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范围内的私有化
在一些论者看来,私有化是一种世界现象,被一百多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合理的发展策略在运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私有化定义为政府经济活动范围的缩小,这就是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私人部门,包括原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出售政府的不动产。西方经济学分析认为私有化能够在宏观层面上促进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通过加强竞争来促进效率。“在竞争性结构中,向私有产权的转变应该有重要的效率收益”。实际上,在全球化背景下,竞争的效果可以强大到使国有企业在不改变为私有产权的条件下,被迫对使生产效率最大化的压力做出反应。在公共产品和自然垄断领域,私有化的合理性就弱多了,但即使在这些领域中,政府所有也不是合适的解决方法。西方经济学认为契约能力影响国有与私有产权的效率,政府产权在定义企业目标时会产生问题,除了利润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外,政府还有许多别的目标,而且每届政府的目标还会发生变化。即使政府希望社会福利最大化,在指导政策时也难以衡量与使用。而且,即使政府与公民都承认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签订一个足以使经理人员的动机与目标一致的完全的合同也是困难的,这是在产权与代理成本理论基础上产生的问题,因此,必须进行私有化改革。但是,仅仅将国有企业产权简单地转变为私人所有并不能自动取得更高的效率,必须创造出市场运行的支持性体系,使改革能够自我维护。为了使私有化能真正促进效率的提高必须实施三种改革:首先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控制权;其次使私有化企业预算约束硬化;最后建立一种没有腐败的司法体系和透明的破产程序。只有当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保证私有化能够促进效率的提高。否则,就只能是私人犯罪组织(例如有攫取财政转移能力的私人集团)取代政府官僚机构。这些私人组织可能比他们取代的官僚机构更贪婪,他们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总体效率并且进一步阻碍了竞争性私人部门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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