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什么是知识产权
在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知识产权这个词语对我们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了。比如美国和中国政府就知识产权问题的高层磋商问题、著名厂家就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等等这样一般性的问题,都还记忆犹新。可是,知识产权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其实质到底是什么?现实当中对此正确深入理解的人却并不多。
为什么媒体广泛触及知识产权,而真正认识理解其实质的人并不多?这是因为理解知识产权问题,必须还要充分把握各种各样的其它要素。比如生产技术、经济、贸易等问题,还要了解先进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各自的经济战略问题。
将知识产权作为认知对象之一来认真认识的话,就可以理解认识以生产技术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趋势,从而把握以经济发展为国力核心的现代国家的大致轮廓。除此之外,还要体会分配世界性生产据点、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的跨国公司企业的特性。因此,在探寻这些知识产权的现代意义之前,必须先要理解知识产权到底是什么这一极其基础而又共通的界定。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有权。所有权是一个纯粹的法律用语,它规定着一种权利。而考察知识这一词语时又须从极为广泛的范围来进行。知识产权是由Intelectual Properties翻译而来,在亚洲有些国家的实务中,知识所有权这一语言比知识产权使用的更为广泛。以前,无体财产权(Intangible Properties)这一词语也经常被使用,但无论是无体财产权还是知识所有权,可以认为与我们现在使用的知识产权具有相同的内容和性质。
知识这一词语与人类的知识生产物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它不是物,它的事由与智慧相关。就像我们考察知识产权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无体财产权一样,可以想象得到它是一种无形的东西。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是与人类的知识生产权相关的一种权利的总称。现代经济并非单纯是物的生产,而是将重点转移到与物的生产相关的设计、信息,即智慧或者知识的部分,并且其重要度也越来越明显增大。
可以说,经济的服务化、软性化、信息化与知识产权的重要度的增大完全是成正比关系的。不但如此,从近代工业文明的角度来看,生产技术的基本思维方式,即将基础专利权利化后带来的利益源泉,从近代的许多因基础专利而引起的诉讼案件等都可以一目了然。
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 IPO)设立条约的第二条作了如下的界定:
“文艺、美术以及学术的著作物,表演家的表演、音像及放送,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里关于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商号和其他商业上的表示、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产业、学术、文艺及美术领域中知识活动产生的其他所有权利。”
在这个定义中,有相关任何“知识性创作物”被广泛认可的财产权,也有相关“营业标识”而被广泛认可的财产权。有关“知识性创作物”的权利,包括保护发明的专利权;保护小发明的实用新型权;保护物品设计的外观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相关的权利;保护半导体集成电路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利用权;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卡通等的商品化权。有关“营业标识”的权利,包括保护商业标识和服务标识的商标权;保护商号的商号权;保护著名商品表示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以及保护卡通等的商品化权。
这里的知识产权大致上可以分为工业所有权和著作权两大部分。这里的工业所有权的词语,来自于规制专利权等的国际保护的条约的名称,即关于工业所有权保护的巴黎条约。该条约的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工业所有权保护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识、商号、原产地表示或者原产地名称以及防止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的权利。”另外,巴黎条约的第一条第三款中规定:“工业所有权的语言,对其广义地解释,不仅用于工业和商业,还用于农业和采矿业的领域中所制造的或者天然的所欲产品(比如,葡萄酒、谷物、烟叶、果实、家畜、矿物、矿水、啤酒、花、谷粉)”。而一般情况下,工业所有权还是限定于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