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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贸易环境恶化

时间:2023-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贸易环境恶化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始终是相伴相生的。(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采取的形式有新的特点。在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反倾销最具有普遍性。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贸易环境恶化

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始终是相伴相生的。近半个世纪以来,在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的关税税率不断削减,世界经济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虽然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力量有所削弱,但却一直存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经济增长减缓,国际竞争日益加剧,贸易保护主义逐渐复苏。与以往情况不同,这次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依据、政策手段、目标对象和实施效果都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因而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或者“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背景

1.国际竞争加剧

20世纪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首先,越来越多的产业部门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使经济中的国际竞争领域不断延伸。1980年以来,发展中国家间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发达国家之间在从农产品到高新技术产品,甚至技术标准等领域的竞争愈演愈烈,发达国家在一些与国内就业和政治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型部门与发展中国家摩擦不断。

其次,相同部门内的企业面对的国际竞争加剧。尽管经济全球化使企业能够有机会充分利用世界范围的生产资源,拥有面向全球的广阔市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美好的前景,但是,企业却不得不面对来自世界各地的同类企业的残酷竞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规模经济和技术创新在企业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①因为规模经济的存在,有限的市场不可能容纳众多企业。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后进者的市场空间将被逐渐压缩,直至退出,最终形成寡头竞争甚至是完全垄断的格局。②信息化革命以来,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在20世纪中期,产品生命周期通常为20年,而到了90年代缩短为7年。1980~1990年间美国的产品生命周期平均为3年,1995年已经缩短为不到两年。因此,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必须实现规模经济,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例如,生命周期最短的是计算机行业产品,根据摩尔定理,CPU芯片的处理速度每18个月就要提高一倍,而芯片的价格却以每年25%的速度下降。而CPU的生产又是典型的规模经济,目前全球只拥有Intel和AMD两家生产企业。这一切迫使企业不是为了利润,至少是为了生存,就必须不断开发新产品以迎合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产品创新已成为企业经营的常态。

2.全球产业发展不平衡

①发达国家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国家拥有各自的优势产业,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各国都希望对本国的新兴产业和劣势产业实行保护,对优势产业实行贸易自由化,导致在贸易谈判中很难达成共识。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发达国家希望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贸易,但发展中国家处于自身经济发展的考虑则要对这些产业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开放本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市场,而出于保护本国就业和政治原因的考虑,发达国家往往对这些传统部门,特别是劳动密集型部门加以保护。因而,在国际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各自关心的议题中产生巨大的差异,很难达成共识,影响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急于启动新加坡议题,即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贸易便利化的谈判,而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发达国家农产品出口补贴和市场开放问题,两者巨大的差异和分歧导致坎昆会议失败,多哈回合的基本目标仍然没有实现(赵瑾,2005)。

3.全球贸易不平衡

所谓全球贸易不平衡是指各国之间进出口差额分布的巨大差异。其最重要的表象是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幅度经常账户的赤字,而另一些国家,比如中国和东亚国家持有大量经常项目顺差,从而导致世界贸易不平衡。2005年美国经常账户的赤字占到GDP的6.4%,由于如此大额的经常账户赤字,美国政府、企业和居民每年要向国际资本市场净借入超过6000亿美元的钱来支持经常账户赤字,严重影响了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全球贸易不平衡的主要成因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和加工贸易方式。随着跨国公司及其海外经营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流向和贸易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贸易差额的分布。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分工和核算体系,在内部贸易中获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却把各国账面上贸易差额的此消彼长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甩给了各国政府。作为承接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的亚洲地区制成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使其对美国、欧盟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和欧盟跨国公司在亚洲地区投资企业的出口已经成为美国和欧盟贸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发达国家处理贸易逆差的政策并不主要针对这些大跨国公司,而是拿出口国开刀,以解决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争端为借口,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

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采取的形式有新的特点。通过设置高关税壁垒保护国内产业是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在WTO规则的约束下,关税已经不可能成为合法的保护手段,因此,新贸易保护主义转而寻求规则范围内允许的新的保护措施,如反倾销、技术标准、劳工标准、环境壁垒等。

1.反倾销

在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中,反倾销、反补贴和进口保障措施虽然不是最新的,但是却在贸易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反倾销最具有普遍性。因为这是世贸组织规章所允许的少数几种限制形式之一,而且贸易保护主义者实施反倾销还可以得到国内公众的支持。尽管从原则上说反倾销政策的实施还要受到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的指导,但实际上西方国家实行反倾销往往是随心所欲和富有弹性的。因此,反倾销成为国内企业寻求保护,歧视外国产品的工具。现在,美国和欧盟在这方面就很活跃。尽管反倾销仍然是重要的贸易保护措施,但就全球贸易而言,自2000年以来,反倾销调查案件的数量迅速下降,反倾销措施在贸易壁垒中的重要性呈逐步衰减趋势。

表6-2 反倾销发起和立案情况(1995~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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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TO网站。

2.环境壁垒

环境壁垒也成绿色壁垒,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重要保护手段。在工业文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WTO和GATT的有关协定中规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为保存有限的天然资源,允许各成员建立自己的卫生、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标准,限制不符合该国标准的产品进口。[2]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措施和环境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对本国的市场加以保护。但我们不可否认,环境壁垒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环境壁垒主要以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及绿色补贴等六种形式表现出来。

(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制度。绿色关税发达国家根据GATT1994第2条规定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制定本国的环保标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国可以对出口国的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从而保证进口产品能满足本国的环保标准。这种检查无疑会增加出口产品的成本。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标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天使、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欧美等国家多以立法形式对此加以规定。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了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质量信得过”的“绿色产品”。其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多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数千种。绿标制度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有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

(4)绿色包装。各种与环境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②重复使用包装材料;③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④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而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行全面的严格检查,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一些发达国家往往设置过高的技术标准作为控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要工具。

(6)绿色补贴。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要求企业将环境成本内在化,即生产者应将环境退化及其治理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了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标准较低,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因而被认为发展中国家给予了出口商品以隐性补贴,或者是以低于成本价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美国就曾以环保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过反补贴诉讼。

3.技术标准

技术壁垒主要是指商品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商品标准、法规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技术壁垒具有隐蔽性较强、透明度较低、不易监督和预测等特点,已经成为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

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包括:

(1)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许多国家纷纷制定和修订环境标志技术法规,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依据和指标水平、检测和评价方法等不同,有可能对外国商品的市场准入需求构成贸易壁垒或被新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冲击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

(2)严格的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是政策相关部门颁发相当于质量证书的证明。仅以电子、电器、机械类产品为例,强制性的颁发产品认证书的认证项目有诸如美国的UL、加拿大的CSA、欧盟的CE等。这些认证标志已成为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输往美、加和欧盟的通行证。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做产品检测一定要到美国、欧盟等相关实验室做,因为我国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美国、欧盟不承认。

(3)烦琐的检验程序。一是许多发达国家通过颁布烦琐的技术调查、取证、辩护、裁定等程序并强制出口商执行,结果费时、费力、增加出口难度;二是很多国家不认可同等效力的出口国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另搞一套做法,让出口商执行;三是将检验要求延伸至生产领域,如不少国家对进口植物产品要求有一定的隔离种植期,对木质包装物的生产要求特殊的熏蒸处理等。

4.劳工标准

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问题正日益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焦点,通过劳工标准限制进口成为发达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一种新的方式。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较低的劳工标准使发达国家的产品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是在对发达国家进行“劳动力倾销”,因此,应该将劳工标准要求纳入各种双边和多边贸易体系中。在这种背景下,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于1997年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劳工标准为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加了新的障碍。另外,客观上也为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保障提供了外部压力。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

(1)案件数量居高不下。1995~2005年间,WTO成员向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调查达到716件。20世纪80年代,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件年均6.5起,90年代猛增至年均30.5起,2001年达到创纪录的67起。之后虽然有所下降,但仍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如表6-2所示,1995~2005年,国外对我国共实施了338起反倾销,占世界反倾销案件总量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6%增至2005年的30%。

(2)涉案金额巨大。20世纪80年代,外国对我国反倾销案件中,没有一件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也不足10件。进入20世纪90年代,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案件不断增加,上亿美元的大案也屡见不鲜。2004年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我国出口的木制卧室家具存在倾销行为,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亿~400亿美元。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2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

(4)贸易壁垒越来越高。以我国遭受的反倾销为例,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呈直线上升趋势,由过去的平均20%左右上升到50%左右,有的则达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2001年,欧盟理事会对我国数十家企业节能灯产品征收了200%以上的反倾销税;同年,埃及指控我国陶瓷餐具存在倾销行为,终裁时征收了305%的反倾销税;墨西哥曾对我国鞋类产品进口征收高达1105%的关税。高额的反倾销关税使我国的相关企业不得不放弃在出口国已有的市场份额。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我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随着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我国外部经济风险开始向宏观层面渗透。从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来看,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已成为影响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1142亿美元。美国由对中国产品实施贸易制裁开始向人民币汇率、对华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全面施压;在欧盟政府对中国产品频繁设限的同时,当地企业与中国厂商的矛盾出现了激化的趋势,“砸店”、“烧货”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及中国厂商的正常经营和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而且开始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中日“政冷”的常态化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两国对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的竞争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难度。随着宏观层面利益冲突的凸现,国际上“中国威胁论”泛滥,并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杨丹辉,2006)。

可见,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我国加工外贸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在外部环境不利的局面下,加工贸易部门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结构调整,从重视开拓国际市场转为“内需”和“外需”共同拓展,从追求贸易顺差转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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