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代回族民间商业类型的成因
唐朝初期,我国社会经济从一度破坏而走向恢复和繁荣,大食帝国也由多结构的社会形态过渡到封建经济形态,呈现出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象。因此,两国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为大食商人在中国的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两国政治上的统一和强大,形成了这种商业活动的历史条件,两国统治者顺应历史潮流开展对外贸易和实行对外开放则是蕃商的这些活动能顺利进行并开花结果的重要保证。另外,七世纪创立的伊斯兰教又恰恰适应于把这些商业活动联系起来,成为联结住唐蕃商们活动的精神纽带。就这样,有利于蕃商们住唐的社会经济条件逐渐形成了。
唐代“住唐”的大食、波斯穆斯林商人在中国的商业活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与唐朝廷的朝贡贸易,即阿拉伯商人以进贡的方式把自己的货物、珠玉、香料、犀象之类卖给中国朝廷,再把回赐的礼物运到阿拉伯去出卖利市。第二个方面是他们在民间的贸易,即他们以坐商或行商的形式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活动。这两个方面的商业活动在唐代都颇具规模。
宋代,由于打破了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因而扩大了国内市场的物资交流。但因宋政府受北方民族干扰,与辽、金、西夏先后对峙,故宋朝廷严禁商人与北齐、高丽以及北方诸国通商。在这样的局势下,宋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就比唐朝更重视南海贸易。江南的开发,双季稻的种植带来了农业产量的大幅度提高。手工业中陶器、矿冶、制茶和丝绸、染织等行业当时达到世界最先进水平,带来了手工制品的丰富多彩、工艺精美、数量众多,对世界各地的商人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再加上宋王朝“招诱奖进”的外贸政策,吸引了更多的阿拉伯商人来中国贸易,他们在中国由富而贵,其中有些人还留居生子,入仕当官。总之,由于宋代有利的社会条件以及阿拉伯商人的善于经商,他们在宋代的社会地位比唐代时有所提高。
元代的回回商人是很活跃的。他们的商业活动在元代中国的社会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时回回商人大量的来中国,更是历史上没有过的。元朝的“例献”与“关税”收入,很多是依靠回回商人,他们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着重要的地位。
回回商业在元代这种巨大作用及重要地位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可以说,它是元代社会经济发展及元代各民族间关系的产物。换言之,正是元代经济发展以及各民族间关系的发展,给元代回回从事商业活动创造出许多有利的条件,从而使回回善经商的特点在元代能充分发挥出来,给元代的社会经济发展增添了独特的光彩。
在明代,由于统治者对回族采取的是既怀柔又防范的民族政策,随着明初全国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回族的社会经济又有了相应地发展,从而扩大了回族商业的国内市场。
明朝统治者对回族的民族政策对于明代回族的商业发生了重要的影响。这说明,虽有少数回族上层担任着一定的官职,回族的宗教活动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习俗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尊重。但是,回族作为一个民族而享受到在政治、法律上的特殊优待,官、商一体地从事商业活动,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回族已经在各方面“受到了很多限制”。另外,由于明朝政府对于海上贸易时开时禁,中后期以禁为主,实行闭关政策,严禁民间随便出海贸易,因而回族在元代盛极一时的海上贸易和官商贸易走向衰弱。这一时期回族商业的经营内容主要转到了牛、马、羊及其畜产品(皮毛、肉类、皮革等)、运输业及其少量的珠宝业上去了。这一变化,一方面反映出回族作为在中国形成的一个民族共同体已经深深地在中国各地扎下了根,在各地已有了小聚居的共同地域,反映出回族社会经济中农业、手工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产品有了更多的剩余;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从元代到明代由于统治阶级对回族民族政策的不同而给回族商业带来的影响。
清军入关后,由于以一种封闭、狭隘、排他的思想,即以所谓优秀民族的身份自居,因而入关后在处理各个民族关系的问题上,始终停留在无端怀疑、敌视、压迫、镇压的态势。
清朝统治者这种极端民族不平等政策,迫使在唐、宋、元、明四个朝代从没有发动过一次稍具规模的“反抗”活动的素以“顺从”思想敬畏历代朝廷统治者的中国回族穆斯林,在清军入关的第四年即顺治五年(1648年),原明朝回族将领米喇印、丁国栋,在甘州(今张掖一带)以拥戴明朝的延长王朱识作为反清复明的旗帜,从此拉开了反清序幕。
1784年,田五(撒拉族)、张文庆以反抗清政府灭绝哲赫忍耶教派和为马明心复仇而发动了反清起义。
1845年,在清政府官吏的指使下,云南各地汉族屡次制造事端,激起了回族反抗。云南穆斯林在杜文秀的领导下,攻克大理,建立大理政权。
1858年,贵州黔西南爆发了张凌翔、马河图领导的回族穆斯林反清武装起义。
1862年,陕西回族为了反抗清朝政府对回族的压迫和宗教歧视,以及汉族地主武装的屠杀,发动了轰轰烈烈的捍卫民族生存和维护信仰尊严的反清起义。
中国西南以及西北的回族穆斯林在清政府统治下的近270年的时间里,前后举行了大大小小二十多次规模不等的、以中国回族穆斯林为主体,推翻清王朝为目的的反抗和起义活动。随着西南地区杜文秀领导的云南、贵州回族穆斯林反清起义活动的开始,西北地区马占鳌、马化龙、白彦虎、马清源领导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回族反清起义活动如燎原之火,对清王朝统治予以严重的打击。
由于双方力量的悬殊,随着1872年云南、贵州西南回族穆斯林民众起义的相继失败,中国回族穆斯林这场历时近三十年的反抗和起义活动,最终以西北穆斯林起义军白彦虎率领两千余人的残部,逃出清朝百万大军围截,历经种种磨难,经新疆进入俄国境内宣告结束。
中国回族穆斯林历经了这场自唐、宋、元、明以来空前的民族大劫难之后,云、贵回族穆斯林历经数代人苦心经营,积累下的家产、庭院、铺面、耕地等资产,被以所谓的“叛产”“逆产”大部予以没收、充公。西北陕、甘地区的回族穆斯林境遇更为悲惨,一夜之间,从山清水秀的八百里秦川和千里沃野的河西走廊上被迫迁徙贫荒之地。
至此,全国各个省、市的回族穆斯林所从事的传统行业一片凋零,进入前所未有的低谷状态。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全国各地从事经营屠宰业、清真食品饮食业的回族穆斯林骤然增多,这是因为在经过长达十五年的战争之后,大多回族穆斯林背井离乡、一贫如洗,他们只能从事无需资本或投入资本较少的行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