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失衡的一般含义
失衡是相对于均衡而提出的,因此首先要探讨“均衡”的含义。“均衡”一词源于物理学概念范畴,是指物体在运动过程中受到外力相互作用的影响,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者处于静止状态,而施加作用外力方向相反、大小相等。像众多的经济学概念一样,均衡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定义,笔者赞同Friz Machlup(1958)对均衡的定义,他认为“在经济体系中,对于任意选定的一组变量,这些变量如果存在内在联系,并且经过调整此组变量不会产生内生关系的变化,则称此种状态为均衡。”[1]对Friz Machlup均衡定义的理解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选定的一组变量”限制了变量的选择范围,变量必须严格筛选才能符合均衡实现的前提,也就是说,均衡模型的设定必须在限定变量定义域的区间范围之内,一旦变量定义域发生改变,均衡模型的稳定性将受到干扰,而需要重新设定;其次,“内在联系”一词强调,一方面,所选定变量具有同步变化的特征,当某一变量发生改变,其他变量也会发生改变,只有选定变量间保持相对静止状态,才能实现均衡。另一方面,均衡排除了外部因素干扰,所有参数和外生变量被定义为常数,即外生条件保持不变,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变化影响,外生条件发生改变时,原来均衡模型的均衡基础被动摇,需要重新定义外生条件参数值,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新的均衡模型,若要保证新的均衡模型处于稳定状态,还是要保持新参数值不变。
从经济学定义的解析中可以发现均衡缺乏变化趋势。在现实经济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均衡需要假定完全的市场环境,是一种理想的或合意的状态,经济失衡则是一种常态。20世纪30年代初,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人们开始意识到均衡是一个现实中难以达到的目标。新古典主义通过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可以实现经济均衡的论断不仅在理论上无法做到无懈可击,而且在实践上也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1936年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他提出了与新古典竞争均衡理论截然不同的非均衡理论框架,认为由于存在价格粘性和工资刚性,导致包括有效需求不足以及非充分就业,否定了新古典主义均衡,开启了关于非均衡理论研究的先河。“凯恩斯革命”后,以希克斯、萨缪尔森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力图将新古典主义与凯恩斯理论综合起来,进一步扩展了非均衡理论。非均衡理论认为,在任何市场状态下,只要能使各种变量的调整不会收敛于某点,从而经济没有处于一种内部不存在变动倾向的稳态,这就是非均衡,或者称为非瓦尔拉斯均衡。因此,通过改变经济系统变量,实现对非均衡纠正,使之向均衡方向趋近,从非均衡状态到均衡状态再回归到非均衡状态则成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特征,从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一般状态是非均衡,而均衡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状态,成为经济系统调节的理想目标。
经济失衡可以定义为非均衡的特殊情形,项俊波(2008)对失衡定义表述为:“经济失衡是指经济系统中整个系统或某个子系统偏离均衡持续状态,而且无法通过系统自身的调整来实现均衡路径回归的动态过程。”上述定义为我们诠释了经济失衡的内涵:首先,从偏离均衡的程度来看,失衡经常表现为一种大幅度偏离均衡的情形,并且偏离程度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第二,从偏离均衡的时间周期来看,非均衡不断积累最终导致失衡的结果,一般是指经济系统在较长时间周期内处于非均衡状态,一旦非均衡过度积累超过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非均衡就会演变为失衡;第三,从偏离均衡的影响效果来看,失衡是一种经济环境不断恶化,使非均衡的经济系统走向无序状态,并导致经济风险快速积累,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遭遇严重干扰,甚至可能引起经济或社会危机爆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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