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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多边贸易体系的政治经济学

时间:2023-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多边贸易体系的政治经济学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理论(一)完全竞争的两国模型Grossman和Helpman把他们的“保护待售”的分析框架运用到两国的自由贸易协定领域。接下来考虑已经单边决定签署自由贸易的两国能够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限制条件。另外一个重要的限制条件就是将某些政治上敏感的部门排除在自由贸易协定之外。

第四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多边贸易体系的政治经济学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理论

(一)完全竞争的两国模型

Grossman和Helpman(1995)把他们的“保护待售”的分析框架运用到两国的自由贸易协定领域。最初每个国家都遵守GATT的最惠国条款,不考虑产品的来源地,对所有的商品征收相同的关税。现在考虑两个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情况。假设两国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规模较小且每一个国家都生产单位商品和n种其他商品,所有出口商品的最初国内价格被标准化为1。假设单位商品只使用劳动一种要素,而其他商品则使用劳动与部门特定要素通过不变的规模收益生产出来。另外假定特定要素的所有权在人口中是高度集中的,这样就可以保证部门i中的特定要素所有者组成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他们将积极参与最大化联合福利的政治行动。政府的目标函数是利益集团的政治献金与全社会的福利之和。每个游说集团都代表一个拥有特定要素的部门,并寻求自身福利的最大化。在博弈中,游说集团先行动,政府后行动。利益集团的捐献是政府选择的关税向量的函数。当权政府选择是同意(F)还是反对(N)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利益集团不会对两个政策结果都许诺正的捐献,而是提供给政府当其偏好的政策被选择后的政治献金。利益集团非合作地制定捐献,而政府则面对一系列的捐献,按照贸易情况决定自己的立场,研究分为两部分进行。

首先是考虑一国内部的政治关系,即国家的单边姿态,得出的结论为:一方面,对于F、N两种体制来说,只要产生相对较高福利的体制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单一部门的最大损失时,政府将不受利益集团的影响,从而选择最优体制。而利益集团也意识到其不能改变政府的选择,因此提供的政治献金为0。另一方面,在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最低协调的情况下,政府将选择使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和政府的联合福利最大化的体制,并且能得到至少一个利益集团的捐献支持。接下来考虑已经单边决定签署自由贸易的两国能够达成自由贸易协定(FTA)的限制条件。一是两国的潜在贸易量要接近平衡。因为一国对自由贸易区的出口就是另一个国家的进口,要达成自由贸易协定(FTA),必须克服相对立的政治压力。因此每个国家必须存在足够数量的潜在出口者,他们通过游说支持政府达成自由贸易协定(FTA),从而抵消贸易转移的潜在损失。另外一个重要的限制条件就是将某些政治上敏感的部门排除在自由贸易协定之外。

(二)单部门局部均衡模型

Krishna(1998)通过单部门的局部均衡模型对不完全竞争情况(古诺模型)进行了分析。在模型中,不同国家的公司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假定政府制定政策时以国内公司的利润为出发点,从而生产者决定了政策的结果。最初每个国家都遵守GATT的最惠国条款。有两个国家需要决定是否达成一个自由贸易协定(FTA)。这样为了使两国政府都同意建立一个FTA,每个潜在的成员国国内公司的利润必须提高。Krishna(1998)的研究表明,贸易转移的程度越大,FTA协定被接受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为当一个FTA达成以后,每个成员国都因为能进入伙伴国市场的关税优惠而获益(从公司利润的角度来说),但也会因为给予对方进入本国市场的优惠待遇而受损。如果没有贸易转移,这就如同一个零和博弈的情形。因此如果成员国能够在同盟外的市场份额没有受损的情况下,获取同盟外国家在同盟内的市场份额(贸易转移),他们就能够得到正的净收益,从而FTA就可能被接受。

二、多边贸易体系的政治经济学

(一)多边贸易谈判

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1999)将多边贸易谈判的过程分解成催化、谈判前、谈判、谈判后等四个阶段,分析了利益集团对不同阶段的影响。在催化阶段,各国政府、企业家和官僚机构进行国内协商以确定兴趣所在、优先事项和可能的妥协;在谈判前阶段,各方对正式谈判的议程进行讨论,商定的议程将对正式谈判的参数加以约束;在谈判阶段,政府对政府间的讨价还价开始,同时利益集团也参加进来,他们根据议程设置的隐含参数,游说谈判者,使他们对不同政策的偏向发生变化,最后根据谈判的策略、战术和时间限制产生协议的正式草案;在谈判后和实施阶段,常见的情形是执行和谈判的内容并不吻合,因此监督机制和争端解决程序的优先性、正式协议文本的用词的精确性便显得很重要。由此可以看出在谈判整个过程中政府不得不考虑利益集团提供的政治约束,而政府完全追求国家福利最大化的情形很少见。另外对一国来说,与其议题想法相似的国家结成同盟或俱乐部,这个策略不论对大国还是小国来说,都很有用。对大国来说,结盟可以有效避免搭便车问题及降低谈判交易的成本;对小国来说,结盟有助于提高潜在的谈判力量。

(二)多边贸易体系的形成

Bagwell和Staiger(2002)利用大国模型对多边贸易体系的形成进行了政治经济学分析。大国条件下,一国可以改善自己的贸易条件,但由于大国通过进口关税以改善自身的贸易条件是以其他国家福利损失(以及无谓损失)为代价的,所以从世界效率的角度来说,各国应竭力避免采取这种措施。Bagwell和Staiger据此认为这种结果的出现将使国际机构如GATT/WTO的角色显得十分重要——它们可以抵消或减少操控贸易条件的动机。此外关税变动的效应可以分为成本转移效应和贸易条件改善效应。如果关税的提高不改变国内消费者的负担,那么关税的成本全部由国外出口商承担,此时世界价格的变动依然能够提高高关税国家的福利。在此基础上,只要存在成本转移效应,那么无论小国还是大国以及关税是否对世界价格造成影响,政府出于国民福利最大化的目标都会通过选择单边关税来追求政治上(或收入分配上)的目标,因此一国的单边贸易政策必将背离自由贸易的原则。另外在关税转移效应存在的情况下,一国贸易政策的外部性就成了另一国市场价格扭曲的根源。而政策的外部性所造成的内部市场的价格扭曲是一国国内政策无法解决的,这使得贸易领域中国际经济协调机制也有存在的必要。另外在关税领域中,两国的关税减让虽然克服了一国关税政策的外部性对另一国经济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关税提高所带来的贸易条件改变的利益也会因此而消失,因此Bagwell和Staiger强调世界贸易体制带来的是互惠的自由贸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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