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民间商业的集市交往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商业,与生意人打交道。古代经济因“市”而产生,而发展。古代的“市”大致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商品交易的专门场所,类似于现代意义上较为封闭的市场概念。许慎《说文解字》中释:“市,买卖所之也。”也就是做买卖要去的地方。二是指在市场内进行的买卖行为。《尔雅·释言》中“贸、贾,市也”的提法,说明货品的交易出售也称为“市”。
回族集市。
在中国古代,《周易·系辞下》中就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所谓“日中而市”是说殷商时代或更早时的百姓携带着自己的产品和从他处交换而来的商品,在正午的时候从四面八方聚在一处,进行交易,各得其所。因为路途远近不一,交易后还要尽快返回。
回族集市中的重要商品——皮毛。 (陈思禹/摄)
当然,在这种原始的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或极少存在价格差上的争议,人们只是根据需要完成交换。民俗学家乌丙安在《中国民俗学》中说:“如果双方互相需要对方的物品,则按照互赠的方式交换,双方全然不理会物品之间的任何价值上的差别,只是根据需要。”在“日中而市”后产生了“因井设市”,因井设市大致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是由个体生产者在村落内部进行的个人之间的交换形式,是小生产者的交易经常化后产生的一种民俗行为。因井设市”在《史记正义》中解释为:古人未有市,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旁货卖,故云“市井”也。
宁夏吴忠集市。
城邑或村落里的居民每天一早都要到井边打水,此时顺便捎带一些物品开始交易,方便彼此,天长日久形成交易场所。
“日中而市”和“因井设市”发展到后来被统治阶级所利用,他们在其居住地划出专门的区域,开设专门的市场,市场中出现各类店铺,这就是古老的“肆”。
回族的集市贸易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直至今天,在回族聚居的地区,集市贸易仍然比较繁荣。
西北回族地区的人们,一般都有赶集的习惯。他们的集都有固定的日期,如西北地区一般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等单、双日交叉的,也有单日集和双日集,如“一、三、五”“二、四、六”,到期称“逢集”,过期称“破集”。集又分大小,大集全天,小集中午即散。无论规模大小,集都有固定的经营区域。山东、河南、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回族聚居区的一些大规模的集市中,又有许多的市,即现在的专业市场,如皮毛市、牲畜市、木材市、发菜市、蔬菜市、粮食市、农副产品市、药材市、百货市等。这些市有的还可分为更小的市,如牛羊肉市、鱼市、豆市等等。
回族的牛羊肉市。
回族地区集市贸易的方式也与众不同。从历史上的物物交换发展到今天的货币交易,回族一直保持着“袖筒里捏价”和“暗语论价”的传统交易习惯。在交易中,有饮食、牛羊肉零售等小摊小贩直接进行交易的;有牛、羊、马、骆驼、皮毛、发菜、木材以及大宗货物批发的;有通过“牙行人”交易的。交易中有直接用语言讨价还价的,还有通过隐语行话与手势讨价还价的。
回族交易方式“掏麻雀”。 (海兆林/摄)
回族在谈皮毛、牲畜、发菜等生意时,采用“掏麻雀”的交易方式。我们在西北回族聚居的皮毛市场上,随处可见回族生意人将羊皮搭在胳膊上寻找买家。凡是要买羊皮者可上前讨价还价:卖者把羊皮抱在怀里,把手藏在羊皮底下,先用手势开价,买者把手伸到羊皮底下,去摸卖者手里开出的价格,自己再出手还价。交易牲畜和其他货物时,买卖双方将袖口对准袖口,一方用手势开价,另一方还价。这种手势还价表示的具体数字是:伸拇指表示一;伸无名指与小指表示二;伸小指、无名指与中指表示三;伸小指、无名指、中指与食指表示四;五指全伸表示五;伸小指与拇指表示六;拇指、食指与中指捏在一起表示七;伸拇指与食指表示八;伸出食指作钩表示九;出一拳表示十。讨价还价时,如果买者在袖口内伸出五指,接着再伸出拇指与食指,表示出价58元。据回族老人讲,这种“掏麻雀”的交易方式,简单保密,两个人的交易由两个人单独来完成,不希望更多的人插嘴插手,以免抬价或压价。如果交易不成,双方用眼神表示,心照不宣,另寻他人,正如俗语所讲“买卖不成仁义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洋溢着笑容,牛羊市里看不到女性。
回族交易中的“掏麻雀”。
另一种是通过“经纪人”交易。买方与卖方不直接面谈,而要经过中介人,俗称“牙行”,为双方协调说合。在羊市上,买方寻找到合适的羊,就走到羊跟前,看看牙,掌握岁数;摸摸腰,掌握肉膘;抱抱羊,掂掂重量;揭揭尾巴,掌握羯羊母羊。这时羊主人和牙行就会走到跟前,询问是否要买,如果买家有意,牙行就会伸出袖子,退回半截胳膊,说:“来来来,捏个指头,你出什么价?”买羊人就会把手伸进他的袖筒,手里捏牙行的指头,嘴里说:“这样,这样,就这个价。”一般羊价都在百位以内。牙行的介入是不让买卖双方一开始就掌握对方的意图,如果掌握了对方的基数,另一方可能在生意中吃亏。所以,这时还属于商业秘密,一定要在暗箱中进行。卖方想多卖一点,买方想少出一点,如果双方都有点虚数,差距一大,生意一开始就会谈崩。如果有牙行在,他就协调双方,使双方的差距缩小。差距缩到很小时,牙行就向买方要钱,五至十元不等,拿着钱,说:“我要剁码口了!”叫出数字,并将钱塞到卖方手中,说:“这是定钱。”双方若没有异议,认标成交了。如果哪方不接受,就会再让对方让一点。生意成了,双方都付一定数量的钱给牙行作为酬谢,也叫“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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