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民间商业的集市
“市声”,先有市,后有声。回族民间的商业,无论经营珠宝、香料、发菜,还是经营牛羊肉、饮食、服务业、小百货等大都在集市上进行。
“市”,回族多称“集”。在我国古代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这种原始集体贸易的习俗,对回族也有直接的影响。我国回族聚集的地方集市有不同的称法。有的叫“赶集”,有的叫“跟集”,还有的叫“逛集”等。
回族民俗馆中陈列的回族商业市井景象。
以回族聚居的宁夏为例,在宋、元时期已存在榷场贸易,至明、清更是西北各族主要的贸易中心所在。青藏、河西、河套的回族、蒙古族、汉族各货均于此集散。
地居河套的宁夏府城是甘肃、宁夏、青海及内蒙古地区地方贸易的中心市场,该地于明、清之际商业贸易已至繁盛。至明嘉靖时(1522~1566年)府城已分坊,各坊市易并有定规:“熙春、泰和、咸宁、果仁、南薰、平善,凡胡麻、糟糠、杂物皆集于此。毓秀,抵新谯楼,凡苏杭杂货,鱼、肉、瓜、菜、五谷皆集于此。感应,凡布帛皆集于此。清和坊果品、颜料、纸笔、山货、靴帽皆于此。修文、乐善、广和、备武、澄清、积善——以上诸坊,凡市……羊肉者,各随处有之。永春、迎薰、挹兰、靖虏,以上四坊,在新城大街,凡骡、马……羊,皆市于此。”(1)明万历壬辰(1592年)兵变,“坊废名存,市集仍旧”,乾隆三年(1738年)宁夏地震城毁,府城虽“坊名不存,市各异地”,但乾隆二十年(1755年)左右,宁夏府城市场贸易仍不减震前,时城中大街四牌坊,“此为城心,中街自东至西,市套稠密,百货聚集”城中市区,则有米市、柴炭市……鸡市、羊市、菜市、煤市、碴子市(碎炭)、岚石炭(即岚炭,土制之焦炭)市、木市、估衣市俱散列各街。市场上由政府管理征税的货物如缎、绢、绫、、纱罗、棱布、棉花、绒褐、巾帕、履袜、南货、铜铁、木植器皿、纸扎、羊……驼马等,应有尽有。(2)
乾嘉(1736~1820年)之际,宁夏地方市场的发达,实基于当时河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卫、灵州、平罗地近边,畜牧之利甚广,其物产最著者,夏朔之稻,灵之盐,宁安之枸杞,香山之羊皮,中卫今又以酒称,其他恒物亦多相类”。府城商品集市仍分类分地,如“四牌楼在大什字街,通衢四达,百货杂陈,商贾云集。米粮市在四牌楼西大街,羊市在城守营署前,炭市在羊肉街口南……东柴市在古楼街,西柴市在镇武门东,骡马市在新街口北,碴子市在会府西,青果市在会府南,番货市在四牌楼南,旧木头市在箱柜市西,新木头市在道署南,估衣市在羊肉街口,麻生市在什字东”(3)。
宁夏府城之外,乾嘉之际(1736~1820年)尚有若干重要集市:一些地方至近代甚至发展成西北重要的中心市场。例如灵州“州城有米粮市一处。吴忠、忠营二堡市集各一处,每逢三、六、九日交易。金积、胡家二堡市场各一处,每逢二、五、八日交易。秦坝、汉伯二堡市集各一处,每逢一、四、七日交易。惠安堡市集一处。大水坑市集一处,每逢三、六、九日交易”(4)。此外,平罗、广武、宝丰、黄渠桥、头闸、石嘴子等城乡各地,亦都各有小型地方集市。
到清末民国初(1909~1912年),除府城外,宁夏各地方集市近四十处。其中吴忠集市贸易远过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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