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物流企业组织机构的原则
1.命令统一原则
统一是指物流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组织机构必须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的组织体系。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各层次的机构形成一条职责、权限分明的等级链,不得越级指挥与管理。实行这种指挥的优点是:谁命令谁执行谁都很清楚,执行者要负执行的责任,指挥者要负指挥的责任,自上而下地逐级负责,层层负责,保证经营任务的顺利进行。
命令统一原则的实质,就是在物流管理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消除多头领导和无人负责现象,保证全部物流活动的有效领导和正常运行。
命令统一原则对物流组织的设计具有下列要求:物流组织只能由一个人负责,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正职领导副职,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物流组织只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和指挥,防止出现多头领导的现象;下级只能向直接上级请示工作,不能越级请示工作。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越级上诉;上级不能越权指挥下级,以维护下级物流组织的领导权威,但可以越级行使检查工作;物流职能管理部门一般只能作为同级直线指挥系统的参谋,但无权对下属物流管理人员下达命令和指挥;在确定物流管理层次时,使上下级之间形成一条等级链。从最高层到最底层的等级链必须是连续、不能中断的,并要求明确上下级的职责、权力和联系方式。
2.分工协作原则
物流组织设计中要坚持分工与协作的原则,做到分工要合理,协作要明确。对于每个物流部门中每个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相互关系、协作方法等,都应有明确规定。物流工作人员在进行物流组织设计时要搞好分工,分工时,应注意分工的粗细要适当。一般来说,分工越细,专业化水平越高,责任越明确,效率也越高;但也容易出现协作困难、协调工作量增加等问题。分工太粗,则协调工作量可减轻,易于培养多面人才;但是,专业化水平和效率比较低,容易产生推诿责任的现象。
同时,在分工中物流工作人员要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尽可能按专业化的要求来设计物流组织;工作上要有严格分工,每个员工在从事专业化工作时,应力争达到较熟悉的要求;要注意分工的经济效益。
在协作中物流工作人员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物流与其他部门之间及物流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寻找出容易发生矛盾之处,加以协调,协调搞不好,分工再合理也不会获得整体的最佳效益;对于协调中的各项关系,应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应有具体可行的协调配合方法,以及违反规范后的惩罚措施。
3.管理幅度原则
管理幅度也叫管理跨度,是指一个物流管理人员直接而有效地领导与指挥下属的人数。通常,上层物流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该以4~8人为宜。中下层物流经理的下属人员从一人至多人不等。从理论上说,当直接指挥的下级数目呈算术级数增长时,物流经理需要协调的关系呈几何级数增长。也就是说,一个物流经理领导两个人共同工作,就有六种关系需要他协调,如果直接领导的下级增到12人,他需要协调的关系就有近3万个,当然这些关系并不会同时发生联系。
4.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集权就是权力相对集中于物流管理人员,统管企业的物流管理活动。
集权的主要优点:有助于加强物流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物流管理工作效率;有利于协调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助于充分发挥物流管理人员的聪明才智和工作能力;由于机构精干,用人少,还可以使物流管理的开支减少到最低限度。
集权的主要缺点:物流管理人员直接控制面缩小了,增加了管理层次,延长了纵向组织下达指令和信息沟通渠道,不利于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培养出熟悉全面业务的物流工作人员。
分权与集权恰好相反,它使直接控制面扩大,减少了物流管理层次,使物流管理最高层与基层之间的信息沟通较为直接。它的主要优点是可以使物流管理基层组织从环境需要出发,更加灵活有效地组织各项活动,有利于物流管理基层人员发挥才干,从而可以培养出一支精干的物流管理队伍。
集权与分权一般是通过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表现出来的。集权的程度应以不妨碍基层物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的发挥为限;分权的程度应以物流管理人员不失去对下级有效控制为限。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加以调整。
5.任务目标原则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目标,每个企业及其每一个部分都应当与其特定的任务目标相关联;企业的调整、增加、合并或取消都应以是否对其实现目标有利为衡量标准;没有任务目标的企业是没有存在价值的。
物流工作人员在运用此原则进行物流组织设计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应当明确该企业的发展方向怎样、经营战略是什么等,这些问题是物流组织设计的大前提。这个前提不明确,物流组织设计工作是难以进行的;要认真分析:为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实现,物流组织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怎样人尽其才地办完、办好这些事。然后,以事为中心,因事建机构,因事设职务,因事配人员;要反对简单片面地搞“照搬”,亦即不顾企业物流工作的实际需要,别的企业设立什么部门,企业也跟着设立相应的部门;坚决避免因人设职、因职找事的做法。
6.精干高效原则
精干高效既是企业物流组织设计的原则,又是企业联系和运转的要求。物流管理队伍精干,效能才高。精干,不等于越少越好,而是不多不少,一个顶一个,是能够保证需要的最少。效能包括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队伍精干是提高效能的前提。精干高效原则,要求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保质又保量,负荷都饱满。
根据这一原则,物流管理人员应当改变“人多好办事”的偏见。用最少的人办最多的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大生产的管理者认为,多一个人就多一个发生故障的因素。人员过多,不仅办不好事,还会误事。根据这一原则,物流管理人员还应当改变过去片面强调上下“对口”的现象。现在相当部分企业的物流组织存在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情况,人浮于事的现象越来越多,其结果不是分工越来越细,工作质量更高,而是助长了推诿拖拉,造成办事效率低下的风气。
7.责权利相对应原则
有了物流分工,就意味着明确了职务,承担了责任,就要有与职务和责任相等的权力,并享有相应的利益。这就是职、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这个原则要求职务要实在、责任要明确、权力要恰当、利益要合理。根据这一原则,物流管理人员在设置物流职务时,应当实实在在,不能虚设职位,做到有职就有责,有责就有权。因为有责无权和责大权小,会导致承担不起责任后果;而责小权大,甚至无责有权,又难免造成权力滥用。
物流管理的权责不明确容易产生官僚主义、无政府状态、企业物流组织中易出现摩擦及不必要的会议、对话、矛盾等。权责相互不适应对物流管理的组织效能的发挥也是十分有害的,有权无责(或权大责小)就很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影响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物流管理组织缺乏应有的活力。在企业物流组织设计中,除了责权要协调外,还应当避免尽责无利的现象发生。
上述各项原则,是现代物流企业建立和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每个物流企业在具体实践中,要根据本物流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有所侧重。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相互之间的一些关系,如统一指挥与分级管理、集权与分权、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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