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区发展的历史趋势
社区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必然要经历自己的形成、巩固成长和成熟发展的历史过程。各个发展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既有其历史继承性,又必然会有新的发展变化和某种原则性区别。
目前,中国社区正处于它的初创即形成阶段。
中国社区是在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过程中逐步兴起的。城镇基层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改革,推动了社区的建设。这是城镇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国家民政部先后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若干年的试点和示范改革工作,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先后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不同地区逐步得到了推广。经过多年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745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385个,社区居委会服务站435427个,社区福利服务设施达14.8万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4.5万个,逐步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社区服务大军。目前,城市社区专职服务人员约有36万人,兼职服务人员57万人,另有志愿服务组织5万多个、志愿人员540万人,为社区居民和辖区内单位提供有偿和某种无偿性服务。种种情况表明,我国社区还处于初创即形成阶段,但它却已成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开端,对于社区发展历史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同时也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社区将逐步由形成阶段发展和进入巩固成长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内,随着社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实力的增强,随着社区家庭和群体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经营和服务水平的内容与质量必然会有相应的发展和提高,社区建设功能和重点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对社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应当具有更高的要求,这样,才能为社区的进一步发展和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基础。
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国家新型工业化任务的完成,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从而中国的社区建设和发展也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按照邓小平理论的观点和设想,中国要在21世纪50年代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这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任务的基本完成。换句话说,依照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中国实现国家现代化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任务的结束,作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将会基本建成。所以在这里,社区将会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的社会基层细胞和基础,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即建成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层共同体,从而社区的性质、任务和功能,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新的变化。
社会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无止境的,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无止境的。中国现在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远景来看,社会主义必将会渐渐地成长和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远大目标和理想。就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而言,撇开其外部条件不说,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阶级已经消亡,一切政党和国家也就会随之而自然趋于消亡。取代国家政权系统和体制的将是社会共同体体系,其中包括原国家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联盟、地区自治体和社区基层共同体。在这里,社区基层自治共同体的性质和作用将会发生新的变化。指导和协调社区建设和活动的不再是政府机关和政党,而是社会和社区自治共同体组织。在社会和社区共同体的体制和机制的作用下,社区则将实现作为社会成员“共有、共治、共享”的有机体和组成部分(关于社会共同体问题,我将在第八章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分配)。这就是关于社区发展的历史趋势和进程。
【注释】
[1]参见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参见朱铁臻:《城市现代化研究》,第568页,红旗出版社,2002年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