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新时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大纲(2008年版)规定,国家新时期发展规划为国家最新颁布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与资源节约、环保及科技文化发展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近两年来,又增加了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现已明确,2011年考试,将不考“十一五”规划,而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8—2010年,这部分每年题数36~45个,题分47~64分,题分占总分的比例由2008、2009年的36%多上升到2010的49.2%,变化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该法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基本管理制度作了明确说明,对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内容作了具体界定,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2009—2010年,该法每年题数由4个增到6个,题分7~6分。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是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的。2009—2010年,该纲要每年题数由6个增到11个,题分9~14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是对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指导性规定,明确了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这两个行政法规,从2010年开始进入考试范围,题数3个,题分5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内容如下。
(1)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2)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发展海洋经济。
(3)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4)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才强国。
(5)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6)要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考试命题具体变化情况详见2008—2010年度《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试题统计表。
2008—2010年度《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试题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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