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与政策建议
1.加强对长三角制造业发展的统筹规划
当前长三角两省一市都在根据省市情况制定各自的制造业发展规划,但由于相互间缺乏协调,而且制造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趋同,在实施中必然会出现重复建设,甚至恶性竞争,从而造成人力、物力、资金和资源的浪费,最终将有可能失去宝贵的发展时机,并影响到长三角制造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程。虽然国家已经开始组织编制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但其侧重点主要放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体系布局、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上,难以涉及具体产业协调发展的内容。为此,建议上海、江苏和浙江两省一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以推进长三角制造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长三角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业中心为目标,共同编制长三角制造业以及重点产业和主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协调各自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定位,进而形成长三角制造业发展的合力,这将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制造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程。
2.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府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长三角地区突破发展障碍,实现发展目标的关键所在。一是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资源加快推进制造业结构升级。在符合国际惯例和WTO规则的前提下,充分运用产业导向、信息发布、技术标准、土地配置、财税政策和政府采购等调控手段,为重点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规范政府调控和管理经济的方式。应由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多元、综合管理转变,从主要依靠行政单一审批管理转向由禁止、限制、审批、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控制,特别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和引导产业发展。三是大力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利用和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起通畅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提高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除了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等硬环境建设外,还要特别重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等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出创新激励和诚实守信的发展氛围。
3.从能力建设入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仅仅是技术需求者,而且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和技术发展的引领者。只有从能力建设入手,激活创新源头,构建以市场为基础,以大项目大工程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科研机构和大学为支撑的产、学、研互动的技术研发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科技力量游离于经济建设之外的问题,形成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议长三角两省一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的技术研发,特别要加大优势领域的研发力度,争取在若干重点产业和产品领域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第一,通过资本金投入、融资便利、税收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措施,提高企业筹集研发资金的能力,从而激发起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第二,引导科研机构和大学围绕当地的重点产业和优势领域与骨干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合作,改变项目研究与企业需求相脱节的状况,使其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中坚作用。第三,支持企业通过引进少量产品、部分散件组装、规模化国内生产的路径,实现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进而创新,同时鼓励企业与国外的公司或研发机构开展广泛的研发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
4.强化市场准入管制,着手建立竞争性体制
对市场准入实行管制的目的是避免厂商过度进入导致过度竞争和低效竞争,从而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集中度。从国外的经验看,市场准入标准是调整产业组织的一个有效手段,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利用经济、技术、安全和节约等市场准入标准,推动企业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例如,美国政府对药品实行严格的保证疗效和试验程序制度,提高了新药进入市场的成本,由于企业只有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时才能分摊这部分成本,所以促进了制药企业的大型化。目前,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管制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长三角作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水平领先的地区,其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理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议长三角两省一市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长三角制造业结构的升级要求,制定适合于当地的高于国家标准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并加强对这些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为推动制造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依据。当前特别要对由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形成的垄断加以限制,要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尽快撤销和废除那些妨碍竞争和制造垄断的地方和行业法规,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壁垒,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体系。
5.妥善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推动重大技术的市场实现
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扶持本国产业发展是发达国家通用的策略。通过政府采购形成的有效需求,对于发现新技术的潜力和扩展现有技术的需求,促进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引导投资规模和方向的重要政策工具,政府采购通过价格、数量、标准和交货期等对企业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学习和能力积累的机会,而且也为企业提供进入国际市场所需要的必要业绩。我国的政府采购法颁布的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实施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占GDP的比重还不到1%。二是规则不完善,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通过采购扶持本国重大技术的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要加快制造业尤其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必须妥善运用好政府采购手段。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布政府采购的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支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早期阶段的产品创新以及政府作为最终使用者的创新项目。另一方面要统筹重大项目建设及所需关键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采购,有计划、有倾斜地支持重点产品和优势企业的发展。
6.加大吸引和培养人才的力度,为制造业结构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由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价值创造很大程度来源于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和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所以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是促进长三角制造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长三角地区有必要将人力资本积累政策提高并落实到与高技术产业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从以国内外人才引进为主转向建立更为基本的人力资本积累机制,完善多渠道的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逐步实现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人才培养成本。一是要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种人才资源。围绕长三角地区加快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重点引进各类优秀研发人才和带项目、带技术的特殊人才。二是加快企业经营者的职业化进程。着眼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努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不断探索新的培养模式,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三是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开设一批与长三角重点发展产业对口的专业,加快培育制造业人才市场急需的各类专业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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