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三角与珠三角之间的劳动力资源争夺问题
从2004年起,农民工不再像过去一样锁定珠三角,而拥有更多选择机会,新农民工也不再盲目上路。一个有趣的说法是,到珠三角打工是做“短线”,挣够钱就回老家;到长三角打工是做“长线”,盼着有机会能成为“新市民”。“招工难”成为珠三角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政策的催生剂,例如广东省取消了“六不准”,但仍然难挽农民工减少之势。
造成珠三角劳动力减少的宏观背景是,长三角的崛起,西部大开发的启动,造成外来工分流;另一方面,国家加大了对农业扶持力度。对农民工来说,如果离乡外出打工的收入比在家乡劳动收入增加不超过300元,他们不会选择外出。例如,在全国著名的农民工源头安徽阜阳,2005年春节后客流远不如过去那么拥挤,主要在于阜阳及周边县城近两年出现不少企业,一些农民工“就近就业”了。许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积极招商引资办企业,一些农民工也不愿舍近求远。
珠三角2005年节后返城农民工的变化,除了总量减少,还有一个特点是新民工数量少。在广州火车站,虽然节后每天都有10万~20万农民工抵达,但站上少有人逗留,多数都是熟门熟路。从节后的劳动力资源市场看,找工作的新民工也不多。
与珠三角情况相反,2005年到长三角的农民工数量,似乎不减反增。据长三角地区劳动和客运部门统计,外来务工人数比2004年同期增长了一成,总量超过80万人。一种观点认为,珠三角的农民工被长三角给“吸”走了。由于安徽、江西位居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中间地带,也是全国最大农民工输出地之一,那里农民工的“向左走向右走”很能说明问题。据安徽蚌埠铁路分局日前发布的信息,2005年春运涌向长三角的安徽农民工,首次超过珠三角,改变了近10年的不变格局。例如,苏州工业园区2004年仅从东莞就招来500多名熟练工人,2005年春节后大规模异地招工的首场地点,也仍然是珠三角地区。可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了和自己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相近的地区。
长三角近几年来强大的用工竞争力,来自于这些地区在保障农民工权益、用工环境、社会治安甚至招工企业的品牌上,长三角普遍优于珠三角。以工资收入为例,广东最著名的服装鞋帽业,20年来企业规模和对当地经济总量的贡献呈几何级增长,但外来工工资只从三四百元涨到五六百元。有数据表明:近12年里,珠三角地区外来工工资平均仅提高了68元!东莞市曾做过调查,2004年全国24个城市新员工的工资待遇平均每月660元,长三角6城市高过平均数8.5%,而东莞却低了16.8%。
2005年上半年,在长三角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方面,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分别以5361元、4279元、2830元,排名全国第一、第四、第五位。同期上海市农村居民家庭新增非农就业人数为5.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万人,增幅达22.2%,就业形势好于去年。而江苏省有关方面的调查表明,上半年该省新转移农村劳动力39.81万人,新增劳务输出30.89万人,分别较年初增长2.69%和4.42%。在浙江,2004年农村非农劳动力的比例上升到63.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一二十个百分点。
此外,从苏南开始并逐渐蔓延至整个长三角的“新市民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农民工的归属感。在常州,专门开设以帮助外来工这一群体为主旨的60多所免费“新市民学校”,教学内容包括常州概况、劳动维权、卫生防疫、法律法规等实用知识和技能。在无锡,一些社区成立了“新市民亲情理事会”,为暂住人口提供维权等服务,引导他们树立无锡新市民的主人翁意识。理事会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招工、租房等困难事宜。在昆山,成立了“新昆山人管理委员会”,帮助60多万昆山外来工,尽量在就业、经商、购房、子女入学、车辆上牌、领取驾照等方面和本地居民一样,享受平等待遇。近年来,上海市通过制定《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来解决最急需和关注的工伤、生病、养老等问题。上海社会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外来务工者与上海市劳动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致,在支付方式上实现一次性支付。一组数据可作佐证:截至2005年12月底,综合保险参保人数为247.7万。
两大区域的种种举动,越来越显示外来工对区域经济的贡献,用工环境的改善也成为竞争力,受益的一定是农民工。这种现象确实也警醒了珠三角!广东取消“六不准”,其实就是一个新对策。从2004年下半年广东劳动力出现结构性短缺以来,广东很快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措施。针对外来工薪酬太低的问题,2004年11月,广东调整各地企业最低工资,不少城市调升100元左右,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全年全面上涨3.5%。2005年,广东省统计局还对珠三角9个地级市用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3.3万家企业抽样调查,有近四成企业表示,会考虑今年继续加工资。有关部门在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账户,以解欠薪难题;对已在流入地买房及已在当地居住5年以上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免收子女借读费;外来人口在当地居住达一定年限,可申请本地常住户口等。2005年1月,广东省人大又通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首次以地方法的形式明确企业工资支付的形式和内容,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此外,广州还有计划把外来工引入全市医保参保范围。
长三角与珠三角两大区域间的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力需求,使农民工这一群体成为受益者,这也是对长三角的提醒。目前,长三角地区的用工制度也并未到位,包括拖欠工资、没有工伤医疗保险、子女入学难、对农民工的“歧视”等仍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既然农民工可以“改珠投长”,今后也很可能投向别处。我们正处在一个建设制度的时机,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成为城市从业者,如何让他们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工作空间、获得社会保障,关系到中国社会未来的和谐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将更多地用“脚”,来为一个地区的和谐程度、一家企业的用工竞争力投上权威一票,也顽强地提醒各地:谁忽略了他们,谁的发展空间将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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