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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等八国经济贸易问题

时间:2023-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同这八国的贸易,除对南斯拉夫采用现汇贸易方式外,其余七国均是记账贸易。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对生产技术合作停滞不前也不满意。造成我国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贸易额下降和生产技术合作停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经济调整压缩基建投资,形成进出两难。为此,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的经济贸易工作,总的原则应是既要算经济账,也要从政治上考虑。

(四)研究解决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经济贸易问题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发展比较快,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苏联、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保加利亚八个国家的贸易降幅不断扩大。我国同这八国的贸易,除对南斯拉夫采用现汇贸易方式外,其余七国均是记账贸易。

实行记账贸易的七国,在20世纪50年代都是我国的主要贸易和经济合作伙伴。60年代,由于苏联向我国施压,经济贸易合作遭遇很大波折。70年代逐步有些恢复,但进展缓慢。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又出现下滑,对双边关系带来一些不利影响。1981年,对罗马尼亚等七国协定记账贸易总额208940万瑞士法郞(单位下同,当时,1瑞郎折合0.514美元),比1980年下降46.8%;对南进出口贸易额也下降较多,1981年上半年为4910.5万瑞郎,比1980年同期下降56%,1981年全年同南的贸易额仅达1980年的一半。虽已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家建立了生产技术合作关系,但当时也处于停顿状态。

贸易额的大幅度下降,使上述国家均感不安,普遍担心继续下降。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对生产技术合作停滞不前也不满意。由于我国从这些国家减少了进口,对方也相应地减少了从我国的进口,特别是一些轻纺工业品、手工艺品和农副土特产品,这对我国也是很不利的。例如,1980年,我国向苏联供应羽毛枕头25万个(4.4个羽毛枕头可换一台16英寸电子管电视机)、绸缎350万米,而1981年苏联未从我国进口;苹果比上年也少接受3.5万吨,柑橘减少1.5万吨。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同东欧国家贸易减少的同时,有些东欧国家对台湾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了变化。据台湾地区报道,1980年台湾地区同东欧贸易额约7000万美元。民主德国商会主席率包括银行、外贸、工业部门人员在内的代表团访台。罗马尼亚也与台湾地区有了联系。罗副总理兼外贸部长布尔蒂卡曾向我方表示:你们不要罗卡车,罗将卖给台湾。台湾当局为了政治上的需要,乘机千方百计地打入东欧市场。

造成我国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贸易额下降和生产技术合作停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经济调整压缩基建投资,形成进出两难。进口方面,因用户无力购买,只得大量减少从这些国家传统进口的机电仪产品,或不再进口;进口商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对方难以适应。生产技术合作协议原拟进行的一些项目,也不得不撤销或拖延。出口方面,为防止因减少进口而使我方顺差继续扩大,贸易和生产技术合作项目的出口受到了限制。二是我国实行开放政策后,各部门的注意力较多地投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设备和市场物资方面,而减少了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的产品和技术的兴趣,这虽有实际问题(如产品质量、价格等),但主要是认识问题。三是长期“高进高出”价格的记账贸易方式,在当时的情况下,更加造成了进口难的局面。四是贸易方面缺乏长期规划,不能有计划进行安排。

鉴于上述情况,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对八国贸易不仅难以维持1981年的水平,还可能继续下降;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的生产技术合作也难改变停滞不前的局面。这个地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开辟的重要外贸市场之一。在过去的30多年间,我国通过贸易,以轻纺、农副产品和少量工矿产品从这个市场换取了我国所需的东西,对我国建设曾起过积极作用;从长远考虑,保住这个市场,对我国“四化”建设仍然是有利的,因此有必要维持一定的经济贸易合作水平。而且,通过贸易,也可扩大我国在这些国家人民中的影响,增进相互的了解与友谊。同时,多方面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对我国也有不少好处。为此,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的经济贸易工作,总的原则应是既要算经济账,也要从政治上考虑。今后,应逐步扩大,充分利用这个市场。从实际情况出发,1982年应维持1981年的贸易水平,力争有所增长;生产技术合作也要根据我国经济调整的需要稳步发展。这要作为一条方针定下来。具体意见是:

(1)首先要统一认识。东欧的产品、技术并非对我国都不对路,实际上有不少是适合我国技术水平的。例如,采煤、化工、建材的关键设备,重型汽车,联合收割机,制糖、制革、食品加工、粮食烘干、装瓶、制罐等方面的关键设备和技术,以及缝纫机头、洗衣机、电冰箱、化纤布、中低档成套家具、三合板、木材等市场物资,都是我国所需要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从东欧曾引进了不少成套项目。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东欧的技术水平已有不少提高。在我国经济调整时期,引进一些必要的生产线或半生产线及关键设备或配套件,可用于对老厂的挖潜、革新、改造。同时,他们有不少从西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我国可用轻纺或某些机电产品同其交换这些设备和技术,用于老厂改造。以我之长,补我之短,并减少外汇支出。问题在于相互了解不够。只要双方共同努力,认真调查研究,新的贸易产品结构和合适的生产合作项目还是可以找到的。在寻求新产品的同时,双方传统产品的贸易必须保持一定数量。如果我国不从对方进口一些传统商品(主要是机械设备),那么,我国的一些传统出口商品(如纺织、日用百货和农副土特产品等)也可能出不去。而按同等价格为这些产品寻找新市场,一时难以见效。

(2)为了稳定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的贸易,拟参照1981年的水平,按国别先提出1982年拟从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进口的主要商品目录。这些商品如能进口,就可使1982年的贸易额大体占1981年协议数的58%,有了这个基础,经双方共同努力,就有可能维持1981年的贸易水平。到1982年,再研究制订1983~1985年的贸易发展规划和执行的措施。生产合作也要作出1982~1985年的安排。为解决对罗马尼亚顺差,要研究确定几个进口项目纳入国家计划。今后凡我国需要进口的机电仪产品和引进的技术,其中一部分只要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有对我国适用的,应优先安排进口(包括生产合作部分)。为简化手续,国家机械委可不再逐项审批。用户所需要的人民币资金一般都要列入国家、部门、地区基建投资计划,不再采用向银行透支办法解决。凡亏损的进口产品,一律免缴关税和工商税。对生产合作项目引进的设备,免征关税和工商税。为平衡我方顺差而搭配进口的市场物资,凡亏损的,同外贸一般进口一样免缴关税和工商税。记账贸易方式未改变前,对地方外汇和分成外汇应分给一定的记账外汇额度,以保障同东欧各国的贸易和生产合作,减少从其他市场进口,节省现汇支出。

(3)对八国进出口贸易的结算,按《关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进口商品的作价,严格执行上述细则规定的办法。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的生产合作的进出口,则都按银行牌价结汇,所需结汇周转资金仍由中国银行继续垫付。

(4)从长远看,同罗马尼亚等七国的贸易方式,可以把记账贸易改为现汇贸易。但记账贸易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双方都缺外汇,如马上改变,势必影响贸易和生产合作的开展。因此,在做法上应视具体情况,灵活对待,可同时采取记账、现汇、易货等多种形式逐步过渡,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亟待解决的是,同对方讲清楚把记账贸易“高进高出”的作价方式加以改变,双方都把高价按国际市场价格降下来,以利于进口物资的推销。

如今后几年内仍维持记账贸易,由外贸部所属专业总公司实行进出结合,统一核算,有赚有赔,综合平衡,改变进归进、出归出的算账办法。亏损部分,由外贸部统一向国家财政核算。

(5)从八国进口的产品和市场物资,如有关部门不愿接受,经征得有关主管分配部门的同意,可允许外贸部、商业部和生产合作部门以及省、市、自治区灵活自销,盈亏自负。为解决中罗贸易中方顺差问题,可利用其中一部分贷给商业部和物资总局,由他们用此顺差额度,委托外贸总公司进口所需商品,由商业部、物资总局赊销国内用户单位。

(6)允许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直接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进行现汇贸易以及生产合作,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易货贸易仍由外贸总公司统一对外洽谈,以便掌握价格和贸易平衡,经营仍由各单位进行,外贸部门可免收手续费。由商业部统一组织进口的市场商品,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一般不要再搞易货贸易、现汇贸易,以避免重复进口,造成积压。如需要进口,应报国家进出口委和商业部同意后再办理。

(7)生产合作出口项目收购所需周转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建议从今明两年偿还我援外贷款的额度中拨付;为解决临时出国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以及急需的空运费,从“互利贸易”外汇额度中每年拨付200万美元。以上两笔资金,由外经部掌握使用。

(8)为了安排好明年对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八国的贸易和生产合作,在落实国内工作,做好准备的基础上,1981年底以前拟由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调查组赴东欧一些国家进行考察,了解研究新的贸易产品结构。然后由外贸部、外经部分别召开有关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门会议,落实1982年对八国进出口货单和确定生产合作项目。

对上述国家的贸易原则、政策及有关措施,也适用于朝鲜、蒙古这两个记账贸易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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