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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外理论界的前沿观点

时间:2023-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2 当前国内外理论界的前沿观点1.2.1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上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展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被提出。

1.2 当前国内外理论界的前沿观点

1.2.1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概念在上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展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被提出。在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全球化推进所造成的以劳工问题为中心的新的社会经济问题引发了全球性的社会运动而重提企业社会责任。这主要由两种社会力量所推动:一种力量是反对资本全球化的劳工运动,这一运动与国际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相互联系,并得到联合国的直接鼓励和促进;另一种社会力量是“劳工贸易壁垒”的推行。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为了满足一定的社会利益,企业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还应该遵守法律以及超越法律所要求的承担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责任。企业是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利益相关者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载体。企业经营环境已从传统的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环境,转变为受企业利益相关者影响的多元环境,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体现整个企业在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方面的价值。

Vercic和Grunig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始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按照Frederick的观点,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起始阶段——CSR0,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铁路公司的经理人不得不说服公众,说明合并(mergers)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企业的公共责任概念逐渐形成。第二阶段是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阶段——CSR1,这个概念是和公众有关系的一个开明的、规范的概念,而公众是各不相同的,是有矛盾的,强调义务和责任。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到第三阶段,即以行动为导向的企业社会响应阶段——CSR2,主要注重企业同社会关系的具体管理方面。这一阶段主要是指美国和欧洲的“环境”管理阶段,以及理论界与公共管理理论有关的“问题管理”阶段。到了20世纪80年代,Frederick在企业社会响应中添加了价值和伦理维度,被称为企业社会公正(corporate social rectitude)阶段——CSR3,这符合双向对称的公共关系的理念。Vercic和Frederick(199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需要有第四个浪潮,即企业社会动机(corporate social reason)阶段——CSR4,把和谐作为管理社会问题的基本的参考标准,并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尊重科学的原则和信仰。企业不仅要有效准确地处理公共关系,更应全力参与环境问题的解决。

从上面的分析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不断发展,并远远超出了经济的范畴而拓展到了生态、就业、信息、政治和道德等领域。Holmes从价值观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讨论,并将其区分为古典的观点、管理的观点和公众的观点。古典的观点认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任务是生产产品和服务,其首要目标是利润。古典的观点和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观点是一致的。管理的观点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在1976年由Holmes加以发展,这种观点主要和大型企业有关,认为大型企业的经理需要平衡众多的利益集团如员工、顾客、供应商和地方社区的要求和权利,而不能仅仅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众的观点来自Galbraith(1967)对于大型企业被认为对社会掌握了巨大的权利的描述,他认为大型企业需要确保企业经营同公众利益的和谐。

Wartick和Cochran(1985)在Carroll(1979)与Preston和Post(1981)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由经济责任、公众责任和社会响应(social responsiveness)组成。在现代社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不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相反,公众责任更注重企业的社会契约,但这方面已作为社会责任的一种替代。公众责任来自企业对首要和次要的职责的认同。企业的首要职责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职责,第二项职责来自第一项职责。市场为企业的首要职责提供了空间,而公共政策为企业的第二项职责提供了方向。企业应分析、评估来自公共政策的压力和动力,并分析和评估市场风险和市场机会。

Buchholz对于社会责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指出:第一,在处理社会责任问题时,企业应如何配置资源、使用资源;第二,企业如何有责任心地作出对社会有益的决策。因此,社会响应是指企业对社会压力的反应能力。社会响应的倡导者认为“社会响应”是比“社会责任”更有型的、更易达到的一个概念,因为,它给经理人一个明确的指导方针来组织和实施这一目标。

Wartick和Cochran(1985)认为社会责任由社会决定,企业面临经济责任、公众责任和社会响应等方面的挑战。企业的职责是:第一,识别和分析与企业责任有关的社会期望变化;第二,对社会变化的响应提出全面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对相关的社会问题作出恰当的响应。

Hay(1976)等学者在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时,提出了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利益最大化管理阶段;第二,受托人职责管理阶段;第三,生活质量管理阶段。第一阶段管理的唯一目标是在法律框架内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第二阶段被标以“受托人职责管理阶段”,大约出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按照这一观念,企业经理人不仅要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负责,更要保持对顾客、员工、供应商、债权人和社区的公正和公平。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和自然环境质量却在下降,如出现贫富悬殊拉大、环境污染等问题,因而第三阶段的生活质量管理阶段目前变得比较普遍。

1.2.2 食品安全监管和可追溯体系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是一个动态的安全,在量和质之间,在道德、文明、规范和非道德、非理性、非规范之间,食品安全永远是在寻求一个动态的平衡点。

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肩负重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也很重要。但是,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来说,由于消费者利用信息的能力存在稀缺性和不对称性,消费者有限理性在行为上具体表现为消费者麻木和消费者敏感。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市场的风险,同时也加大了市场交易的相关成本;高质量企业通过广告等发送信号也需要增加成本;由于食品市场是一个细分的市场,质检部门不可能获得所有食品的质量信息,而且食品的生产量大、检测成本高、速度慢、地域分散,食品安全责任的可追溯性差等,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可能出现“寻租”现象,因此政府的监管成本很高;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管制也会导致较高的产品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会与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相联系,要想“物美价廉”就很难了。导致食品安全危机或监管不力的原因主要是:多头分权管理缺乏权威性,部分生产经营者素质低与自律性差,食品行业进入条件和生产技术门槛偏低,出现监管真空并互相推诿,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完善,违规处罚不严厉等。

国务院于2004年专题研究部署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针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十条措施,除了“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是针对非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其余九条措施几乎都是针对人为主观、非道德、非理性、非规范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提出的。2009年6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6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等等。这是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阶段。

追溯(tracing)是指通过输入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追溯码、生产批号等,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种植作业环节、原料运输环节、基地加工环节、成品运输环节的所有信息。通过追溯,实现由下至上的信息追溯,使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可以明确界定。对于食品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目前在学术界尚未有明确定义,如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将可追溯性定义为:“通过记录的标识追溯某个实体的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这里的“实体”可以是一项活动或过程、一项产品、一个机构或一个人;而欧盟委员会在EC17812002条例中将食品可追溯性(food traceability)解释为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动物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

一般来说,质量可追溯系统由六个方面组成:产品追溯(供应链任何环节中产品的物理地点)、过程追溯(影响农产品生长和后期收获操作的有关活动的类型和次序)、遗传追溯(农产品的基因组成)、输入信息追溯(肥料,化学喷雾器,灌溉水,牲畜,种子以及附带品的类型和来源)、疾病和有害物追溯(细菌、病毒以及其他病原体的有害物,生物危害)、检验追溯(整个供应链中每个个体的测量结果,检验标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中,企业既是承载溯源活动的主体,也是承担溯源质量责任的主体。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有效实施可以促进供应链内部企业之间以及供应链与外部公众之间信息共享,加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提升政府与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迫使部分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但从目前的应用现状来看,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作为一种简便、合理、实用的预防性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许多国家公认的最有效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方法,正被逐渐地应用于食品行业。

为了使安全食品政策效能发挥最大,近年来发达国家开始对安全管理规制进行成本效率的分析研究。经济学家如Arrow等(1996)提出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原理;Antle提出了有效食品安全管制的原理,并结合Rosen的竞争性企业生产品质差别的产品模型与Gertler和Waldman的质量调整成本函数模型,构建了肉类企业的理论和计量经济成本函数模型,检验“产品安全性不会影响生产效率”的假设。经对厂商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这个假设并不成立。由此估计食品安全规则在牛肉、猪肉和家禽业等不同产品上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实施食品安全规则的成本会超过美国农业部估计的收益。除了很小的企业,在每磅肉上实施规则的成本大约是一致的。其他的重要成果如French等(1992)估计了企业履行食品加贴标签法规的成本。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企业第一年的实施成本很有可能高于预测成本,这是由于成本分析和效益分析是独立进行的,HACCP体系的经济效益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企业开展HACCP认证的主要意图是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美国对食品的监管模式被认为是目前最好的管理模式,美国的FDA具有高度的政策化,雇员的专业化水平很高,FDA拥有的权力也比较大。

1.2.3 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消费者行为和生产者行为分析

1.食品安全的消费者行为研究

对食品企业来说,消费者是食品企业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消费者只有在劣质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时,才可能对食品质量作出一定程度的判别。忽视食品安全,是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反映。

在食品消费中,消费者在信息获得方面处于弱势。而处于绝对优势的食品企业隐匿信息甚至利用其信息坑害消费者以达到获利的目的。在利润的驱动下,短期机会主义行为增加,部分经营者不但是“非道德”,甚至是违法的,其结果是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劣质品,消费者苦不堪言。

关于食品安全的消费者行为研究主要有:(1)Gao等运用潜在结构变量法和因素分析法模拟消费者对橙汁的认知。研究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种族、家庭规模、城市化等是决定消费者对橙汁认知的重要影响因素。(2)Buzby等在一次全国调查中发现,柚子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与降低健康风险相关的杀虫剂而使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多出31%—138%。(3)Fox等则在1995年通过对全美四个地区的在校大学生所做的实验和提问发现,他们对含有沙门氏菌属的低风险污染的猪肉三明治的支付意愿为0.5—1.40美元。(4)Thompson等利用商店里关于表面缺陷、产品价格、消费者收入和人口统计的特征,通过两个等同轨迹模型分析消费者如何选择有机产品和传统产品的问题。结果发现,对购买商店的选择会对购买有机产品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女性和家庭收入正逐步增加的家庭更愿意选择专卖店购买有机食品。(5)Stiglitz研究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需要,认为在具有完全信息的竞争市场和信息不完全但企业非常讲信用的市场,市场能为知识性消费者提供高效安全的产品。而且,在不同消费者的风险意愿情况下,即使一部分消费者缺乏知识,但市场仍然是高效的,因为知识性消费者完全能断定产品的安全。(6)美国的Swinnen J.F.M.等人分析了信息市场的结构与含义,研究了新闻媒体是如何提供信息的,信息又是如何受到安全食品特性以及人口和新闻行业结构特征的影响,并阐述了安全食品、新闻媒体和信息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

2.食品安全的生产者行为研究

Shavell认为企业对其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对生产的产成品的鉴别能力、对市场的垄断或控制能力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规模及其组织,因此企业对安全产品的供给动机会受到其规模、组织及其市场结构的影响;Annandale(2000)的研究认为,企业对安全产品的供给动机受企业管理、战略的影响,其中的决定因素是:组织学习、规制类型、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强制力度、公司文化等。

关于安全管理规制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及企业对规制的反应研究方面,主要的研究成果有:Perrin用工程成本研究法获得放射处理的数据,据此建立典型成本函数,对肉类放射处理进行了成本收益评估;Jensen等作了一项研究,用经济工程法对猪肉加工过程中屠宰后畜体进行清洗、喷雾消毒、真空、水加热巴氏消毒等环节的成本进行了估算。他们发现微生物病原体的减少会使成本函数递增,因而,证明产品成本中的食品安全成本是日益增加的。Antler结合成本函数模型与快乐计算模型对美国的牛肉、猪肉和肉鸡屠宰加工厂的与产出、质量控制相关联的成本进行了估算。在假定市场是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前提下,得出产品成本与产品质量的提高成正比及苛刻食品安全质量管制将导致较高的产品成本等结论。

从安全产品的供给和需求行为分析,寻找影响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以确定高效的安全产品政策体系的研究一直未有探索。尚杰、于法稳和谢长青等就消费者分析、公众意向等方面提出,消费者的认知、接受问题已成为目前开拓安全食品国内市场的最大障碍,由此提出要优化绿色食品的营销环境,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选择不同的营销策略等措施。对于生产者应承受的安全成本及其他们的效用对执行政府安全规则的效率影响方面的研究,目前尚属空白。

1.2.4 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响应与企业危机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企业是社会的公民,企业在社会发展中应承担积极的作用,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企业社会责任要转变为一种特定的经济、法律、伦理等方面的义务组合,任何企业必须对所在社区的角色和责任作出恰当的决定。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是当地社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植根于利益相关者网络,必然和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和公众发生种种联系,这些网络是基于隐性、非正式的关系。企业的成功与它们能够从利益相关者那里获取社会资本有一定关系,如社区政府、金融机构、供应商和居民等,在企业与社区的合作中,社区为企业提供了许多社会资源,企业也可以提供更多的利益给社区或者其利益相关者网络。企业与社区的关系,根据其结合的紧密程度,可以分为合作型和不合作型。

许多企业探求如何在有限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最佳社会目标,即通过一个负责有效的机制来管理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并具有可持续性。慈善捐助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常见的做法,但是这种举措往往和企业的核心业务没有关系,企业慈善捐助没有提供长期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也没有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一些企业努力寻求摆脱简单的慈善捐助模式,积极参与地方社区活动,使企业支持社区发展不再是单方面的“付出”,如英国石油公司、可口可乐、星巴克等公司,它们减少纯粹的慈善捐助比例,注重对当地社区的投资,以支持当地社区可持续发展。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积极探讨企业在社区发展中的角色,如英国对社会企业的研究,尤其是对社区企业和社区投资的研究,研究它们如何通过利益相关者网络获取社会资本,满足利益相关者的社会期望。意大利社会福利部的CSR‐SC(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social commitment)研究项目,给企业提供了如何通过商业活动来履行社会责任,如何在商业活动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文化,以及如何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培育企业积极主动的社会角色的机制。

以企业与社区互惠和持续发展为基础,企业与社区各类利益相关者加强合作,不是对问题的简单响应。但企业在与社区合作互动时,面临如何选择、实施一种符合社会需求的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模式问题,例如,如何通过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机构等途径来满足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同时确保资源的有效使用,如何适应社区需要进行社区投资等,这对企业来说是个挑战。

Sethi将企业活动区分为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和社会响应三个层次,要求企业在动态社会系统中扮演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迈克尔·波特认为,战略型的社会责任就是寻找能为企业与社会创造共享价值的机会,未来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成功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战略性地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获取商业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能促进投资模式的转变,有助于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发展。社会学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主观能动论、结构约束论和文化影响论等。

目前,我国的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对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监督还不够,导致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在商业价值观上,只重视市场销售,轻视甚至侵害股东、员工、商业合作者/竞争者、社会公众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缺失使企业承担社会成本的不相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和行业低水平的发展,企业陷入履行社会责任的囚徒困境。这不仅损害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也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出现市场失效。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需要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和一批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着相当理解和需求的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精神和市场理性来加以引导和规范。

Jones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一个过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包括标准化的约束、利他主义的动机和道德命令的自我控制在内的方法。不同群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存在较大差异,处于不同经营环境中的企业面临的社会责任压力也不同。这需要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问题上确立统一标准。

Barton在企业层面对危机的概念进行阐述,认为危机是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并有着潜在负面结果的事件,这种事件及其后果可能对组织及其员工、产品、服务、资产和声誉造成巨大的损害。大规模的危机是指一种“低可能性但有大的影响的事件”。Weick把危机定义为一种“低可能性、高影响性并且威胁到组织根本目标的事件”。Pauchant和Mitroff定义的危机是一种“混乱,在物质上影响一个系统甚至全局,并且威胁到它的假设、主观的自我意识以及存在的核心”。危机不仅能够摧毁一个组织,一条生产线,一个商业单位,而且它也能破坏公司的财政,伤害客户健康和利益,损害员工、周边社区乃至自然环境。它还能摧毁公众对公司最基本的信任和信心,公司的名声以及形象。Pearson和Clair提出,组织危机指的是出现概率小但关系重大的事件,可对该组织的发展构成威胁,而且该事件的原因、结果、解决办法以及必须作出迅速决策所基于的信念,都是明确的。

史蒂文·芬克(Steven Fink)认为,较易产生危机的情况包括:行业事故、环境问题、工会问题/罢工、产品召回、与投资者的关系、敌意收购、代理之争、谣言/媒体披露、政府管制问题、恐怖主义袭击以及贪污腐败等。其他常见的危机有:篡改产品、绑架主管人员、与工作相关的谋生、恶意的谣言以及办公室火情等自然灾难。

危机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后的产物,危机管理研究院(Institute for Crisis Management,ICM)的研究指出人们在危机管理上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其中的一个误区是把企业危机仅仅看成是工业灾难、恐怖主义爆炸或泰诺胶囊被掺毒等事件,属于没有预先警告的危机。ICM对企业危机的分析结果表明,那些“没有预先警告”的危机实际上只是所有企业危机的一小部分,而大部分企业危机是郁积所成的。危机管理的另一个认识误区是企业的绝大多数危机是由雇员或自然灾害引起的。处于危机的企业应具备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对食品企业来说,领导者对危机管理的松懈更是反映了对企业责任意识的淡漠,因此,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食品企业危机管理的核心。

管理学家和企业家为破解企业危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方法和技巧,美国危机管理大师诺曼·R.奥古斯丁提出了危机管理六阶段论。这六个阶段分别是:(1)危机的避免;(2)危机管理的准备;(3)危机的确认;(4)危机的控制;(5)危机的解决;(6)从危机中获利。“PPRR”模式把危机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危机前的预防(prevention)、危机前的准备(preparation)、危机爆发时的应对(response)和危机结束期的恢复(recovery)。但在该理论指导下建立了完善的危机管理和危机公关体系的许多企业,并没有降低爆发危机的频率甚至逃脱倒闭的厄运。危机爆发的根源不是没有危机管理意识和危机处理系统,而是缺乏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自律的准绳,只重视技巧而缺乏责任意识将使企业身陷危机。刘小宝和李儒俊在2002年对企业危机管理进行探索,以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切入点来分析当前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并且简要地提出良好的危机管理不仅要有预防,还且要在危机发生时,企业必须要有具体的应对行为,包括建立应变总部,制定应急计划等。危机意识淡薄与危机信息预警系统不健全,导致反应迟钝,且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是导致危机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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