的增长,如建立“国际公司法”,联合国应该在建立管理跨国公司行为的法规中发挥重要作用,(24)构建规制跨国公司的多边行为规范,等等。

新功能主义理论(25)从国家间功能性联系的角度将跨国进程具体化,认为国家间关系主要是联系和进程,因而更强调进程而不是行为体。新功能主义建立了一个共同依赖的网络来研究政治经济的一体化,把权力的重心从国家和军事领域转移到国家间的功能性连接和经济领域,将技术—功能依赖形成的软权力提升到国际关系中一个具有工具性意义的地位。根据新功能主义,跨国公司是一种无形的技术性和功能性连接,是非政治性的和非民族主义的行为体,也是按照自利的理性原则行事的经济实体。跨国公司的行为导致了国家间进行协调和治理的需要,以及国际机制、标准和规范的产生。随着一体化研究从融合扩溢到机制,新自由制度主义崭露头角。新自由制度主义(26)将功能性连接和有效协调结合起来,研究国际机制的成因,以及机制如何在国家间充当媒介,影响国家的行为,协调和规范国家间关系。制度在国家利益、非国家行为体和国际机制之间形成了新型三角关系。(27)比如,相互依赖理论将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纳入相互依赖的分析框架,分析次国家行为体如何通过跨国进程和国际组织充当国家权力的中介,以及它们如何在国家之间建立联系,为国家间确立行为规范提供论坛。

综上所述,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重视无疑是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突破,它对现实主义范式忽视跨国公司的批判无疑具有建设性意义,但它对跨国公司作用的强调既有矫枉过正之嫌,又有不够彻底之误。

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作用明显存在夸大和误判的倾向。自由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虽符合以往乃至当今的现实,但是问题在于跨国公司的本质是否如经济自由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对国家权威乃至主权构成了严重挑战。首先,跨国公司权力威胁国家权威的评价是根据某些经济数据做出的,即跨国公司的年收入几乎相当于一些中等国家一年的国民收入。但是,跨国公司的经济收入接近或者超过某些国家的国民收入这一现象,与跨国公司是否拥有挑战国家权威的能力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相关性,值得商榷。简·图尔博格(Jan Tullberg)曾以瑞典与皇家壳牌公司为个案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比,其结果否定了两者的相关性。(28) 2002年壳牌的年收入占瑞典国民收入的98%,似乎壳牌的权力已经接近瑞典这个国家的水平,但实际上,壳牌公司的利润仅占瑞典国民收入的12%。其次,尽管国家的权威乃至主权受到冲击,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也在发生重大转变,但主权国家仍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之一。在跨国公司出现和发展的半个多世纪里,没有发生跨国公司取代主权国家的事件,国家有充分的能力调整和转变功能同跨国公司进行讨价还价。东道国对跨国资本的国有化,东道国之间建立共同对付海外投资的联盟(如欧佩克)等案例说明,“国家主权一直在随时调整自己,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现实”。(29)

尽管自由主义范式对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采取了比现实主义更加宽容的态度,包容了更多非国家行为体和跨国进程,但是分析的基本单位还是国家,而不是非国家行为体。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范式与现实主义存在共同的研究误区,即都把民族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核心自变量,将跨国公司视为国家,特别是民族资本主义派生出的因变量,而不是自变量。(30)如经济自由主义只是在微观上尽可能充分地描述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但在解释国际经济关系时,仍将非国家行为体作为中间变量而不是自变量加以对待。经济自由主义因此没能在实证研究上突破以主权国家为分析单位的研究框架,其规范研究更是带有明显的国家中心主义色彩。再如相互依赖理论,也没能将非国家行为体,尤其是跨国公司,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和自变量。相互依赖论最终还是回到以国家为中心的分析框架,其研究议题仍是民族国家之间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依赖关系,问题等级的模糊,以及多渠道联系等等。相互依赖只是国家间关系的形态,其政策含义归结为“非对称相互依赖是权力的来源”(31),其中权力来源的归属亦只是国家,而非公司。

虽然新功能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从研究议题入手,对非国家行为体的研究与经济自由主义相比有所突破,但对跨国公司研究的重视仍然不够。致力于一体化研究的新功能主义倾向于边缘化跨国公司,将其视为连接国家间政治经济关系的中介,而不是国际体系中的构成性实体。而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非国家行为体,主要是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反地雷公约组织等。虽然同属非国家行为体的范畴,但与国际治理机制相比,跨国公司的重要性仍被边缘化了。跨国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目标,而国际组织不是,国际治理机制的功能在于协调和规范国家间关系。由此不难看出,跨国公司在成因、行为逻辑、功能目标等方面与国际治理机制存在显著的差异。所以,跨国公司仍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中的一个盲区,关于国际组织和制度的理论也不适用于跨国公司研究。

(三)激进主义的理论价值和自我迷失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理论范式——激进主义——也对跨国公司进行了研究,而且在研究深度上远远超过了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范式,其研究角度也与前两者存在很大区别。虽然也涉及国家、体系结构和国际进程,但激进主义更多是从阶级的视角,以批判的方式研究跨国公司问题。

本书所涉及的激进主义范式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论。(32)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帝国主义现象进行了深刻分析,揭示了当代国际冲突与战争的帝国主义根源。依附理论从资本主义体系中外围国家的角度研究帝国主义问题,关注的是帝国主义中心的扩张对外围国家造成的后果。(33)世界体系论也是批判资本主义现有体制的一种理论,研究资本主义体系的起源、运行原理、基本趋向和最终衰退。(34)这三大理论的分析起点都是资本,其基本逻辑是:资本的本性在于追求剩余价值,资本积累在国内造成资本家对无产者的奴役,导致阶级的对立,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本的扩张在国际上造成落后国家的贫穷和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在地理空间上形成中心和边缘的对立关系,发达国家通过对边缘和半边缘国家的剥削维持其核心地位。

随着战后殖民体系的瓦解,资本主义经济开始了一个以跨国公司为基础的新的增长周期。作为发达资本跨国流动的重要载体和国际经济的细胞,跨国公司遭到激进理论的强烈批判。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把跨国公司看作帝国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剥削工具。依附论者认为,跨国公司在确立和维持依附关系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是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途径。世界体系论者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得以存续的核心动力在于中心与边缘的不等价交换,跨国公司是维持不等价交换的主要手段之一。(35)简而言之,跨国公司重新塑造了依附关系,以及依附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对外关系。

首先,跨国公司通过对不发达国家的工业部门进行投资,利用更高级的技术进入和控制不发达国家的内部生产和市场,不再通过殖民垄断贸易来控制依附国的内部市场,也不再依靠进口或投资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和原材料,来维持发达资本的垄断地位,依附的形式因此发生转变,由殖民地商业—出口依附和工业—金融依附发展为工业—技术依附。

其次,跨国公司导致和加深了依附国经济“不发达的发展”(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36),以及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与恶化(37),即畸形和脆弱的经济结构,传统与现代、落后与发达的相互割裂而又长期共存的生产方式,以及差距不断扩大的社会两极分化。跨国公司在依附国内部塑造出一个追随居统治地位的外国资本的当地资产阶级(38),以及与发达国家利益一致的特权精英阶层。依附国精英与发达国家以及跨国资本建立起一种共生共荣的合谋关系,这种结合终结了旧式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模式。跨国公司的入侵——通过在当地市场上的投资——摧毁了民族资本抵抗的基础并创造出一个新的统治阶级。(39)合谋关系帮助发达国家继续控制原来的殖民地,影响依附国的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计划,同时加深了穷国对富国的从属地位。跨国公司把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移植到依附国,造成依附国内部的收入分配、就业机会、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失衡。

最后,虽然跨国公司对落后国家的直接投资使后者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但是由于不等价交换,不发达国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后接踵而来的是被边缘化。随着边缘化过程的深入,被边缘化的国家和地区不断进入整个世界经济的商品链中。(40)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带来世界政治在地理规模上的扩张,世界经济中的不等价交换使得帝国主义的政治霸权得以形成,不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边缘地位因此延伸到世界政治中。总之,在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论看来,跨国公司是造成不发达国家在世界霸权体系中处于依附和边缘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掣肘。如果说在殖民时代,发达国家依靠战争来掠夺和剥削落后国家,那么在战后则依靠跨国公司实现对落后国家的控制。

激进理论是三大范式中对跨国公司研究最有贡献的,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论所揭示的落后国家边缘化的根源在全球化时代依然存在,边缘化甚至趋于恶化。但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激进理论的解释力日渐式微,对跨国公司的研究也存在理论、历史和实践三方面的局限性。

激进主义的理论局限性源于自身的研究视角。由于战后的激进理论偏重于研究帝国主义扩张对不发达国家造成的影响,因而只涉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与落后东道国的关系。然而在二十世纪最后30年中,是美国、西欧/欧盟和日本这三大经济体控制着全球四分之三的对外直接投资,三大经济体内部与彼此之间的投资远远超过对其他国家的投资。(41)因此,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跨国公司与落后东道国关系模式是否适用于跨国公司与发达东道国的关系,这个问题考验着激进主义的理论起点和逻辑思路。

当代跨国公司的新发展在很多理论节点上对激进理论提出新课题,也暴露出激进理论的历史局限性。激进主义未能预见到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一系列变化。原本处于世界体系外围地区的国家已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如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转型国家也进入世界经济体系,这些国家在大量吸收外资的同时,也鼓励本国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和技术输出。可见对外直接投资已不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这些新现象显然已经超出激进理论的解释范围。虽然依附理论已经对南美国家中出现的“次帝国主义中心”这一依附模式的变体有所研究,(42)但这还不能解释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以及怎样能够采用资本主义方法,避免了经济和政治的依附。难道东亚“四小龙”的发展经验以及中国成功的改革,只是利用外资和开放市场的一种例外?激进理论受到的冲击不仅来自跨国公司成员构成的重大变化,而且来自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变革。

在实践方面,激进理论关于不发达国家解决发展问题的规范性主张存在可行性障碍。无论是“脱钩论”(43)、“人民革命”(44)、“自主发展”(45),还是“国际经济新秩序”计划等等政策处方,都难以实现。在全球经济体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条件下,脱钩和孤立无法带来发展。77国集团将越来越促使自身适应全球政治经济体系,而不是改造这一体系。(46)在激进理论中,国家的界限被阶级和等级的壁垒所取代,无产阶级是一个世界性的没有国家身份的概念,资产阶级同样也是一个无国界的概念。但是劳动力的流动性远远低于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大多数国家仍旧受到国界的限制,而资本的跨国投资体现了绝大多数国家对自由和市场理念的认同,其频繁的流动担负着创造财富的重大使命。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劳动者的利益不仅不一致甚至还存在对立,因而尚未出现利益一致的全球无产者阶层。而跨国公司造就了一个“合谋”的全球资本和精英阶层。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在客观上将部分生产经营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了发达母国劳工阶层与不发达东道国劳工阶层在利益上的对立。1999年,西雅图召开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期间,大量发达国家的劳工参加游行示威,抗议本国的跨国公司把国内就业机会“出口”到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发展中国家。由此可见,全世界无产者之间尚未形成共同利益,联合起来谈何容易。现实的发展超出了激进理论的预期,这是对其政策处方的致命打击。

以上从纯理论的角度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范式研究跨国公司的成就和缺失做了一番述评,其目的是为了认识国际石油公司研究所处的宏观和中观层次的理论环境。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作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范式,是我们研究国际石油公司的重要理论资源。它们对跨国公司的研究既有重要的理论贡献,又有不同程度的理论缺失。现实主义范式虽然注意到了跨国公司的崛起,但它并没有把跨国公司看作独立的行为体,而是看作国家的工具,并认为国家必须加强对跨国公司的控制、干预和管理。自由主义范式十分重视研究跨国公司的非国家行为体地位,但它跟现实主义范式一样也把民族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核心自变量,将跨国公司视为国家派生出来的因变量,而不是影响国际体系的自变量。激进理论是三大范式中对跨国公司研究最有贡献的,它把跨国公司看作帝国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剥削工具,认为跨国公司在确立和维持依附关系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是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途径,是维持不等价交换的主要手段之一。遗憾的是,激进主义范式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存在理论、历史和实践等方面的局限,没有对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之间的经营活动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无法解释来自外围国家的跨国公司的作用。

在中观研究层次上,在以国家中心主义为立论基础的理论中,跨国公司没有一个合适的宽松的研究空间。而以阶级和资本为研究对象的激进理论,却由于针对现实问题的政策处方失灵、对跨国公司的最新发展缺少足够的重视和没能给出合理而有效的解释等等原因,其理论价值遭到了不公正的漠视。在微观研究层次上,若要总结归纳跨国公司在世界事务中所扮演的角色,或者判断跨国行为体在世界事务中发挥的作用是日渐显著还是无足轻重,国际石油公司都是检验这些理论假设最好的实证案例。(47)研究国际石油公司的现实和理论价值就蕴藏其中。

二、国际石油公司的实证分析:突破与缺憾

有关国际石油公司的实证研究把国际石油公司作为跨国行为体,并根据国际石油公司在世界石油工业中的兴衰变化而不断变换研究主题,对国际石油公司在国际关系中的过程性影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强调。

(一)石油公司研究的历史回溯

1973年石油危机是标志国际石油公司权势下降的转折点,此前的文章大多关注石油巨头相对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优势。比如,1972年《国际研究季刊》以“跨国公司与世界秩序”为专题,刊登了罗伯特·巴恩斯(Robert Barnes)的论文“国际石油公司对峙政府”。(48)该文研究了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石油公司与政府(包括母国和东道国政府)的关系。巴恩斯在文中以两家大型国际石油公司(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和皇家荷兰壳牌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国际石油公司得以成功发展和控制世界石油业的原因。他把原因归结为国际石油公司的权力来源,包括母国的权力、全球性的经营活动、技术优势、成功融入世界精英结构等等,因而他认为,国际石油公司对政府行为具有很强的“免疫力”。

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国际能源政治的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国际石油公司自身在权力资源受到削弱的情况下,努力调整生产、经营和投资战略,在丧失一部分权力资源的同时,又收获了新的权力资源,依然在国际关系以及世界石油工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研究的议题随之更加丰富。

英国记者安东尼·桑普森(Anthony Sampson)所著《七姊妹》(The Seven Sister)(中译名为《石油大鳄》)(49),借评述石油巨头的兴衰史,揭示了“石油的政治后果”。严格来说,这部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引起国际石油界极大震动的作品,并不属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之列,但却是了解石油工业历史和“七姊妹”发展历程的基础材料。

路易斯·特纳(Louis Turner)于1976年发表了题为“世界政治中的石油巨头”的论文。(50)该文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和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为断代节点,分别考察了七十年代前和七十年代石油巨头同母国、东道国的权力关系。他认为,在国际石油公司与产油国和包括母国在内的消费国之间形成了一种三角形的权力关系,在这个三角关系中,国际石油公司的权力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权势无边,而是同时受到消费国和产油国的双重制约。换言之,在三者的权力分配关系中,国际石油公司的权力受到东道国和母国的双重挤压。在1983年出版的专著《国际体系中的石油公司》(第三版)中,特纳更加全面地论证了从一战结束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这一历史时段中,作为跨国行为体的石油公司,以及石油工业在当代世界政治中的作用,对当时权力资源和地位急转直下的国际石油公司的生存与未来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思考。(51)

弗兰克·怀恩特(Frank Wyant)撰文“国际石油公司在世界能源贸易中的作用”。(52)他认为在部分权力转移到欧佩克之后,石油巨头仍然足够强大和灵活,并在世界石油贸易中发挥作用。其原因在于国际石油公司充当着世界石油市场的平衡手,并能够在公司和石油进出口国三方之间进行利益的协调。弗兰克·丘奇(Frank Church)的论文“石油公司的重要性”,探讨了美国石油巨头与美国实力及领导地位的关系,以及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53)他认为,1954年和1973年分别是石油巨头成长历程中的两个转折点。伊朗国有化运动在1954年以失败告终,这是石油巨头和美国在世界石油业中奠定领导地位的历史时刻。1973—1974年阿拉伯产油国比较成功地利用石油武器实施禁运,并导致第一次石油危机,标志着石油巨头权力的相对衰退。同时也正是1973年的石油禁运和石油危机,为促成石油巨头转变传统角色提供了某种契机。

国家石油公司的兴起对国际石油公司构成一定的挑战,也激发研究工作关注新的议题,特别是在所谓的石油“新七姐妹”崛起后,这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石油公司同时进入研究视域。其实特纳早在《国际体系中的石油公司》一书中,就已经指出国家石油公司是威胁石油巨头未来生存的一个主要因素。来自国家石油公司以及独立石油公司的竞争更加激烈,加上东道国加强对石油外资的管理,这些因素会削弱国际石油公司的实力和自治权。(54)不过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无论国际石油公司还是国家石油公司都处在变化调整之中,发展走势不太确定。特纳对石油巨头未来的思考基本上是引而不发,存留疑虑但不轻易做出结论,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在资源份额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保持技术的领先是石油巨头权力优势的重要源泉。(55)

近年来,国家石油公司备受瞩目,特别在欧美等国,国家石油公司与国际石油巨头在世界石油工业中的角色差异、对国家及国际关系的影响、两者的关系等议题,成为新的研究视点。在2002年第八届国际能源论坛(International Ener‐gy Forum)上,石油金融公司(Petroleum Finance Company,PFC)首席执行官万汉·查诺彦(Vahan Zanoyan)对这两类公司在石油上游产业中的各自优势进行了对比,分析了两者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对石油上游产业投资的影响。(56)英国伦敦《金融时报》刊登的一篇文章正式将迅速崛起中的国家石油公司称为石油“新七姐妹”(57)。寓意十分明显,直指老牌石油巨头在世界能源产业中的生存地位和发展前景,也激发了在更深层次上辨别两类公司角色与功能差异的需要。关于这一议题的研究成果几乎同时涌现。(58)美国休斯敦莱斯大学贝克研究所公布的政策研究报告,分析了国际能源市场中国家石油公司角色的转变。(59)美国《油气杂志》刊登了探讨国家石油公司与国际石油公司关系的系列文章。(60)不过,两类石油公司都处在不断演化和成长中,关于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石油公司这两大“阵营”在世界石油工业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它们在世界政治经济关系中的角色和功能的讨论只是刚刚开启。

总的来说,上述研究成果都是以石油公司,而且是以素有“七姊妹”之称的世界石油巨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之所以选择埃克森美孚、皇家荷兰壳牌这类大型私有石油巨头作为分析对象,原因在于,这些规模巨大甚至超大的跨国公司在所有非国家行为体中最有权势。(61)特纳分析了作为跨国行为体的石油巨头,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与东道国和母国的关系,重点研究了石油公司对国家政策,尤其是外交政策的影响力。特纳认为,国际石油公司是一种富有的非政府行为体(wealthy non‐governmental body),在产油国和消费国政府之间扮演着缓冲器的角色,是母国和东道国政府的双料代理人,既能借助母国的权势影响东道国的政策,也充当着东道国向母国传递信息或施加影响的介质。(62)丘奇也持类似的观点。他从回溯战后美国石油公司对美国外交政策的作用中发现石油巨头的两面性,美国石油公司不仅是美国政府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而且在与产油国政府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追逐商业利益的本性导致其成为东道国沙特阿拉伯政府的“人质”。(63)另外,国际石油公司对国际体系的影响是通过改变东道国的国际地位得以实现的。由于国际石油公司勘探和开采原油的行为,不可避免地提高了产油国在世界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使得不发达产油国的地位超过同等规模的非石油生产国,(64)因而,石油工业和国际石油公司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世界政治的权力分配。

(二)研究存在的缺失

通过上述对国际石油公司研究总体概况的考察可以发现,这些研究成果可谓突破和缺失共存。突破性在于重视国际石油公司在国际关系中的过程性影响。缺失则体现在三个方面。

缺失之一,在于受到理论环境的束缚。已有研究试图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引入跨国行为体的同时,却受到国家中心主义理论范式的困扰和这一理论环境的束缚,在研究视角和议题的选择上落入俗套。主要关注国际石油公司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既有研究的议题主要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石油巨头与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关系及其演变。因此关于国际石油公司的研究势必处于一种困境中,即以国际石油公司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落脚点却回到国家和国际关系,而不是国际石油公司本身。

非国家行为体还只是国际政治研究中的配角,对国际石油公司这类非国家行为体的研究,存在着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尴尬。因问题领域超出国际关系的研究范畴,如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的关系,从而流于在现象上的梳理和归纳,却缺少与国际关系理论的正面交锋。固然有必要分析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分析仅仅停留在对不同类型行为体进行排列组合式的枚举和罗列,那么这些微观层次的研究对现有的国家中心主义理论范式就缺乏足够的冲击力,难以晋升到更高层次的理论建构。

缺失之二,对国际石油公司本质的认识缺乏体系意识。这里所指的体系有两层含义,一是世界石油体系,二是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已有研究只是停留于将国际石油公司作为影响国际关系的一个过程性因素,而忽视了其在国际关系中的结构性作用,并没有把它作为与国家行为体互动建立某种体系的构成性变量。显然,《国际体系中的石油公司》作者特纳已经意识到体系性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当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际关系学界,包括约瑟夫·奈(Joseph Nye)、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和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等人,在分析跨国行为体或跨政府行为体时,都缺乏对它们与外交政策制定之间如何互动进行系统研究(systematic studies)。(65)然而,缺失之处在于,特纳所强调的系统研究仅仅局限于在国际体系的大背景下,探讨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在单位层面的互动关系,即相互作用,而忽视了在体系层面上探讨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的结构关系。具体来说,诸如石油公司自身的权力,与产油国或母国的关系等议题,研究取向皆是在国际体系的大环境中考察跨国行为体对国家的影响。至于跨国行为体与国家之间是否存在一个具有独特结构特征的有别于国际体系的亚体系,或次级体系,在这个次级体系中如何探寻国际石油公司的结构性力量和影响,则并未涉及。

与国际关系同理,不同类型的行为体,国家与非国家,互动的核心内容是权力对比和利益分配,权力对比关系决定体系的结构特征,并且决定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石油公司,这一特殊的非国家或跨国行为体,与国家互动的影响不仅是单位层次上的,而且还具有体系层次上的涵义。在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的互动中也构建了一种亚层次上的国际体系,即世界石油体系。如果国际体系是由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的互动形成的,那么世界石油体系是国际石油公司与产油国、消费国三者互动的结果。与国际体系相比,世界石油体系虽然属于局部性的子体系,与国际体系的结构有着类似的原理,也与国际体系的变革遵循近似的逻辑,但是世界石油体系又在行为体单位、体系结构、行为体互动模式等方面有着自身的独特性。这一独特性源自世界石油体系行为体组成的特殊性,即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产油国和消费国)共同建构了世界石油体系,因而该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变革逻辑又是国际体系的规则无法涵盖和取代的。因此,只有在特定的体系架构中才能更好地理解国际石油公司的权力和角色,以及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行为体的关系。这恰恰就是研究国际石油公司的意义所在,也是特纳《国际体系中的石油公司》一书留下的有待继续研究的领域。

国际石油公司活动和影响的范围不仅限于国际体系,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也是石油资本形成和向外扩张的历程。石油资本的对外扩张也是发达资本在全球流动扩张的有机组成部分,遵循相同的扩张逻辑。石油巨头的海外经营活动造成了发达母国和不发达东道国之间的国际分工与交换关系,即工业制成品和原料初级产品之间的分工和交换。这种不对等的关系实质上是中心—外围式资本主义体系的具体表现,在本质上是依附关系。即使在第三世界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已经出现严重分化的情况下,一些新兴国家脱离了世界体系的边缘,逐渐走向半边缘、半核心乃至进入核心地带,但绝大多数产油国,在经济发展程度上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结构上仍没有摆脱依靠资源经济的单一经济模式,在国际分工中仍处在原料产地的低级水平。因此,它们同发达消费国在经济关系上仍然沿袭着中心—外围式的国际分工和利益分配模式。此外,在资本从殖民时代发展到新帝国主义和全球化时代的同时,国际石油公司也经历了从资源的殖民垄断,到石油资产的国有化,再到走向全球化这一发展历程。在国家石油公司逐渐壮大成为国际石油公司有力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辨别国际石油公司的未来前景成为研究议题之一。简而言之,两类公司遵循着两种不同的发展轨迹和逻辑。显然,以国家石油公司的优势为标准来衡量国际石油公司的现状并预期其未来,是不合适的。因此,资本和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解读国际石油公司的另一把钥匙。从资本的角度解读国际石油公司,可以充分发挥激进理论的解释力,拓展激进理论在全球化时代的理论空间。

缺失之三在于历史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在第三世界反殖民化和对外国资产进行国有化的背景下,国家石油公司应运而生,开始成为石油巨头的挑战者。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出现石油巨头相对衰落而产油国及其石油公司相对强势的局面。当时资本主义正处于结束殖民化之后向全球化发展的阶段,资本全球流动所需要的自由开放市场的环境尚未成熟。与此相对应的是,跨国公司也处在被迫结束殖民方式后,调整经营模式乃至改变生存方式的过程中。而全球资本主义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再次进入全盛时期。就像1914年以前一样,九十年代以后的资本主义是世界的和全球的,而世界是资本主义的。(66)虽然国家石油公司的崛起在很多方面与国际石油公司进行竞争,但国际石油公司更是受资本全球化所赐,演变为全球化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来自国家石油公司的竞争压力并不能妨碍国际石油公司朝全球化公司的方向发展。因而,全球化是理解当前国际石油公司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干预性变量。

其二,在国际石油公司最主要的母国美国处于相对衰退的时期,对于当时的学者来说,很难设想在冷战结束后,母国的军事力量和石油巨头以某种形式结合起来。美国在伊拉克、里海、高加索等地区使用武力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石油巨头得以扩展资源版图,并导致世界石油资源再分配。这种可能性在冷战时代是难以想象的。母国使用军事力量的意愿和能力成为石油巨头权力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当下分析国际石油公司时不能忽视的条件。

其三,国际政治环境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的根本性转变,也是超乎当时学者预料的重要因素,包括冷战结束、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9·11”事件、伊拉克战争等等。冷战结束标志着国际体系结构业已发生重要转变,也对世界石油政治与经济造成了深远影响。冷战的结束直接影响到产油国的组成结构,一个在军事上强大、政治上强硬、石油蕴藏丰富、经济上处于转型期的产油国——俄罗斯,出现在世界石油市场上,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不发达产油国与发达消费国之间传统的权力/利益关系模式。俄罗斯与消费国的油气供需关系,包括传统的供应对象欧洲国家和新的供应目标亚洲国家,都与俄罗斯的国家战略密切相关。油气资源对于俄罗斯的意义要超过对于其他产油国的含义,油气资源不仅仅是俄罗斯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更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俄罗斯政府进行的石油国再有化运动,显然与其他产油国的石油国有化,具有不同的政策和战略含义。如果说不发达产油国与发达消费国的油气供需关系表现为带有依附性的相互依赖关系的话,那么俄罗斯与发达消费国的关系是资源—战略竞争型的相互依赖。这种状况给世界石油的政治经济关系注入了新的影响因子。冷战后,美国在高加索和里海地区的军事活动及意图,更是为凸显俄罗斯与发达消费国之间的资源—战略竞争关系,提供了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注脚。俄罗斯不仅是国际石油公司和发达消费国的有力竞争对手,也是最有可能对石油体系造成结构性影响的产油国。

综上,国际石油公司的实证研究存在的缺失在于:第一,囿于现有的理论框架,未能突破传统理论范式国家中心主义的局限;第二,缺乏体系意识,没能在体系和结构的层面上探讨国际石油公司与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由于这两方面的缺陷,面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新变化,如全球化的发展、冷战的结束、国家石油公司和强势产油国俄罗斯的崛起等因素,当前国际石油公司的研究处于一种热闹但迷惑的状况,其中也不乏重量级的研究成果,(67)微观层面的研究虽然深刻但难免片面,更鲜有从体系和结构角度对国际石油公司的权力、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但凡独辟蹊径研究国际石油公司对国际关系影响的文章和专著,都在研究对象的定性问题上有所突破,即将国际石油公司作为跨国行为体,研究议题则随着石油巨头在世界石油工业中的兴衰变化而转移。因此,要从根本上认识国际石油公司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和作用,超越传统的以国家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范式,有必要在国际政治经济的历史大背景之下,将资本、全球化、石油公司、母国、东道国等影响因素统一到一个体系性分析框架中,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在单位和体系两个层次上,认真疏理和构筑关于国际石油公司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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