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分析视角的确定
经济学近30年有了重要的发展,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将“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沿用了康芒斯“交易”的概念,与以往的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后凯恩斯主义等正统经济学中“生产”的概念相对应,将“交易”分为三种类型:买卖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间的交换关系;管理的交易,即上下级之间的交换关系;限额的交易,主要是指政府对个人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类型覆盖了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因此,新制度经济学不同于正统经济学,只有生产成本概念,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到经济分析中来,它的成本包括两部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了许多经济问题。科斯用“交易成本”概念来解释企业和市场边界问题,张五常用“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了佃农合约选择问题,威廉姆森用“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了企业纵向一体化问题。如果能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到基础设施供给边界的确定中,将是一种分析的新思路。这要看基础设施供给活动是否属于康芒斯定义的“交易”概念。
按照康芒斯的分类,基础设施供给的活动属于“交易”的范畴。首先,政府供给基础设施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活动,政府利用纳税人以税收方式支付的价格供给基础设施。其次,政府供给基础设施的活动是政府之间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易活动,下级政府或政府部门是上级政府在供给基础设施上的代理人,为本地区供给基础设施,满足公共需要。再者,同级政府之间在供给外溢性的地方基础设施上也存在着交换关系。因此,政府供给基础设施的活动也是一种交易,交易费用是客观存在于政府供给基础设施的活动中的。市场供给基础设施是私人按照市场规则采用收费或政府补贴、减税等方式进行的平等人之间的交易,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活动,产生交易成本。因此,基础设施供给的活动可以采用交易成本理论进行分析,对政府供给和市场供给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行分析,供给边界的选择取决于总成本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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