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获得对中小企业市场深入开拓的可能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余额2008年年底为12.5万亿元,其中个体私营企业贷款4221亿元,只占3.4%,加上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包括大型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贷款1.16万亿元,总共才占9.3%。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存货、应收账款和农业资产等不动产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开发作为担保资源。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往往将中小企业归入高风险市场类别,导致对这一市场的开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超过4600万,而这些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动产(存货)资产量达到50万亿~70万亿元人民币。如果其中10%适用于放贷,则市场容量将达到5万亿~7万亿元人民币。动产抵质押贷款刚刚起步,浙江全省3.9万亿元贷款余额,目前动产抵质押贷款只有130亿元左右,占比不到0.5%。(1)这个数字说明,金融仓储市场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一旦形成一个庞大的行业,不但能满足很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融资需求,也能为银行庞大的资金寻找一个稳定的出口。
金融仓储服务模式是多产业、多领域及多种技术的有机融合体,其运作强调仓储企业要向它的上游和下游寻找服务对象,通过同它们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其整体竞争力。所以银行在同仓储企业合作时,不仅可以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而且还可以通过提供延伸性的服务,把服务拓展到与仓储企业相联系的上下游优质中小企业,使得生产厂商、仓储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优化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单位开发、维护成本,从而开拓出新的客户群体。
金融仓储服务模式下,银行与仓储企业合作,通过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化的筛选先对中小企业进行了集群划分,从而得以以系统论的视角和方法论面对中小企业市场,在风险和成本明显降低的基础上争取到中小企业这一较大的融资市场(2)。当中小企业提出融资要求时,银行先对中小企业的动产质物及信用评级进行考核,若符合银行金融仓储模式的要求,则把各个节点上的质物的动态监管权外包给专业的仓储企业,由银、企、储三方签订规范化的合同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银行再通过分析供应链各环节中交易真实性以及对物流、资金流的动态把握,来设计相应的契约和条款来控制风险。银行通过金融仓储服务模式拓宽了业务渠道,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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