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态伦理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不能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政治就必然稳定,危机就必然化解,社会就必然和谐。如果政治文明不跟进,社会发展不协调,环境保护不落实,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将更大。我们在和平年代最重视经济发展,其次是社会问题,再次是环境生态。
经济形势一日一变,社会形态一年一变,环境生态十年一变,但它们产生的实质影响正相反。经济危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加以化解;社会危机需付出巨大政治成本才能平息;而环境危机一旦发生,将变成难以逆转的民族灾难。世界上许多中等发达国家当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左右时,经济发展后劲都跟不上,是因为取得的大部分效益在为所欠的生态债而付账,为滞后的体制而付账,为加重的社会矛盾而付账。
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生态,与体现人与人和谐的社会公平,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当未来30年人口总量、劳动就业和老龄化三大高峰同时来临时,当我们仍按照拼资源拼消耗的方式去增大经济总量时,当我们仍无法解决城市工业化与二元结构、就业的矛盾时,当经济受益者与环境承担者因分属不同群体而使社会矛盾激化时,加快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显得非常迫切。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即是说,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必须与人类对自然的回报相平衡;当代人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发展为代价;本区域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区域发展为代价。
追求公平也一直是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旨。1992年世界环境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把公平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2002年世界首脑会议,更是把解决当代社会公平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源于环境保护,而保护环境就是在更大范围内、更宽领域内促进社会公平。
生态破坏与工业化、城市化、就业压力、资源短缺、贫富差距搅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累积成中国严峻的社会难题。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
中国的发展成本远高于世界平均发展成本。中国科学院算了一笔账,干同一件事,在世界平均状况下每花1美元,在中国就要花1.25美元。在多出的0.25美元成本中,生态环境占0.17美元,结构不合理与管理不善占0.08美元。因此说,想了解人们生活质量与社会发展的真实水平,就要把代表平均生活质量的恩格尔系数、代表社会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代表经济社会协调持续的人文发展指数、代表城乡差异程度的二元结构指数、代表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的集约化指数加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比较准确的结论。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是战略性的一步。现行的GDP中只能看出经济指标,却看不出其背后的环境生态破坏。绿色GDP则扣减了环境和生态成本,其数据反映了国家的真实发展水平,能够为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把区域生态补偿作为重点,还可考虑对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特殊税收政策。
要运用市场手段让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富裕人群消费的环境多,应当做出更多的补偿。如城市生活污水收费,用水多的应该加倍付费,特困户在生存用水范围内应该给予补贴;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排气量大的汽车也应该向环境付费;对高价值商品还应开征高消费税,并在其中包含一定比例的环境补偿费。
必须让污染大户向污染受害者进行生态补偿。现在的收费标准仍然远低于企业的污染治理成本,于是这些企业交了排污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合法排污”。我们应提高排污收费标准,迫使企业为节约成本选择治污。
应当呼吁建立国际环境补偿体系。发达国家对自然的索取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它们理应为拯救这个伤痕累累的星球承担更大的责任。首先要做的就是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建立全球生态补偿机制,为发展中国家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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