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典型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在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地的历史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基础条件的差异,私营经济的萌生和发展呈现了不同的特点,如一些地方的企业为躲避规制,出现的戴“红帽子”(假集体,实私营)、“洋帽子”(假中外合资)和“小帽子”(假个体,实私营)的现象,其中以“红帽子”较为普遍。后来这些私营企业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从而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这些模式对于当地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其他地区的私营经济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在此我们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特点,归纳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模式进行重点介绍。
一、中国私营经济的主要发展模式
(一)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最早是由费孝通先生在1983年所写的《小城镇:再探索》一书中提出来的,它是指由苏州、无锡、常州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率先实践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集体企业为主体、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市场调节为手段、以共同富裕为目的、以社会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发展道路。有的学者把“苏南模式”看成是“地方政府公司主义模式”、“能人经济模式”和“政绩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政府超强干预模式”,也有的学者把苏南地区镇乡村政权对乡镇企业的实际干预和控制看作是乡镇的一种“地方产权制度”,存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同时可能产生低激励和负激励效应。但改革初期存在的大量经济空隙为苏南地区在内的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提供了环境条件和历史机遇,因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苏南地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的超强干预模式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苏南的乡镇企业起步较早,其萌芽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末公社化时期的“社队企业”,(17)当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展开,社办工业急剧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比较活跃,企业首先利用集体农业原始积累创办企业,其后经过企业自我积累发展逐步壮大,此后,这些企业虽经过多次起落,但是一直顽强地向前发展。改革开放之后,乡镇企业在原先社办企业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这些企业由乡镇投资,是集体企业,属于公有制的一部分,20世纪80年代初,这些企业普遍推行了承包制,企业负责人由乡镇党委任命,一年签约一次,每年考核产值、销售、利润三个指标,超出部分按比例给承包者分成,这些措施大大调动了承包者的积极性,引发了乡镇企业的崛起,使苏南地区农村工业发生了根本变化,乡镇集体工业逐步成为地区经济的支柱之一,苏南模式也就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得以形成。
但是,乡镇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处于市场的竞争中,由于本身资金缺乏、技术不足、原材料没有充足的保证、产品不包销,不少企业在起步时,大多采取的是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三个就地”经营方式,这样大多数乡镇企业只能在“市场调节”部分的夹缝中求生存。在如此的大背景条件下,一些邻靠大中城市的乡镇企业开始与城市企业建立起一种行政的、经济的乃至以某种人际关系为媒介的横向联合,在产品导向、行业开发、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以及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与城市企业建立起辐射与被辐射性质的联系。当乡镇工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这种横向联合便开始向企业管理、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技术进步等方面延伸。乡镇企业也由原来的充当城市企业的“小、补、配”低档产品加工的层次转换到与城市企业分工协作,组成企业集团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层次上。苏南乡镇企业比其他地区更早实行这种由“三个就地”到“横向联合”的转换。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年到1985年短短3年的时间里,苏州市乡镇企业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就达3000多项,其中跨地区联合就达1404项,而由此形成的企业集团就有34个。截至1985年,该市各种联合企业已达到2187个,其产值高达34.2亿元,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占17.7%。
苏南乡镇集体企业凭借其制度优势和经营特色取得过辉煌的成绩,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传统的“苏南模式”却成了苏南乡镇企业发展的桎梏,出现了机制僵化、效益下降、民间经济活力受抑制的状况。有的专家认为,导致这种衰落的原因是:公有制异化成了官有制、官民收入差距拉大、有失公平原则。正是由于存在以上这些问题,特别是存在着体制上的弊端,使苏南乡镇企业的竞争力遭受到沉重的打击,面对这种困境,精明的苏南人果断地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型和产权制度的变革。具体方法是由乡镇出面组织、进行审计,然后把企业净资产转让、出售给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再由工商部门变更企业性质(变更为私营企业)。20世纪90年代初,苏南乡镇企业大概转让了30%。但是由于顾及当时的政治气候,改革者们并没有将这种做法公诸于众。
直到中共十五大之后,在江苏省委和省政府的引导下,干部和群众克服了思想上的疑虑和反复,苏南乡镇企业转制工作才在1997年全面铺开。这一次改制相对上次更为规范,先由独立的资产评估部门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再按净资产转让、出售,集体资产从企业中退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0年底,苏南地区已有8.5万多家乡镇企业完成改制,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3%。转制之后,由于企业变成所有者自己的,责任感明显得到增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是非常显著的:2001年,江苏乡镇企业冲出低谷,营销收入创纪录地突破1万亿元,利税达到737亿元,并且已出现持续三年的投入高潮,其发展潜力十分巨大。这一改制的完成也被称为“新苏南模式”的形成。与传统的苏南模式相比,目前苏南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传统苏南模式的影子已经很难发现。从一定程度上说,现在的苏南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无模式时代,进入了一个无明显标识和模式特征的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温州模式
1985年5月12日《解放日报》发表了题为《乡镇工业看苏南,家庭工业看浙南——温州33万人从事家庭工业》的文章,并且把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发展的特点概括为:以生产小商品为主,靠农村集市和农民供销员购销搞活流通渠道,靠一大批能工巧匠和贸易能手开辟致富门路。“温州模式”的概念第一次在媒体上正式提出。1986年,费孝通先生对温州农村经济进行了考察,写下了名篇《温州行》,他用“小商品、大市场”对温州模式进行了精辟的概括,这种模式直接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一个无孔不入的流通网络。在这里,“小商品、大市场”是对温州产品结构和商品流通方式形象直观的概括,以后人们在谈到“温州模式”时,往往会提及这句经典的描述。
为了谋生,温州人的家庭工商业活动始终没有停止过,尽管这些活动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被视为资本主义而受到严厉的打击。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推广和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温州人终于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选择权,各种家庭工商业活动得以从“地下”转到“地上”,一时间,个体购销贩大军带动下的家庭工业在温州遍地开花。他们依靠家庭手工业劳动的微薄积累和从祖先那里继承的传统手工技术,以家庭场院为场所,生产技术工艺简单、市场短缺的民用小商品,如纽扣、小五金件、徽章等,并通过自己在当地建立小商品专业市场和遍布全国各地的个体供销员组织原料购买、产品销售并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扩大温州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当时以农村家庭工业为特点的农村工业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使得温州经济飞速发展。到1985年4月,温州家庭工业达13.3万户,大批农民走上富裕之路,成为了当时引人注目的“万元户”。温州经济的飞速发展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在计划经济严寒尚未解冻的时候,在中国广大农民尚处于极度贫困的环境中,温州以其独特的农村工业化方式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脱贫致富的道路,这便是后来被广为称道的“温州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温州制造”开始从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品质竞争,温州产品以逼人的姿态占领各大城市市场。如中国鞋业十大名牌中,温州品牌占据了半壁江山。到1995年,温州工业企业平均产值突破60万元,是1990年的2.7倍,农民人均收入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1991~1995年,农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5.16%。
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全面启动和国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新时期,温州原有发展市场经济的“先发优势”逐步衰减,温州经济开始出现徘徊的局面。但是温州人没有退缩,而是重新定位,迅速进入制度创新、结构升级“二次创业”的新阶段,集团化、品牌化成为温州私营企业的新的取向。新的“温州模式”的发展突破了传统“温州模式”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限制,走向了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优化的集团化规模发展的道路;改变了单纯以小城镇为依托的营销方式,走向了网络营销的道路;突破了单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式,走向了资产经营、品牌经营综合发展道路;以农村能人为骨干的企业经营者素质普遍提高,逐步造就了一批具有现代理念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企业开始摒弃家族式的经营,逐步走向现代企业制度;产品质量和档次有了很大提高,行业开始走向协同作战和自律。由此,新的“温州模式”可以概述为:以观念创新为核心,以网络营销为依托,以理性管理为基础,以规模效益求发展的一种新的经营运行模式。其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企业集团化、营销网络化、管理理性化、产品品牌化、发展创新化。因此,在对传统“温州模式”从文化观念、产业集聚、企业组织结构和市场等方面不断创新转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能够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发展要求的发展模式——“新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是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进程中,通过老百姓的大胆探索和诱致型制度变迁而形成的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温州模式”的核心,在于充分尊重和发挥民众的首创精神,将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有机地融为一体,使改革和发展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变革中成为一种相互促进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温州模式”是温州人民在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指引下,通过率先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来促进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总之,“温州模式”不仅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而且也是一种制度变迁的模式,或者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它是一种以私营企业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以高附加值的“小商品”为基础,以分布在全球市场的多层次现代市场销售网络为纽带的发展模式。
(三)珠江模式
“珠江模式”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珠江流域以广州、深圳等为中心的14个县市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的概括和总结。改革开放以后,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珠江三角洲在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以独特的地理区位、土地和劳动力等优势,与外来资源相结合,创造了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外向型快速工业化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沿海地区新工业化发展道路。这种以出口加工业为主导,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外向发展的区域经济模式,被称为“珠江模式”。
1979年到1983年是“珠江模式”开始启动的时期。1979年广东省决定在广东设立出口加工区,同年4月,广东省委向中央提出在临近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汕头建立出口加工区,得到了邓小平同志以及党中央的赞同和倡导。中央对广东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缴、五年不变”的财政大包干制度,广东省财政收入得以迅速增长。国家给予广东的特殊政策,使广东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明显扩大,这是“珠江模式”的制度变迁起点。
1984年到1992年“珠江模式”得以形成。国家对广东实行了许多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于1985年批准在珠江三角洲建立工业卫星镇和经济开放区,给予它们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更加优惠的政策。广东省委和省政府也一直以发展生产力为目标,根据发展、改革、开放“三位一体”的原则,对经济发展采取宽松政策。这就给建立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去除了许多障碍,从而形成了多层次和全方位的经济开放改革体系,为珠江三角洲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带来了少有的机遇,珠江三角洲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快就找到了有力的支撑点,制造业、家电、家具、机械、涂料等行业迅速成长,并积累了资金、技术和经验,走上了工业化的轨道。1994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政府正式确定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四会等县市。珠江三角洲毗邻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处在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水陆交通非常方便。同时,珠江三角洲是我国著名侨乡和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华侨和港、澳同胞众多,这些独特的优势,为吸引外来智力、信息、技术、资金、设备等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珠江三角洲所实行的工业化道路就是从农村工业化入手的,通过“筑巢引凤”、“借鸡下蛋”等方式引进外资和技术,得以逐步发展壮大,同时本土工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外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两方面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1993年到2000年是“珠江模式”的调整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传统乡镇企业的许多弱点在经营困境下进一步显露出来,企业普遍存在的“产权不明、责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欠善”等问题,“企业负盈,银行负贷,政府负债”的现象比比皆是,国有资产流失十分严重。1993年,“珠江模式”开始改革,采取股份与股份合作制、出让股权、拍卖、赎买、租赁与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基本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离,政府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使得企业逐步走上自主发展的道路。
2001年至今,“珠江模式”进入区域协调阶段。“前店后厂”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即由中国香港进行生产的管理和产品的设计、销售,资金、技术和机械设备主要中国由香港方面提供;珠江三角则主要提供劳动力和场地进行产品生产和组装。中国香港经济以服务业为主体,总体上对制造业的依赖程度较高,而这种制造业主要存在于大陆而不是中国香港;与此同时,依托劳动密集出口工业的发展刺激和带动整体经济高速发展的小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其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加工工业体系,原料、半成品大都需要依靠进口,产品也以国际市场为主,而这一切又必须主要依赖中国香港的出口或转口贸易才能得以实现,因而随着两地协作的加深,中国香港和珠江三角洲的合作逐渐密不可分,尤其是2003年内地与中国香港签署CEPA,CEPA的实施解决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与内地在生产要素流动上的一些障碍,大珠江三角洲一体化的序幕全面拉开。2004年广东又提出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合作大规模地得以开展。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乡镇企业、“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制作、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和外资企业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主体,同时也是珠江三角洲内外经济互动的载体。在珠江模式形成的过程中,乡镇企业的成长,是自身发展与外部资源引进相结合,既通过原有的社队企业内部组织的转型促进创新,也通过对外部组织制度的引进、学习和移植进行创新,逐步走向以自主性为主的制度创新。珠江三角洲的“三来一补”符合外国资本探路,尝试性投资的心理,并且具有投资小、灵活性大的特点。珠江三角洲东岸的“三来一补”是建立在与港、澳、台地区紧密联系的外向型经济模式上,直接参与国际产业链的循环。根据香港地区工商专业联合会的一份调查,到20世纪90年代初,珠江三角洲地区已有与港、澳合资企业213万家,“三来一补”企业6万余家,受雇的劳动力已接近400万人。(18)另外,珠江三角洲的市场体系形成是一个内外联动,以外为主、双向接轨的市场化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不仅是最高的,而且是内外联动、多层结合、以外为主、双向接轨的市场化发展过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间突破、带动两头、形成整体”的战略。
(四)中关村模式
所谓“中关村模式”是以技术驱动为主的模式,它是将智力资源先演变为市场化导向的科技产品,再演变为高科技中小企业,进而发展为高科技大企业的过程。这种技术驱动为主的模式,得益于其雄厚的研发基础和校园文化,创新发动主体主要是大学、科研机构,领军人物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精英和掌握核心技术的科学家,是以知识集聚资本的模式。中关村拥有丰厚的智力资源和科学家资源,知识资本雄厚,具有技术和研发的相对优势,技术转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众多的高新科技园区(具体包括海淀、丰台、昌平、电子城、亦庄五个园区),联想、四通、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网通等知名高技术企业,IBM、微软、三菱、摩托罗拉等国际知名企业在此设立的研发机构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境内外上市公司等在园内入驻,共同构成了中关村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的载体。
“中关村经济模式”的发起是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体制被冲破的前提下,中关村地区出现了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尤其是计算机技术产品及服务的需要,有需要就有市场,正是这种市场的利益力量使部分科研人员和知识分子率先下海。1980年,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员陈春先带领一批科技人员在中关村创建了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北京等离子学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并率先提出“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投资,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民办企业经营原则,同时还建议把海淀区建成“新技术扩散区”。事实上,陈春先是考察了美国硅谷的发展以后深切感受到中国需要自己的硅谷,需要自己的新技术基地,为了迎接这个事物的到来,他成了中关村下海的第一人。截至1986年底,中关村的各类开发性公司已近100家,逐渐形成了我国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群体。中关村的机制架构和产业生态雏形就在机制创新中确定了下来,这种新机制的确立,克服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众多弊端,避免了政府管理与企业经营之间的职能错位,使企业成为科技市场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有了利用民间资金、吸纳人才,确定研发项目、瞄准高科技发展的自主权,为实现高新技术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到1987年底,中关村具有法人资格的民营科技企业148家,其中从业人员3800多名,工业产值2.2亿元,营业额超过9亿元。方正、联想、四通等企业相继崛起,并上市,同时一批新的企业开始出现,主要是计算机技术汉化的一批企业和网络企业。随着电脑的普及应用,中关村迎来最快速的发展期。中关村的科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成长为全国高科技企业的领先者,中关村也成为全国发展知识经济、科教兴国、壮大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企业的聚焦点。1999年9月国务院对中关村的发展做出了明确批复,确定了发展知识经济、将中关村建设成中国“硅谷”的战略目标。中关村基本能跟踪国际技术发展,计算机技术汉化基本完成,IT真正与中国全面接触。中关村开始进入“大卖场时代”,经历了网络泡沫、互联网的繁荣,软件业的兴起,中关村的发展势头于2001年达到顶峰。此后,中关村开始谋求新的变革,中关村发展是主要以技术驱动为主,同样也离不开市场的驱动,任何一个轮子运转不灵,中关村就会步履蹒跚,而某种程度上,技术和市场是制度和政策释放出来的,2001年以前,技术占主导因素,或者说技术创造了市场,所以比较繁荣;2001年以后,市场因素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占据主导地位,主要是市场本身在发展着市场,发展特征是要靠市场拉动,从而表现为发展后劲不足,直到2004年12月8日才逐渐趋向稳定。现在随着联想对IBM全球PC业务的并购,中关村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化阶段。
(五)诸城模式
山东省诸城市自1992年以来以明晰产权关系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对地方国有企业试行了由职工一次性买断所在企业产权,并将企业改制为职工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革。在此过程中,改革虽不断遭遇难题,但是最终诸城走出了一条“生产力出题目,生产关系做文章,靠深化改革化解新矛盾,促进新发展”的道路,形成了“诸城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诸城市在深化企业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从经营权上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向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其后从分配上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从1987年开始,对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1年又推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这些措施,对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改革并没有触及深层次的产权问题,企业仍然无法摆脱困境。1992年4月,诸城市对150家独立核算企业进行审计,结果有103家明亏和暗亏,占68.7%,亏损额高达1.46亿元。究其原因:一是国有资产跑冒滴漏多,流失严重。从32户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看,总亏损额达1.15亿元;二是企业债务沉重,后续乏力,仅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负债就达10.4亿元,资产负债率达93.55%;三是企业自主能力较差,自主权没有得到落实,重大经营决策、内部资产处置、技术改造等,都要报上级部门审批,上个项目至少要经过十几道手续,相当烦琐;四是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职工收入水平较低。1992年全年市财政收入只有1.09亿元,与1980年相比,年均增加不到600万元;1992年市属企业职工年收入只有2147元。(19)为了扭转这种企业发展的颓势,诸城市政府于是在1992年开始推行对本市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
诸城对国有中小企业的此次改制,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是改制的重大突破阶段,即把原来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通过出售给职工而主要改造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当然也有少数企业改造成别的形式。第二阶段是在第一次改革后的企业平稳发展和内部加强管理的阶段。第三阶段是1997年7月至今的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改革的阶段,即所谓的“二次改制”。
1992年10月,诸城市政府选择了国有小型企业——市电机厂进行产权改革试点,全体职工以内部股权证形式集资270万元,将企业全部资产买下,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国有企业转变成由277名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改革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于是市委、市政府于1993年4月做出决定,以“先出售后改制、内部员工持股”为主要形式,在企业中推行。1994年7月,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共210家,占改制企业总数的77.2%,这是主要的改制形式。另外实行股份制的企业1家,外资嫁接企业7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1家,租赁48家,破产3家,有2家乡镇企业被兼并。至1994年7月,诸城市绝大部分企业改制完毕,改革进入一个平稳运行的平台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改革工作是各企业借改制时机,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同时诸城市针对改制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一些规范措施,将工作重点转向了培育与发展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上,促进企业实现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转变。不过在改制企业方面,没有大的改革措施出台,在这一阶段,改制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改制的成效也开始显现出来。但同时随时间的推移以及市场形势的变化,改制企业面临着不少新的问题。首先,由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竞争加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部分企业过度分红和没有加强内部管理,导致企业效益呈现下滑趋势,不少企业陷入困境;其次,改制企业的公司形式存在着不规范性,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多数采用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但《公司法》实施以后,这些企业多数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要求。一是股本达不到法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二是未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从而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又由于股东人数多在50人以上,也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最后,企业股权的封闭性和流动性差,阻碍企业融资和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二次改制势在必行。
经过充分调查和借鉴一些企业的成功经验,政府推出了“二次改制”的新思路,主要内容概括为“四扩一调”。“四扩”是:①内部职工增资扩股。发动职工认购公司新股,向公司注资,以部分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②将银行贷款转变为职工股权,鼓励部分效益较好,但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采用将银行贷款转为职工股权的做法。③明晰量化新增资产扩股,对改制以来由资本积累和劳动积累形成的新增资产,量化明晰到职工个人,调动职工积极性。④吸收社会法人资金扩股,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吸收社会法人入股,并在吸资入股过程中,将不规范的公司改组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调”就是调整股权结构,由经营者控股。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在采取“四扩”方式或内部股权流动的过程中,拉开经营者与一般职工的持股差距,加大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及优秀员工的持股份额,培育和发展大股东,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由几个经营者持大股。(20)
二次改制是在“一次改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已有的具有突破性的产权改革成为进一步改革的路径依赖。经过改制以后,企业的产权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政府不可能再像第一次改制那样靠行政力推动“二次改制”,政府的作用也不像“一次改制”’那样明显,因为企业产权既然不是政府所有了,政府已经没有了控制企业改制的物质的和法律的基础,政府的方案只是企业改制的可选择的方案之一,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改制的时间表和内容,企业作为自主改革的主体主要是改革其内部的具体规则,虽然需要政府支撑和外部配套,但是显然企业已经取代政府成为改革的“主角”了。
诸城市经过两轮大的改革,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99年,全市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指数达到112.2%,实现利税7.1亿元,资金利税率达93%,资产负债率下降到67.3%;改制前市属国有企业累计亏损1亿多元,而改制后的1995年则无一企业亏损;时至1999年,当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428元;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增加。1992年为1.09亿元,改制后1999年财政收入达5.7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为3.3亿元(而且免除了对亏损企业的财政补贴)。出售企业所获得的收入,在借贷给原企业有偿使用一两年后,可以注入亟需发展的产业或企业形成投资;职工收入中增加了资产收入,总收入比改制前大幅度增加;企业改变了机制,建立了新的治理结构;政府职能也相应转变,撤销了各行业主管局,减少了对企业的干预,实行了政企分开。
二、几种发展模式的比较
上述几种模式都与私营经济密切相关,共同推动了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但是不同的发展模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其本质特征也有所差异,通过对几种模式的综合比较,才能显示出模式的不同特征,有利于模式之间的相互补充,能够为全国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借鉴。
(一)形成的时间不同
“苏南模式”的起步较早,因为它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78年以前的社队企业,而“温州模式”的形成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珠江模式”的启动在1979~1983年,“中关村模式”的雏形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诸城模式”开始于1992年诸城市对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造。
(二)起始条件不同
每种模式的产生都有其独特的基础条件,其中“苏南模式”的起始条件主要包括:苏南地区本身农业基础良好,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并且交通便利,临海临江,且紧临上海等大工业城市,而且是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祥地,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居民素质,具有搞集体经济的传统,经验、资金和人才积累;“温州模式”的起始条件主要有:人均耕地相对较少,农业发展条件差,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而且交通不便,远离大中工业城市,相对其他地区得到国家的重视较低,缺少制度倾斜,但正因如此,温州人受到的传统体制束缚也较少;“珠江模式”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具有良好的商业意识,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交通便利,毗邻港、澳特殊的区位条件,且华侨、港、澳同胞众多,依托华侨、港、澳同胞资金和创业经验,港、澳的国际信息、技术、人才和设备,并且直接受益于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具有国家优惠政策倾斜的优势;“中关村模式”的首要条件是在市场经济作用下,中关村地区出现了对高新技术服务和产品,尤其是计算机技术服务及其产品的需要,其次,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产业的发达,有着雄厚的研发基础和校园文化,从而具有巨大的人才优势;“诸城模式”的产生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所产生的问题,主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造成企业陷入困境的形势逼出来的,另外,先前市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深化企业改革的措施,也为模式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
(三)依托的核心载体不同
“苏南模式”靠的是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温州模式”则主要是个体、私营经济,而且主要以个体经济为主。“珠江模式”则是主要依靠外向型经济。“中关村模式”依靠的是丰厚的智力资源和科学家资源,具有技术和研发的相对优势。“诸城模式”主要是以国有中小企业为主的体制变革。
(四)模式的特征不同
“苏南模式”的特点是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以集体经济为主,乡镇政府主导乡镇企业的发展。“温州模式”的特点是以家庭工业为基础,以供销员为发动骨干,以农村集镇为依托,以专业化市场为纽带的市场主导运行模式。其本质是:企业以民营为主,资金以民资为主,市场以民办为主,中介组织以民间为主。“珠江模式”的特点主要是大力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发展外向型经济,以“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制作、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为主要生产形式,“前店后厂”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中关村模式”的特点是以技术驱动为主或以“内生”为主发展高科技产业,它最初是以电子一条街为特征的形式出现的,随着四通、联想等大公司的相继成立,逐渐形成了我国首个民营高科技企业群体。中关村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创业、创新。“诸城模式”主要是针对市内一些国有企业存在产权不明的问题,对其进行以明晰产权为主的股份制改造,采取的方案是全体职工以内部股权证形式集资,将企业全部资产买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通过回顾私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过程,不难发现:作为30年来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私营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是汇聚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的各种矛盾,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规则、不同的利益在此发生着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激烈的碰撞与交锋。虽然几经波折,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私营企业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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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其中,1982年以前为私营经济的萌生时期,1983~1986年为私营经济的起步时期。
(2)需要说明的是,在1988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前,由于私营企业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因而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有关部门在调查统计时,只能用“专业大户”、“个体大户”、“雇工企业”和“新经济联合体”等来代替,较大范围内的统计数字极其少见。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1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1页。
(5)周晓梅:《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6)何金泉:《中国民营经济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页。
(7)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资料室:《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页。
(8)张厚义、明立志:《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2~33页。
(9)参见《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全书》第6分册,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47页。
(10)张厚义、明立志:《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2页。
(11)龚晓菊:《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12)三来一补是指来料加工、来样制作、来件装配、补偿贸易。
(13)数据资料参见《人民政协报》1999年2月2日。
(14)数据转引自张厚义、明立志:《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15)李国荣:《民营之路》,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2页。
(16)数据转引自《2006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监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中国工商报》2007 年4月20日。
(17)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是在1984年。
(18)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综合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统计资料》(1980~1994年)提供的资料整理
(19)林汉川、汪前元:《中国中小企业改制模式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20)林汉川、汪前元:《中国中小企业改制模式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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