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维趋势的转变
1998年以IBM为代表的公司提出电子商务后,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都得到了拓展。同时也改变了经营者的思维,商品交易从实体转变到虚拟。然而由于服装的商品特性,这种虚拟的商业模式一开始并没有在行业中得到推广。直至阿里巴巴公司提出新商业文明,形成了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时至今日,服装行业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电子商务行业需要第二次转变,推动这种转变的根本,是经营者思维的拓展。
交易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展开的一种行为模式,原始阶段的消费是“一次性消费”,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一次交易之后,就结束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商家之间所产生的博弈也是一次性的。在接下来的阶段,这种博弈会重复产生,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也经由多次交易而转变,两者之间产生一种信任。这个阶段的商家创收利润的问题最终会转化为选举问题,这种选举的博弈中作为投票方的即是消费者。
至今为止,电子商务多是以交易的形式存在,其优越性也只体现于取消交易中多余的中介环节,使之更快抵达消费者这一层,这仍然是两层法的思维,它始终是生产者生产、消费者消费的单方面行为,不利于应对消费变革中的博弈。若使消费者参与到生产环节中,在创意阶段就有消费者来与生产者共同生产,实现这种方式的根本就是沟通。
网络作为承载媒体记录了大量的电子信息,除去交易信息,非交易信息对经营者来讲也是一种资源。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上留下了大量的交往记录,这些记录中包含了他们的口味、偏好、习惯等,对于经营者来说,这类记录累积起来就是电子商务的市场导向。
在这些非交易记录之外,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也不断的留下记录,这些记录更为直观的反馈给经营者。电子商务在这一层上体现的不仅是更快捷地完成交易这个过程的优势,更多的是能跨越空间将经营者和消费者直接联系起来,以最快的方式在两者之间形成交往沟通。未来的移动设备也将为经营者带来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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