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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内涵

时间:2023-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电子商务内涵一、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电子商务是一个迅速发展的学说。

第一节 电子商务内涵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电子商务是一个迅速发展的学说。关于电子商务的准确定义,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定义,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人们按照各自不同的理解,国际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一)国际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定义

国际商会认为:电子商务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获得数据以及自动捕获数据等。

经合组织认为: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式网络上的,包含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的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是利用电子化手段从事的商业活动,它基于电子处理和信息技术,如文本、声音和图像等数据传输,其主要是遵循TCP/IP协议,通信传输标准,遵循Web信息交换标准,提供安全保密技术。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认为: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手段进行的经济活动,包含对产品和服务的宣传、购买和结算。

欧洲经济委员会认为: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

世界贸易组织认为: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货物和服务的生产、销售、买卖和传递。

(二)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的定义

欧洲议会关于电子商务给出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它包括了产品和服务、传统活动和新型活动。

美国政府在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比较笼统地指出: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会涉及全球各国。

(三)专家学者对电子商务的定义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和安德鲁.B.惠斯顿在他们的专著《电子商务的前沿》中提出: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降低成本的需求。

中国专家王可研究员从过程角度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在计算机与通信网络基础上,利用电子工具实现商业交换和行政企业的全过程”。

电子商务专家杨坚争认为: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主要是因特网)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四)行业协会对电子商务的定义

加拿大电子商务协会认为:电子商务是通过数字通信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以及资金的转账,包括公司间和公司内利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文件传输、传真、电视会议、远程计算机联网所能实现的全部功能,如市场营销、金融营销、销售以及商务谈判。

IT企业是电子商务相关技术的直接提供者、最积极的推动者、参与者和研究者,它们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IBM公司认为: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等网络的广泛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它强调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强调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完美结合;E-Business=IT+Web+Business(电子商务=信息技术+Web+业务)。

Intel公司认为: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连接的不同计算机之间建立的商业运作体系,是利用Internet/Intranet网络来使商业运作电子化。电子贸易是电子商务的一部分,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使用Internet所进行的商业交易,如广告宣传、产品介绍、商品订购、付款、售后服务等。

联想公司认为:电子商务不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而且触及企业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的重组乃至社会管理思想的变革。企业的电子商务的发展道路是一个循序渐进、从基础到高端的过程:构建企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建设企业核心的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针对企业经营的三个直接增值环节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

(五)关于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探讨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尽管人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定义,但总体而言,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归纳起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电子商务指利用信息技术、网络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使得商业活动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如企业、消费者、政府)借助电子方式联系,无需依靠纸面文件完成单据的传输,从而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实现商品和服务交易以及交易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简单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它的实质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思想及管理信息系统。

狭义的电子商务单指电子贸易,主要是指借助计算机网络从事的各种商务活动。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情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支付与结算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和需求的社会实体(如:企业、消费者、金融机构、政府组织等)采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种数字化媒体技术等电子方式,遵循规范有序的市场原则,实现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的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

二、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是在电子基础上的商务。完整的电子商务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的前提条件

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是电子商务的前提条件。从本质上讲,电子商务是一组电子工具(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系统、条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在商务活动过程中的应用。应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完善的现代通信网络和人们的思想意识的提高及管理体制的转变。因此,电子商务的开展是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的。

(二)电子商务的核心

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商务理论与实务的人是电子商务的核心。首先,电子商务是一个社会系统,它的中心必然是人;其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虽然强调工具的作用,但归根结底电子工具的系统化也只能靠人,而且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必须是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掌握现代商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电子商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商务,商务的中心是人或人的集合,因此强调人在电子商务中起着关键作用。

(三)电子商务的基础

系列化、系统化的高效电子工具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技术基础。本书所指的电子商务是指狭义的电子商务,即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电子商务。因此,电子商务是能跟上信息时代步伐的系列化、系统化、高效的电子工具。从系列化讲,强调的电子工具应该是从商品需求咨询、商品配送、商品订货、商品买卖、贷款结算等伴随商品生产、消费,甚至是再生产的全过程的电子工具,如电视、电话、计算机以及电子数据减缓、电子收款机系统、电子货币、管理信息系统等。从系统化讲,强调商品的需求、生产、交换要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一个大系统,同时为防止“市场失灵”,我们还要将政府对商品生产、交换的调控引入该系统。这样的工具主要有: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

(四)电子商务的对象

以商品贸易为中心的各种商务活动是电子商务的对象。从社会在生产发展的环节看,在生产、流通、分配、交换、消费的链接中,发展变化最快、最活跃的是中间环节的流通、分配和交换。这些中间环节可以看成是以商品贸易为中心开展的,即商品的生产主要是为了交换,围绕交换必然产生流通、分配等活动,它连接了生产和消费等活动。所以说,电子商务的对象是商务活动,是指以商品交易为中心的各种经济活动。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是网络经济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的商务活动形式,代表了商务运作发展的主流方向。

电子商务的研究对象由商务环境、商务对象、商务事件和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基本要素构成。

1.商务环境

电子商务的商务环境,指电子商务参与者进行交易及其他商务活动的场所,或者说是虚拟电子市场。实际上指的是网络环境及商务信息系统,如Internet,Intranet,Extra-net及在其上面运行的各种信息处理系统。这里的网络环境包括网络技术环境、网络人文环境,如:法律法规、信用安全等。

2.商务对象

电子商务的商务对象,指能够从事电子商务的客观对象,包括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应的产生了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B)、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B2C)、企业和政府间的电子商务(B2G)等电子商务模式。

3.商务事件

所谓商务事件是指电子商务参与者之间所从事的具体商务内容,例如:询价、报价、支付、广告、商品运输、储存等。即利用网络、信息手段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在借助网络、信息手段后会得以简化,加快处理速度,提高处理水平及处理效率。

4.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

电子商务中的任何一笔交易、一项工作的完成都可能包含若干个商务事件。在任何一个商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都可能包含以下几种基本的流形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

信息流是指各类信息从发布者到接收者之间的流动,既包括商品信息的提供、促销行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询价单、报价单、付款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等商业贸易单证,还包括交易方的支付能力、支付信息等。例如收发E-mail发起求购信息、下单购买、订单确认等,几乎每一个商务活动的处理过程中都会出现信息流。

商流是指用户在选定商品以后,提出购买清单,而商家对用户的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和恢复过程中的信息交换,即产品的所有权从交易一方向另一方的流动转移。在交易双方在线购买商品时,一旦交易成立,视为所有权已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中,不论其实体是否已经转移,服务是否已经获得。

资金流是指资金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划转过程,包括付款、转账等过程。资金流可以在线的实现流动,也可以离线的采用传统方式实现。在诸如询价、报价等许多商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资金流不会出现。

物流是指物质实体从供应者向需求者的物理移动。它不仅包括配送活动,还包括运输、存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管理等多项活动。按照物质实体是否有形,还可以把物流分为在线完成和离线完成。例如购买软件并下载就是在线完成的物流。与资金流相同,物流只在少数商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出现。

研究电子商务,既要对上述各因素进行单独研究,也要研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上述各因素互相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共同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协同工作。

5.电子商务的目标

建立一个动态的新型全球商务体系是电子商务的目标。电子商务不仅仅限于在线交易,它将从生产到消费各个方面影响进行商务活动的所有方式。因此,电子商务研究的目标包括:如何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思想与工具,应用现代化工商管理思想与经验,规划、组织并实施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充分利用其优势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何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思想与工具及相关法律研究、开发建设并管理实用安全的商务支持环境;如何应用现代经济理论与现代管理学理论,制订新经济条件下电子商务对策及实施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等。

三、电子商务的分类

(一)按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分类

电子商务从交易对象双方和实质内容上划分,本书提出一个通用公式为:X to X(一些书籍表示为X2X),其中to左边的X一般为卖方,to右边的X一半表示买方,to表示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关系。电子商务根据交易双方是企业家或商家(Business)、消费者或个人客户(Customer)、政府(Government)和各国之间的对应关系对电子商务进行划分,是最基本的电子商务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9种:B to B、B to C、B to G、C to B、C to C、C to G、G to B、G to C、G to G,具体如表1-1表所示。

表1-1 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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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也称为商家对商家或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它是指商业机构(或企业、公司)使用Internet或各种商务网络向供应商(企业或公司)订货、接收发票和付款。任何企业都可以利用电子技术和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将企业的主要商务处理过程或交易业务过程连接起来,形成网上虚拟企业。因此,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特别是通过增值网络(VAN)上运行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使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扩大和推广。B to B的典型是中国供应商、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敦煌网、慧聪网、瀛商网等。

2.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也称商家对个人客户或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基本等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网上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基本等同于网上销售和网上购物。它的基本形式是电子商务零售业和网上零售业。随着万维网的出现及其技术的发展,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目前,在Internet上已遍布各种类型的商业中心,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

3.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主要表现为政府网上采购工程。这种商务活动已经覆盖了企业和政府间的许多事务。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已经推行网上购物,如:网上报税、网上产权交易等。

4.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也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这类的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

5.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是消费者之间的网络在线式销售交易活动,即平常所说的网上拍卖,如:eBay、淘宝网等。这种商务模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的交易平台,让卖方在这个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或者提供网上商品拍卖,让买方自行选择和购买商品或参加竞价拍卖。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中十分重要的一种形式。

6.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消费者对政府机构的电子商务,政府可以把电子商务扩展到福利费发放和自我估税及个人税收的征收方面。通过网络实现个人身份的核实、报税、收税等政府对个人的行为。

7.政府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政府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主要表现在网上征收企业税。

8.政府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政府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主要表现在网上征收个人所得税。

9.政府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政府对政府的电子商务包括各国的各级政府对各国各级政府的电子商务。

(二)按开展电子交易的信息网络范围分类

按照开展电子交易的信息网络范围,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三类,即本地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全球电子商务。

1.本地电子商务

本地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利用本城市内或本地区内的信息网络实现的商务活动,电子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小,本地电子商务系统是利用Internet、、Intranet或专用网络将一系列连接在一起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以下10种:

(1)参加交易各方的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包括买方、卖方及其他各方的电子商务信息系统。

(2)银行金融机构电子信息系统。

(3)保险公司信息系统。

(4)商品检验信息系统。

(5)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6)货物运输信息系统。

(7)国家商业进出口电子业务系统。

(8)海关电子化信息系统。

(9)本地区电子数据交换(EDI)中心系统。

(10)电子资金转拨系统。

本地区电子商务系统是开展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的基础系统。

2.远程国内电子商务

远程国内电子商务是指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的网上电子交易活动,其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大,对软、硬件和技术要求较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商业电子化、自动化,实现金融电子化,交易各方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知识、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等。

3.全球电子商务

全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最高境界,它是指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参加电子交易各方通过网络进行贸易。全球电子商务涉及有关贸易各方的国家和政府及相关系统,如:买方国家进出口公司系统、海关系统、银行金融系统、安检系统、税务系统、运输系统和买方公司系统等,卖方国家出口公司供货公司系统、海关系统、银行金融系统、税务系统、运输系统和卖方公司系统等。国际电子商务系统业务内容繁多、过程复杂、数据来往频繁,要求严格、准确、安全、可靠,要求制定出世界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和电子商务贸易协议,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积极参加,共同努力,才能使全球电子商务得到顺利发展。

(三)按商务活动的内容分类

按照商务活动的内容进行分类,可将电子商务分成两类,即直接电子商务和间接电子商务。

1.直接电子商务

直接电子商务也称无形商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无形商品是指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影、音乐、电子读物、信息服务等可以数字化的商品。这类商品形式不仅信息流、资金流可以直接在Internet上传输,而且物流也可以在Internet传输,买方在网上进行了资金支付后就可以直接下载或浏览所需的无形商品。无形商品的网上交易与有形商品的网上交易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通过网络将商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由于这类电子商务活动能够完全在网上完成,因此,这类电子商务又可称为完全电子商务。

2.间接电子商务

间接电子商务就是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有形商品指的是实体类商品,这类商品的交易过程中所包含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可以完全实现网上传输。卖方通过Internet发布商品广告、供货信息及咨询信息,买方通过Internet选择预购商品并向卖方发送订单,买卖双方在Internet上签订合同后又可以在网上完成货款支付。但是交易的真正商品必须通过传统的物流环节运送到消费者手中。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由于不能完全在网上完成,因此,这类电子商务又可称为不完全电子商务。

(四)按使用网络的类型分类

根据使用网络类型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分为三类,即EDI电子商务、Intranet电子商务、Internet电子商务。

1.EDI电子商务

首先使用EDI这种电子传输方法,将商业或行政事务处理中的报文数据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的报文数据格式,进而将这些结构化的报文数据经由网络,从一方计算机传输到另一方计算机。EDI是商务往来的重要工具,EDI被认为是电子商务的早期形式,因此基于EDI网络的电子商务被称为EDI电子商务。EDI主要应用于企业之间、企业与批发商之间的业务。

2.Intranet电子商务

Intranet电子商务是指一个大型企业内部或一个行业内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形成一个商务活动链,在提高工作的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3.Internet电子商务

Internet电子商务也称现代电子商务,是基于Internet网络的商务活动的总称。它是以计算机、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等为基础,通过Internet在网上实现营销、购物服务。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商业生产、营销模式,实现了低投入、低成本、零库存、高效率,从而实现了社会资源的高效运作和最大结余。并且消费者可以不再受时间、空间等限制,实现了以最少的时间成本和最低价格获得自己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五)按电子商务的支付类型

电子商务按支付类型可以划分为四类:

1.电子商务的直接支付

电子商务的直接支付也称为两方支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种是现金支付方式,另一种是邮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是远程网上购物比较常用的支付方式。由消费者将现金或者货款直接交给或者邮寄给卖家。

2.电子商务的银行支付

电子商务的银行支付也称为三方支付,是在本地和远程网上购物比较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由消费者将现金或者货款通过银行中介交给或划拨给商家。消费者使用账号从商家订货,商家将用户账号提供给银行,通常商家和消费者都要在银行建立自己的账户,消费者事先将货款存储在银行,商家并不需要直接与消费者结算,而是借助于银行中介,与银行进行结算,从而得到消费者应支付的货款。

3.电子商务的银行卡公司支付

电子商务的银行卡公司支付也称为四方支付,是指用户在信用卡公司开设账户,消费者使用账号从商家订货,商家将用户账号提供给信用卡公司,信用卡公司通过银行认证客户信用卡,并且授权确定客户购买的金额,从而完成货款支付。

4.通过第三方经纪人和银行支付

通过第三方经纪人和银行支付是指用户在网上经纪人处开设账号,用户账号从商家订货,商家将用户账号提供给经纪人,经纪人认证商家身份并发送给用户,要求用户确定购买金额,将支付信息传给银行,从而完成支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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