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特许权合约的设计及优化
特许权合约如何设计,在特许权项目推进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公共部门和私人投资者非常重视。世界银行的专家们在这方面研究付出许多努力。对此方面的研究有的学者集中合约中个别关键因素进行,有的学者从合约总体角度进行。
1.特许权合约中的关键要素研究
特许权合约中的关键要素包括特许期、定价/投资回报率的确定和风险分配。
(1)特许期的研究。特许期是特许权合约的关键要素,直接影响特许权获得者的收益,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主要采用博弈论、计量经济学等方法。Guasch(2004)指出特许权项目的特许期由许多因素决定,比如资产获利的能力、使用者价目表、总投资、折旧、经营成本等。特许期通常反映了投资收回的年数,太长的特许期不太适应未来收益不能很好预测的项目[35]。李启明等(2000)在分析了确定特许权期的若干原则和作用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确定特许权期的数量决策模型,并提出BOT特许权合约中最关键的内容之一就是合理确定特许权期限,这是保证投资者和政府方权益的关键[36]。杨宏伟等(2003)研究了基于博弈论的交通BOT项目特许权期的决策模型,建立了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37]。秦旋(2005)研究了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BOT项目特许期的计算模型[38]。L.Y.Shen等(2002)、王娅等(2004)及胡丽华(2008)利用现值法从投资人角度确定BOT项目最低特许权期,从政府角度确定BOT项目最高的特许期,再把BOT项目的经济寿命期考虑进去,最后确定BOT项目的特许期[39-41]。
(2)特许权项目的定价/投资回报率确定。特许权项目的定价及投资回报率是特许权合约的关键问题。Woodward(1995),Confoy等(1998)提出BOT项目定价的一个惯用的方法:只有期望现金流满足借款者的需要,项目才具有经济可行性,因此,BOT类项目定价至少满足项目的经济可行性[42-43]。刘新梅等(2007)采用收入现值法建立了TOT项目转移价格的决策模型[44]。杨卫华(2008)在风险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污水处理BOT项目特许价格由基础价格加上调整价格构成[45]。于英慧(2005)在BOT风险分析得基础上,建立了基于风险分担的BOT项目特许产品定价模型[46]。肖林等(2003)研究了基础设施特许权项目投资价值分析的数值模拟方法,并以上海市某高速公路近两年收费数据为基础,建立了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数学模型,利用仿真技术计算了各方案下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和风险,并提出满足投资者固定回报的各种方案[47]。于国安等(2004)对基础设施特许权合约中的投资回报率概率分布进行数值模拟,提出了一种运用数值模拟法来研究特许权项目投资风险的方法,选择允许的资本回报率作为折现率来计算总的财务净现值NPV,通过对一定合约参数下特许权项目的NPV的数值模拟计算和统计分析,可以得到NPV的概率分布,NPV小于零的概率被用来描述投资回报风险[48]。
(3)特许权项目的风险及分担研究。特许权项目的风险分担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各国学者对各类特许权项目的风险及分担进行了研究。Tillmann Sachs等(2007)调查了中国及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等多个亚洲国家,政治风险对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影响,并采用模糊评价法对政治风险各因素进行了排序[49]。A D Ibrahim等(2006)对尼日利亚基础设施采用PPP模式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多数内生风险由私人部门承担,政治风险及场地获得风险由政府承担[50]。Akintola akintoye等(1998)采用问卷调查法描述了PFI项目中的业主、承包商、金融机构各方的风险大小[51]。Patrick X.W.Zou等(2008)分析了PPP项目成功和失败的风险因素,设计了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框架,以便实现项目价值增值,并在不同伙伴(包括公共部门和使用者)之间进行利益分配[52]。钟明霞(2003)从法学的角度揭示了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特许经营的风险,即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制度因素造成特许经营权竞标执行过程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成本上升[53]。王霁虹等(2005)阐述了特许经营的概念、法律性质及立法框架,研究了特许经营模式下的不可控和可控的法律风险事项,并以BT模式为例,探讨了BT合同条款所涉事项的相关风险及防范措施[54-56]。钱维(2007)以南京长江隧道特许经营BOT项目为例,探讨了特许经营合约的不完全契约本质,提出了恰当的风险治理结构,这是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57]。
2.特许权合约的全面设计及优化
经济学家Claude Crampes等(1997)[58],Michel Kerf等(1998)[19],Juan Rosellon等(2001)[59],Laure Athias等(2006)[60]从具体操作的角度,对特许权合约设计(包括风险分担、特许权价格的确定、保证及奖励惩罚等机制)和授予的问题给出了详细的建议,非常有实用价值。
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Michael Klein(1998)研究了影响特许权合约的关键因素,他认为特许权合约起草的关键目标是保证合同的清晰性和可充分理解性,尽量减少再谈判的可能性,以及合约需要给予特许权获得者自由,提出有效率和创新的解决方案,并有相应的激励方案。激励方案应包括成本的分担和定价安排、与履约绩效相关的罚金和奖金、保险安排[61]。
Emanuele lobina(2005)总结了各国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私有化的实践,指出私人部门参与供水及污水处理行业是受追求利益行为驱动,政府给予的支持是限制性竞争,采用单一投标人的特许权或无限制投标的特许权形式。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在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采用了单一投资人的特许权,法国及其他国家采用了无限制投资的特许权形式。并探讨了各国实践中的特许权风险分担方法、价格确定及激励机制[62]。
Mi-Cheng Lin(2000)在博士论文中,重点分析了特许权合约设计中政府的政策选择问题,利用合约理论中的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政府对特许权人的最优支付结构。政府对特许权人收益的担保,实际上相当于一般合约中代理人的固定工资,政府如何选择担保水平和可变收益是一个标准的合约设计问题[63]。
王宝生(1998)阐述了特许权协议在BOT项目的框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提出了在我国目前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经济体制下,如何针对各类BOT方式的基础设施项目类型,分别编制标准化特许权协议的建议[64]。
于国安(2004)把基础设施特许权合约可以看作一个委托代理框架下的报酬合约,在竞争不充分、合约不完全等条件下对合约报酬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收入有政府担保条件下的报酬设计进行了重点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特许权招投标方面主要研究了政府如何选择招投标参数和招投标方式,以及投标者的类型分布对特许权竞争效果的影响问题;最后提出了特许权合约设计经济分析的数值模拟方法,对不同合约参数下特许权项目的净现金流量现值NPV的模拟,可以得到不同参数下的NPV概率分布,建立合约参数与NPV分布之间的对应关系[65]。
冯中越(2008)在分析比较了跨期规制中的三种承诺形式基础上,放松了原模型中关于政府效率的假设,分析了两期规制中政府不同效率对合约的影响,得出政府的效率对特许经营权拍卖的最优性没有影响,主要是影响企业得到的租金,企业租金的增加来源于社会福利的转移,并运用以上理论分析的结论,以我国某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为例,探讨了特许经营合约中的承诺问题,且对特许经营合约的优化设计提出了建议[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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